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ouke (切)
2018-01-09 11:52:29奉勸各位板友們,阻止其他同事偷拍前,注意自身安全。
2018/1/7 幸運買到尾場實名區,帶著我妹提前一天慶祝自己生日。
我們前面一位男同事,從一入場就開始拍拍拍,開場也繼續拍,但卡
在位於中間位置,無法聯繫工作人員制止。
我妹拿出了勇氣用螢光棒戳戳他,說:「不好意思,不能拍照喔。」
他回頭看了我妹一眼,收起手機。幾首歌後,五月天走向延伸舞台,
大家瘋狂大喊,他又拿出手機開始拍。我妹再戳戳他,要提醒禁止拍
照,他回頭大吼:「誰准你一直戳我!」
拍照的男生舉起拿著螢光棒的手,毫不留情從我妹臉上揮下去,
他的螢光棒從接縫斷開,前面的部分飛到隔壁的位置下方。
當時歌已唱完,老闆們正好在我們面前沒幾排的地方Talking。
我和另一邊的同事都嚇呆了,馬上詢問傷勢,我妹揮揮手說沒事,說
怕影響老闆們表演,還有三個小時的演出要看,這是大家最期待的最
後一場上班日。
後來一整場演唱會,我都緊緊握住我妹的手,我害怕他再回頭打人,
真的很怕,無法很專心看表演……
那天雨一直在下,心中的雨,也沒有停過……
那一掌就像捶進我心臟,狠狠斷開我對人性的信任。
前面的男同事,今天,是你先違反演唱會規定在先,無故使用暴力
在後,結束時你很瀟灑,頭也不回的就走了。
我們不是不能回擊,但老闆在面前,整場演唱會不能因此發生狀況。
我還是要提醒你:
演唱會中 禁止任何攝影行為
人生也不是用暴力就能達到目的
提醒板友們,小心自身安全,即使是處在屬於五月天的演唱會中……
作者:
prophage (å—œèŒé«”)
2018-01-09 11:53:00這個可以吉了吧...
作者:
samdi (躲起來)
2018-01-09 11:56:00天啊.竟然還動手打人,還打在臉上!這才要錄下來吉對方啦!(怒
作者:
OAOA (快張開你的嘴)
2018-01-09 11:56:00請容許我講一句心裡話,你是買票去看演唱會的,不是買票去當工讀生的
請問原po 打人的位子 可否請拓元幫忙處理(如果要告對方的話)
作者:
mxsonly (我們好好)
2018-01-09 11:57:00這好可怕.........但應該可以通報工作人員的吧
作者:
OAOA (快張開你的嘴)
2018-01-09 11:58:00既然講一次沒辦法,那幹嘛還去勸導?自討無趣,做好自己,享受自己買票進去的價值
作者:
easyif (想飛)
2018-01-09 11:58:00動手也太過份了吧
作者: fftcioncao (鈺) 2018-01-09 11:59:00
天啊!好心疼妹妹,怎麼會有這種人!以前朋友也有跟我說阻止別人拍照也要小心自己的安全,但我沒想過真的會有人直接使用暴力!
作者:
feimu (Miu)
2018-01-09 11:59:00好過分 怎麼可以動手打人......
這一定要告,這種暴力行為,怎麼會在五月天演唱會上發生啊!我最近一直在問,現在來演唱會的到底都是些什麼人><
作者: scid244 (R子) 2018-01-09 12:00:00
自討無趣?視線出現討厭的手機螢幕也是想淨空啊檢討受害者?
oaoa大 你知道 前面的人拿高拍照錄影 非常阻礙後方觀眾的視線嗎?
作者:
babysaxub (babysaxub)
2018-01-09 12:01:00動手太過份 絕對不能忍
作者: singing333 (聽聽歌,暢快無比!!!!!!!!) 2018-01-09 12:01:00
譴責暴力行為!!!應該要跟原po妹妹道歉!
作者:
a6170942 (主唱請你愛保重)
2018-01-09 12:02:00實名區耶......好扯 到底都來了什麼人啊現在
作者:
OAOA (快張開你的嘴)
2018-01-09 12:02:00我知道,但我是去看演唱會的,我不是去當工作人員的,一次講不聽,附近都有工作人員
作者: eoto (祏人) 2018-01-09 12:03:00
這個可以驗傷提告的,之前遇到類似的情況有告過,當下也可以請工作人員找警察
她第一次勸導他,對方有收起來,並不是第一次就知道他是會有暴力行為的人
妹妹提醒他不能拍照也是對五月天的愛 難道看到前面有人做不合規定的事情總要默不吭聲嗎 秩序是每個人互相提醒 才會好的 希望你們吉那個渣男
作者:
crolya 2018-01-09 12:04:00太誇張了!建議跟拓元要名字,開吉了啊
作者:
silogane (inspiration)
2018-01-09 12:04:00心疼原PO妹妹 現在還好嗎?
