記憶中的夏天,短短八個星期裡,每個周末都會有簽唱會然後演唱會;
週間呢再來個小道消息跑跑代言記者會或是電視台大樓蹲點都令人樂此不疲。
夏天吶,因酷熱難耐而總有擦不完的汗水沾濕衣領還有令人尷尬的腋下,
老天爺貼心一點還會來場大雷雨讓大家從外濕透到小褲褲裡。
那時候,總是羨慕國外有室內的場館遮風避雨,歌迷能夠美美的見見偶像秀氣的尖叫著,
而在臺灣不是跟飛機比音量就是跟住戶比煞氣;不是跟太陽比熱情就是跟風雨比囂張,
明明該有矜持與漂亮全都為了台上的人而拋棄殆盡,明明該為自己的荒唐掬把淚的,
但現在只要想起卻又是好笑又想念。
演唱會期間乘著機場捷運看著窗外的雨不停,撐著雨傘接近場館時望著雨大把大把地下,
心中不禁「這才是五月天吶!」的嘆息。
而入場後看著坐位一個個被填滿,手上的螢光棒點亮慢慢地形成一片海洋,
隨著節奏燈光或左或右或前或後地漣漪,而五月天一首首的歌曲就像這場雨一樣,
音符一滴滴地滲透進我們的心底,滾燙地溫暖催化著我們的血液,
骨子裡那份年輕時的狂妄終被喚醒,風越大時吶喊得更加嘶啞;
雨越大時更加奮力地跳躍像是要觸摸天空一樣。
我們是甘願成為這一片海洋,接受你們如滴水涓流而來的匯集,
成為我們的生活,成為我們的人生,因為,我們與你們合而為一,就是「五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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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老骨頭還是小精靈,跑全場次整個身體都要散了啦!((搥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