作者:
OAOA (快張開你的嘴)
2018-01-09 12:05:00今天如果她講的是「你擋到我的視線了」,會比較好,但禁止拍照,請工作人員可能比較適合
作者: morila 2018-01-09 12:06:00
太爛了,這可以吉了吧!!
作者:
u86u86 (牙牙牙~~)
2018-01-09 12:08:00好心疼原po妹妹也佩服她的勇氣 偷拍就是錯了還動手打人
打人就是不對,原po的妹妹覺得自己權益受損提醒對方不要拍照,這沒什麼不對啊!竟然有人檢討受害者
作者:
u86u86 (牙牙牙~~)
2018-01-09 12:10:00oa大有看清楚原po說卡在位於中間位置無法聯繫工作人員制止
作者:
loveci (毛毛的魚)
2018-01-09 12:10:00動手打人真的太過分了!
作者:
u86u86 (牙牙牙~~)
2018-01-09 12:11:00為什麼要檢討受害者 捍衛權利錯了嗎
作者: puddingqqder (布丁QQ的) 2018-01-09 12:11:00
我覺得要拿出妳們制止他拍照的勇氣 吉他
作者:
OAOA (快張開你的嘴)
2018-01-09 12:12:00哦 抱歉 沒看到
既然是實名區,可以立即知道是誰,但礙於個資法,拓元無法給資料,沒有當天把他拉住報警的話,可能要先委託律師,由法院傳喚(我之前本來要告一個帳號,詢問律師的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12:13:00他拍照是不對 但你們用戳的 這樣就對?
作者:
a52051vik (520(′‧ω‧‵))
2018-01-09 12:13:00好可怕 心疼你們 以後還是請工作人員制止吧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12:14:00正確作法 是出去請工作人員來處理 而不是用戳的
作者:
OAOA (快張開你的嘴)
2018-01-09 12:14:00抱歉 我不該檢討受害者 你們繼續討論:)
作者:
dnkofe (赤空)
2018-01-09 12:15:00太可惡了吧,拍拍,可是不知道還能不能提告
作者: jennyhsiao 2018-01-09 12:15:00
我覺得要告,讓他知道他是錯的
用戳的或許激起對方的怒氣,但因為這樣就要打人,這也太誇張了
是我我就當場找工作人員報警了等結束後再請警察逮捕他現行犯 大家都可抓他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12:16:00先戳人家 還戳2次 然後被人甩巴掌 這樣看起來 兩方都差
作者:
blpapf (布)
2018-01-09 12:17:00檢討用戳的也太過分了吧?就算今天是用輕拍我不覺得那位違規的人態度就會比較好
這太誇張了,自己錯在先還動手打人,這社會怎麼了...
作者:
reamy (金選手才是王道啊~~)
2018-01-09 12:17:00這真的太過分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12:17:00不多 都做出 錯誤的行爲
如果有遇到類似的情況,一定要走出去找工作人員找警察
剛剛看到是在實名區 那人一定找的到 不能輕饒這個人
作者:
a142318 (大頭)
2018-01-09 12:19:00垃圾 就該告他
頂多去質疑為何第二次不請工作人員出面,檢討戳太莫名
如果有人偷拍,附近的人都可以同聲譴責會給違規者壓力的
作者:
blpapf (布)
2018-01-09 12:21:00希望原po和妹妹都沒事阿真的看到好難過..
作者:
zildbacs (zildbacs)
2018-01-09 12:21:00這我一定吉
看到違規真的不要漠視不講話,當然也是注意安全有人太過失序就走出去請工作人員找警察吧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12:21:00講真的 你除了驚呆以外 事後有做什麼嗎?
作者:
rock55337 (能è½è¦‹æˆ‘的心嗎)
2018-01-09 12:22:00原PO人太好...如果被打根本就無關演唱會怎樣了這是人身安全問題 整個就該告他了阿 超級扯!!!!!!!!!!有些人的推文令人汗顏啊 不曉得是怎樣的心態
作者:
blpapf (布)
2018-01-09 12:24:00雖然我是支持要提告啦,但說真的就算受害者什麼事都沒做也不需要在這裡被檢討吧!
作者:
rock55337 (能è½è¦‹æˆ‘的心嗎)
2018-01-09 12:24:00違規在先不能勸導嗎? 演唱會品質人人有責
作者:
debbieyy (我們一起幸福快樂)
2018-01-09 12:24:00實名制是查的到人,可以提告!真的太誇張!要是發生在我朋友身上,直接就打給警察報案!不可以放任男生打女生!
太扯了啦一定不要姑息這種人 既然是實名區的話應該可以找得到人吧?
不懂怎麼會有人自己默許違規的狀況下,反而還開始檢討指出問題的人…原po妹妹很讓人心疼,但制止違規這件事你們並沒有錯,辛苦了。
作者:
rock55337 (能è½è¦‹æˆ‘的心嗎)
2018-01-09 12:25:00一堆反正就不甘自己事情的人 未來演唱會品質不敢想像希望原po可以勇敢提供這人的排號 實名位置可以查到的
作者:
puchen 2018-01-09 12:26:00打人就是不對你管人家是不是驚呆
作者:
mm0518mm (★Pink Spider★)
2018-01-09 12:26:00好扯,先違規拍照在先,還敢打人…吉下去了啦
作者:
rock55337 (能è½è¦‹æˆ‘的心嗎)
2018-01-09 12:26:00也覺得原po與妹妹很厲害 還可以這樣看完演唱會 嗚嗚嗚是我當下就翻臉叫工作人員叫警察了 看是要怎樣= =
作者:
debbieyy (我們一起幸福快樂)
2018-01-09 12:27:00警察介入後,要警察先帶他出去做筆錄,等於直接被請出場!你們驗傷後在過去警局!
不戳 不然要怎麼告知對方?已經講過 又拍 代表對方根本不在意 當下應該請工作人員來處理!違規打人 到底是什麼人!
作者:
yuiefay (Fay)
2018-01-09 12:27:00我在演唱會如果看到附近的人拍照錄影也都會糾正他 工作人員有時就是力有未逮注意不到 不覺得原po 和妹妹有什麼問題 是違規還打人的有錯 太可怕了……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12:27:00
幹嘛檢討被害人,當下一定嚇傻啊!而且還會怕再被揍誒,超可怕。
作者: xLiC (俐c) 2018-01-09 12:28:00
吉了啊這個 自己犯錯在先還打人
作者:
rock55337 (能è½è¦‹æˆ‘的心嗎)
2018-01-09 12:28:00如果我是原po的鄰居 我也會幫忙叫工作人員 扯翻了 嗚嗚
作者: HeleneLin (Helene) 2018-01-09 12:28:00
建議直接向主辦單位反應 真的太過分了... 至少買票時都有登記帳號看能不能以後作為黑名單
作者: morila 2018-01-09 12:29:00
不要拍就不會被戳,還耍人巴掌咧,有夠沒品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12:29:00
那個男的可以反映不能戳他,但憑什麼動手打人!
作者:
rock55337 (能è½è¦‹æˆ‘的心嗎)
2018-01-09 12:29:00我也覺得該公告他 全面撻伐這種行為啊 超垃圾!!!!!!!!!
作者:
mdlvi (miaryednaey)
2018-01-09 12:30:00太過分了吧!!!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12:30:00感覺是你妹在挑釁別人,人家拍照工作人員會管,也不必輪到你們來做吧,是住海邊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12:31:00
突然被陌生人打巴掌,一定嚇傻的(拍拍)
作者:
blpapf (布)
2018-01-09 12:31:00有些推文真的是很好笑
作者:
rock55337 (能è½è¦‹æˆ‘的心嗎)
2018-01-09 12:31:00javis什麼叫住海邊 今天是我在前面一直拍 我照勸導他
作者:
rock55337 (能è½è¦‹æˆ‘的心嗎)
2018-01-09 12:32:00javis演唱會擺明說清楚規定 還不遵守 是誰有問題啊
戳和打人是兩件不一樣的事情 暴力零容忍 況且照相本來就違法了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12:32:00
誰有那閒時間挑釁人啊!
作者:
orang7 (魚兒魚兒水中遊)
2018-01-09 12:32:00太過分了!禁止暴力!!!!!
作者:
plumy05 (我)
2018-01-09 12:33:00幹嘛檢討被害人+1 直接吉
作者: cassLIN (phoenix) 2018-01-09 12:33:00
這事件我只看到出手打人就是不對!!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12:34:00他不遵守會有工作人員處理,不需要自己私自處理吧?!很明顯是因為戳的動作才被拿螢光棒打,如果你在後面一直被不認識戳作何感想,我是以旁觀來看
作者:
orang7 (魚兒魚兒水中遊)
2018-01-09 12:34:00v大的邏輯也太奇怪?!
作者: ori13 (演唱會缺ä¹ç—‡) 2018-01-09 12:34:00
檢討受害人也太可笑了
作者:
junno1129 (莎莎( ̄艸  ̄*))
2018-01-09 12:35:00為什麼勸導被打還要被檢討...
作者:
Mandyyy (Mandy)
2018-01-09 12:35:00這個人太惡劣了!!妹妹傷勢還好嗎?
作者:
mm0518mm (★Pink Spider★)
2018-01-09 12:35:00說真的 不管是演唱會還是看電影,你周遭有人在用手機,那個手機光瞄到真的會很讓人出戲,更何況是都已經說不能拍照不能拍照不能拍照,都做違規的事了,為什麼不能制止他
全場這麼多人,如果坐在中間工作人員根本很難看到,本來就該互相提醒制止,請不要做冷漠的旁觀者!
作者:
blpapf (布)
2018-01-09 12:35:00那你自己到底為什麼要違規在先呢?而且我覺得戳沒有什麼
作者: morila 2018-01-09 12:36:00
你不要偷拍就不會被戳阿,推文我是看了什麼
作者:
blpapf (布)
2018-01-09 12:36:00不妥就是一個引起你注意的動作而已(不然在前排請問要怎麼叫他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12:36:00
被戳最多不爽,直接打人就是不對了。
作者: mayday1122 (五月天晴) 2018-01-09 12:36:00
吉是一件勞財傷民的事......深受其害,而且恐龍法官超
作者:
Qmi1976 (Qmi糖)
2018-01-09 12:36:00秩序本來就是大家互相約制,不應該是檢討受害者,有他們的挺身而出才會有進步,不應該是靜默。心疼,也謝謝你們的勇敢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12:36:00更何況原po沒有提出他的戳法,戳有很多種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12:37:00不能判斷他的戳法是否過頭
作者:
orang7 (魚兒魚兒水中遊)
2018-01-09 12:37:00若是視線上都是亮亮的小螢幕,請問樂趣何在?
作者:
yiyi5411 (Smile*)
2018-01-09 12:37:00現場有很多攝影機,原PO可以反應…(實在很不想說)相音,請他們協助調查處理!不能姑息這種暴力犯罪
作者:
blpapf (布)
2018-01-09 12:37:00演唱會品質是要靠全場觀眾一起維護的,很多推文真的讓人心寒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12:38:00
憑什麼守規矩的要一直忍受違規!
作者:
jur1512 (jun)
2018-01-09 12:38:00太扯了吧....
作者:
fatping (肥)
2018-01-09 12:38:00使用暴力就是不對!如果對方手上拿的不是螢光棒而是利器呢?應該要馬上報警!而不是一邊發抖一邊繼續看演唱會...
作者:
colorain (永遠有多遠)
2018-01-09 12:39:00妹妹還好嗎QQ太可怕了
對方打人固然不對 但原PO妹妹可以用說的就好 防止對方有理由動手的機會 用螢光棒戳人的確是侵犯對方身體 可以趁播放過場影片時 離開位置向工作人員反應 會是保護自身安全比較好的做法
也希望大家都不要漠視違規行為,也希望可以嚴肅點宣導
作者: alloutof (青春酒杯) 2018-01-09 12:40:00
打人當然過份不對可以吉了,但我覺得戳人這動作的確不好啊
如果沒有拍照違規影響他人在先,誰會吃飽沒事去「戳」人提醒?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12:40:00
光是被打,我就不能忍受(怒)
作者:
mm0518mm (★Pink Spider★)
2018-01-09 12:41:00搖滾區可能你跟隔壁說話都要用喊的才聽的到,更何況是老闆們經過大家都在尖叫…我看台區隔壁的隔壁在偷拍,我們都喊了好幾次不要拍照他才聽到…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12:41:00看推文很好笑,第一時間反應應該是通知工作人員或者口頭告知,結果都在袒護動私刑方,被打方也沒提出他的戳法,假設你在前面一直被戳人家根本不知道你拿什麼針頭之類戳他,當然會有情緒反應
作者:
qmaloy (綿花朵)
2018-01-09 12:42:00太過分了吧
作者:
bubblet (泡泡)
2018-01-09 12:42:00Q_Q
作者:
riwuta 2018-01-09 12:42:00譴責暴力
作者:
rock55337 (能è½è¦‹æˆ‘的心嗎)
2018-01-09 12:43:00純噓javi 你意思是說情緒反應就可以打人?打人合理?
作者:
elfish (搭啦)
2018-01-09 12:43:00太過份了!打人就是不對!
作者:
mmmn52332 (BlackJimmy)
2018-01-09 12:43:00應該要吉的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12:43:00只是假設也可能是其他東西啊
作者:
FBLMD (珍惜眼下就好)
2018-01-09 12:43:00這真的太誇張… 你們辛苦了QQ
作者:
blpapf (布)
2018-01-09 12:44:00對啊沒說戳法那為什麼有人就要一直先入為主是很沒禮貌的戳呢
作者:
shulkuan (期待雨後彩虹)
2018-01-09 12:44:00用螢光棒戳人是錯的 打人只是情緒反應 這是什麼神邏輯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12:44:00而且人家或許根本不知道你在提醒他不要拍照,可能純粹認為你在找他麻煩
作者:
deaeemma (emmaaaaaa)
2018-01-09 12:44:00看到某j言論 真的呵呵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18-01-09 12:45:00
應該說行使正義之前,要先確保自己的安全,這件事還有更好的處理方法之類的,然後幫妹妹拍拍,妹妹還是很棒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12:45:00呵呵看到說我是打人的我都笑了我只是旁觀看法
作者:
orang7 (魚兒魚兒水中遊)
2018-01-09 12:45:00轉的太難看了吧
但是當下他在拍照欸,應該會大概知道是在叫他不要拍或是擋到了吧
作者:
KingInTea (æ—¥å¼ç„¡ç³–ç¶ èŒ¶)
2018-01-09 12:46:00都被打了還有心情坐在那看完....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12:46:00
就說不是無緣無故戳他啊!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12:46:00這樣說我打人的是否可以提告你妨礙名譽之類的
作者:
IiTK (*0*)
2018-01-09 12:46:00使用暴力太過份了!!! 可以請相音或拓元協助找出此人,以後演唱會直接黑名單他禁止禁入嗎? 不守規則還暴力傷人素質超差:(
作者: alloutof (青春酒杯) 2018-01-09 12:47:00
我推j
作者:
vicol (【期待一種永恆】)
2018-01-09 12:47:00動手打人水準也太低了吧!心疼原po妹妹
作者:
orang7 (魚兒魚兒水中遊)
2018-01-09 12:47:00原po妹在動作同時不是有口頭訴說了,這樣叫找麻煩?!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12:47:00結論我只是想說可以用口頭或者告知工作人員,不要自己動到手,因為對方可能不知道你的意圖吧有說可能說話太小聲聽不到吧
看推文看眼界啊!我也有跟旁邊的說過不要拍照錄影,可是當時位置在搖區中間,又下雨,根本看不到也叫不到工讀生,那個人臉皮厚無視我,繼續錄影,完全拿他沒轍。
作者:
samdi (躲起來)
2018-01-09 12:48:00推文才好笑的說別人推文好笑,真的是=_= 顆顆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12:49:00
他只是被戳,原PO妹妹是被打臉耶!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12:50:00但是你妹被打我還是建議直接吉了吧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12:50:00
更生氣的是,他憑什麼拿螢光棒當凶器呀!
作者:
chu8751 (chu8751)
2018-01-09 12:50:00原PO妹妹很勇敢很棒,不過大家也真的要注意自身安全
作者: j891372004 (最愛 mayday :)) 2018-01-09 12:50:00
我前面的 拍照錄影 中途一直出入 大聲聊天 不喊安可真的很解嗨...
作者: alloutof (青春酒杯) 2018-01-09 12:51:00
從頭到尾沒人說打人是對的啊?
作者:
IiTK (*0*)
2018-01-09 12:51:00就算誤會被找麻煩也不能動手打人吧? 這根本不能拿來合理化打人這完全就是錯誤粗暴又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12:52:00從頭到尾根本沒在合理化打人,不知道推文某些人在激動什麼
走出去或是請旁邊的人幫忙叫工作人員,不要漠視&姑息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12:53:00但事必有前因後果
作者:
samdi (躲起來)
2018-01-09 12:53:00幫推回來 噓屁啦
作者:
kikilin (默雲)
2018-01-09 12:54:00這很明顯就是男的惱羞成怒回頭打人,某些推文檢討被害者也真是令人開了眼界,支持原po妹妹提告!
作者:
hung823 (+小亮+)
2018-01-09 12:55:00支持原po妹妹提告。也心疼你的妹妹
拍照錄影就已經影響到別人了,還出手打人......
被打當下應該立刻找工作人員協助處理耶!被打的應該去驗傷!打人的應該可以請出場耶
作者:
CRATA (crata)
2018-01-09 12:56:00違規在先,不聽勸還打人,支持原po提 !妹妹還好嗎?
每個人都是買票進場妳有權利口頭勸導 但是妳沒有權利去觸碰他人身體何況是戳這個動作 建議通報附近工作人員 如果想當個正義的人越過重重的人應該不難
作者: Dragonlong (Dragondragon) 2018-01-09 12:59:00
告死那個垃圾
作者:
lincelia (再吃一顆蘋果)
2018-01-09 13:00:00你不知道會踫到什麼人,找工作人員才是好方法!
作者: dodo577 (dodo) 2018-01-09 13:00:00
應該通知工作人員+1。這是原po單方面的講法,也有可能是一直用力戳不停惹火別人
作者: jessica9760 (MIO) 2018-01-09 13:00:00
幫推回來!這真的太過份了 違規在先還動手!!心疼原PO和原PO妹妹
作者: dodo577 (dodo) 2018-01-09 13:01:00
人家也一樣買票入場,你可以口頭勸說沒有權利去戳別人
作者:
lincelia (再吃一顆蘋果)
2018-01-09 13:01:00如果可能,支持原po妹妹主張權利
作者:
snoka (靖潾)
2018-01-09 13:02:00建議原Po帶妹妹先驗傷備案吧
作者: jcat26 (Jcat) 2018-01-09 13:03:00
心疼你妹妹QQ
作者:
chyng1126 (Miss姊接v3v)
2018-01-09 13:04:00吉他啊!不需要這樣自以為是的善良根本只會讓這種壞人繼續欺負下一個人
既然是實名區 一定找得到是誰吧 找拓元提告吧 這種太誇張了
他先拍照 妹妹才去戳他 戳的行為可能人家不喜歡 但是動手打人就不對啊 戳可能是下意識的動作 (手上在揮著螢光棒的情況下)但是動手還煽嘴皮 告他了啦
作者:
rockday (溫柔的藍色潮汐)
2018-01-09 13:07:00應該要報警的阿…
作者: pupiler5 (伍) 2018-01-09 13:07:00
支持提告
正義魔人的字眼都出來了,喜歡五月天不想要他們被侵犯QQ
這種事最好請工作人員處理,大多數偷拍的人被工作人員制止都會聽話,因為最嚴重是直接請出現場,萬一遇到惡煞藏暗器進場,弄傷自己更衰小,只能說原PO遇到爛人一個
我覺得是打人完的後續,大家一定會驚恐,這才是最可怕的。很像未爆彈不處理,又因為卡在最裡面,工作人員很難走到。
看推文有種"原來有人會這樣想"的感覺!既然是實名區,請
作者:
mm0518mm (★Pink Spider★)
2018-01-09 13:10:00真的很不懂都花錢進場了,很多人有錢卻都還進不了場,為什麼不好好用自己的肉眼欣賞享受這場演唱會,卻寧願要用鏡頭來欣賞…如果今天沒有偷拍,也就不會有這種事發生~
作者: yaieki (是五迷象迷ㄟ小七) 2018-01-09 13:10:00
報警驗傷啊不要想說忍忍就好 怎麼會有這種人啊
作者:
akbobo (BoBo)
2018-01-09 13:10:00這已經是人身攻擊了,當下不該吞忍!
直接跟拓元與相音反應!不管是誰對誰錯,偷拍就是錯誤的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13:11:00
所以那個人以後可能還會參加演唱會,那大家只能祈求不要坐到他附近了(厭世)
作者:
babako (babako)
2018-01-09 13:11:00太誇張 支持提告
作者: yaieki (是五迷象迷ㄟ小七) 2018-01-09 13:12:00
什麼叫想當正義魔人 做正確事叫正義魔人 什麼叫做這樣要有被打的打算 推文裡怎麼有這麼傻眼的觀念
實名制找得到人就告下去吧,前後左右有辦法找得到的話問問他們是否願意幫忙作證
作者:
Banrin (比古)
2018-01-09 13:13:00提告吧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13:14:00
以後就都不要勸導了,以免被打(看某些推文已心寒)
作者:
snoka (靖潾)
2018-01-09 13:16:00實名區一定可以查到是誰吧,請不要姑息
作者: ailh 2018-01-09 13:17:00
支持提告!不能姑息這種人!
作者: ai20609 (ai20609) 2018-01-09 13:17:00
把他的座位公佈出來 就不信找不到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13:18:00勸導並不代表你可以用"戳"的 不要自己以為用"戳"的就對
作者: ai20609 (ai20609) 2018-01-09 13:18:00
現在不把他揪出來 說不定下一次換工作人員被打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13:19:00正確做法 是去請工作人員過來處理 絕對不是擅自用戳的
作者:
tingchou909 (會找到方å‘çš„)
2018-01-09 13:20:00座位卡在中間真的很難找工作人員,我之前也想請工作人員來,但旁邊都是人牆,連走道在哪都看不到
作者:
ponguy (●胖蓋●)
2018-01-09 13:21:00可以不要姑息告看看
作者:
babako (babako)
2018-01-09 13:23:00如果打人是事實,沒有任何一件事可以成為使用暴力的正當理由
作者:
deaeemma (emmaaaaaa)
2018-01-09 13:25:00支持驗傷提告~~~
剛問了律師,回覆"要告別人傷害罪要有驗傷單"所以無論如何請原po妹妹先驗再說
作者:
CRATA (crata)
2018-01-09 13:28:00坐過搖滾區中間位置,這次位置真的有比較小,工作人員很難進來,除非硬擠出去叫他們進來處理了
作者: amgn997 (中二寶馬哥) 2018-01-09 13:30:00
是有多奴?不報警上來取暖,還花錢上班勒
作者:
fayecan (珊)
2018-01-09 13:31:00打人太誇張!幫高調
作者:
mdivy (洗衣機,我想你了)
2018-01-09 13:31:00同推ting大,座位卡在中間真的很難找工作人員
作者:
samdi (躲起來)
2018-01-09 13:32:00為甚麼要噓原Po奴?這樣噓受害者就是你的意見嗎?=_=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13:34:00當下被打一巴掌 不做任何處理 驚呆了三個小時之後 吞下去
作者:
barrytw (barry)
2018-01-09 13:35:00公告幾排幾號不會涉及個資,這是黑白分明的規定,錯的事要有勇氣行動!
作者: jennyhsiao 2018-01-09 13:35:00
對方被戳覺得不爽也可以去找工作人員或報警,而不是打人
作者:
hullray (胡瑞)
2018-01-09 13:35:00有些推文邏輯真的很有問題 竟然會有人說當正義魔人就要被打的打算 社會上有很多不公平的事情在發生 不聲張正義只會顯得你沒人性 等到有一天事情發生在你身上了 才知道什麼叫正義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13:35:00這是做事情的正確方式嗎 最後只能PO文發牢騷 是有多可憐阿
作者: april1982 (april1982) 2018-01-09 13:36:00
心疼原po和妹妹! 怕弄壞老闆的場子,感覺是很體貼內心柔軟的人! 之前也有用熒光棒輕點/截左前/右前一兩排的人,再眼神加用手指指他的手機/相機,小聲提醒說不能
作者: MamaImscared (媽~挖就驚ㄟ!) 2018-01-09 13:36:00
這如果不吉不能說服人啦
作者:
ae8450 (aesthetic)
2018-01-09 13:36:00應該找時間請工作人員協助,不能讓這種人逍遙
作者:
xxshihh (å†åƒä¸€é¡†è˜‹æžœ)
2018-01-09 13:37:00這真的太扯
作者:
mxsonly (我們好好)
2018-01-09 13:38:00推ap大
作者: lovewendy 2018-01-09 13:38:00
演唱會前一直有廣播禁止拍照!
作者:
puchen 2018-01-09 13:38:00說真的自己權益還是要自己維護,不想影響到演唱會的心情我懂但這樣硬吞下不合理的事情難受的還是自己,這幾場台上
天啊,太可怕了,希望妹妹沒事,明明對方錯在先,憑什麼先打人啊
天啊!居然有這樣的事情!心疼原po妹妹~如果是我可能就當場爆氣了!
作者:
yiyin330 (L*VE westwroth miller)
2018-01-09 13:40:00看不過去當然可以制止,但是後果就是有可能遇到這種,後果要自己想清楚
作者:
h013 (王冊王冊)
2018-01-09 13:40:00不討論受害者,只是有時候文字容易讓人誤會,用螢光棒點點他;也可以說成用螢光棒敲他,我們不是當事人,而且當下的慌恐無法想像,心理想要享受這場演唱會,但是又惶恐對方會不會再無故打人
作者:
arley (啊勒)
2018-01-09 13:41:00補血,推文開眼界啊~
作者:
zmlcet (nini)
2018-01-09 13:42:00這不只到歉了事 可以提告了 有去報警了嗎?
作者: singing333 (聽聽歌,暢快無比!!!!!!!!) 2018-01-09 13:42:00
某j的點有些可供參考,因我也不喜歡別人碰我的身體,當你在執行正義,自己的手段也要正當合理。當然,使用暴力是錯的,這點無庸置疑。
拜託一定要告,這種人要讓他得到教訓,不然他永遠都是這樣
作者:
moon83 (獨自反芻美好的回憶)
2018-01-09 13:42:00OA講的是甘話 文都不看清楚就放炮
作者:
fm3mp6 (眼淚是天使的寶物)
2018-01-09 13:42:00不管如何打人都不對,支持提告!且何時演唱會請對方不要攝影拍照變成正義魔人了,這不是本來就不該做的事嗎?
要是撥戳一下我還可接受,戳第二下我也會不爽,可以用說的
作者: jcat26 (Jcat) 2018-01-09 13:44:00
有些推文讓人想到沈默的代價
作者: toto131 (Bunny) 2018-01-09 13:45:00
太過分了把!動手打人就是不對!
作者:
cklol (鉲啼懦)
2018-01-09 13:47:00太過分了吧!動手戳人就是不對!
說真的,拍照你看不過去,你可以去跟工作人員說,你沒有必要戳人,以為在演那些年嗎?
作者:
cklol (鉲啼懦)
2018-01-09 13:53:00超好笑的 那些年 人家還是同學關係 你們勒 根本陌生人真的以為戳不會痛喔
作者:
Nianya1 (10)
2018-01-09 14:01:00這個很誇張
作者: jennyhsiao 2018-01-09 14:03:00
痛就可以打人喔?
作者:
nillller (niler)
2018-01-09 14:04:00打人就是有錯 支持提告 但以他不爽出手反擊來看 可能你妹真的一直戳他 或是其實很大力 導致情緒失控 畢竟會主動這樣勸告 應該本身對這場表演很重視 對違規者動怒不自覺出力也是人之常情 不過還是先去驗傷看能否提告先吧
所以因爲被戳會痛就可以回頭甩人巴掌?這樣被戳剛好,因為也甩了別人巴掌!但重點不是這個啊,而是「不能拍照」「不能拍照」「不能拍照」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14:10:00拍照=錯誤 戳人=錯誤 巴掌=錯誤 錯誤 VS 錯誤 VS 錯誤
v大是幫理也沒什麼錯,那現在如果是v大您挨打,您覺得下一步該怎麼做呢?(我真心提問完全沒其他意思
作者:
Emdex (Emdex)
2018-01-09 14:14:00我本人非常討厭被陌生人碰到身體,但遇到這種情況我絕對不會動手。感到被冒犯不是藉口,無論如何使用暴力就是不對。不懂為什麼連這種人都有人護航。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14:14:00當場走出去請工作人員過來 馬上處理 同時報警絕不是驚呆三小時 然後甚麼都不處理 然後只能上網抱怨
v大,問題是當時沒有報警,所以現在該怎麼辦?幫忙想想辦法?現在怎麼補救?吞不下這口氣啊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14:17:00一樣 驗傷後 直接去報警 而不是姑息 同時也認錯不該戳人如果事主 堅持不報警 就只能怪自己吧 吞下去而以 沒甚麼
想當初我們還被教育說不一起維護演唱會品質演唱會就終止 現在反而維護的人要被檢討 真的是顆顆
可是演唱會現場本來就吵,所謂戳人不見得是我們一般認定的戳
作者:
tw88 (台灣ㄅㄨㄅㄨ)
2018-01-09 14:22:00幫高調 遏止暴力
作者:
namwa (觀世音菩薩)
2018-01-09 14:24:00拍拍原PO和妹妹 有些推文神邏輯不用理會
作者:
Renina (貓尼醬)
2018-01-09 14:24:00他動手打人不對,但誰被人戳心情會爽的。下意識覺得活該…
作者:
hiroko (hiroko)
2018-01-09 14:29:00如果前面被戳不爽也應該是回頭用講的才對吧
作者:
namwa (觀世音菩薩)
2018-01-09 14:30:00ren大請提出不叫不戳也能叫停別人拍攝的方式
作者:
hiroko (hiroko)
2018-01-09 14:31:00就算不是阻止拍攝 有時候也會不小心螢光棒一直打到人
原PO跟原PO妹妹拍拍,好好的一場演唱會讓你們遇到這種事
作者: WACLEE (MAYLEE) 2018-01-09 14:33:00
佩服妳們那麼會忍,如果我被這樣對待,應該就出去找工作人員協助報警了。真的太過份,希望沒在妹妹心中留下陰影(抱抱)
作者:
rengoku (SMILY)
2018-01-09 14:35:00勸導沒錯啊 有些人積非成是 違規都變常態
作者: ashine7150 (伊藍娜) 2018-01-09 14:36:00
只是觀看演唱會 只要使用暴力就是不對吧!有什麼事是不能好好用說的!
作者: ashine7150 (伊藍娜) 2018-01-09 14:38:00
大家都是文明人 聽得懂人話吧
說活該的到底是...他不偷拍就不會被戳被提醒啊,本身
太過分了啊!!無論如何使用暴力行為就是不對!!! 原po和原po妹妹拍拍...
作者:
ufo9876 (BRUCY)
2018-01-09 14:41:00吉
作者:
sallyke (擁抱‧生命)
2018-01-09 14:42:00檢討用戳的是??相信提醒也都是輕輕碰一下對方而已沒有人會用力戳對方吧......工作人員再怎麼巡也不可能時時都在旁邊,前面拍照真的擋視線了,提醒對方不能拍照,有何不可?我花錢也不是來看別人拍照的...
不想當鍵盤柯南。檢討兩方感覺都有失真的可能。只能先謝謝原PO讓我知道以後在阻止別人犯法前,也要注意自身的安全。(聽到這種事真的好難過)牽涉到法律的事,感覺就是得當下抓並請第三方--工作人員處理才最有可能達到理想的結果。
作者:
riss (天天)
2018-01-09 14:52:00可以理解大家的憤怒不平,但是實務上兩天前沒有驗傷的一巴掌告不了的只能透過此篇大家想想日後比較好的處理方式
作者: jcat26 (Jcat) 2018-01-09 14:54:00
此篇主要還是提醒大家注意安全吧
有些人就只想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原po妹秀秀,可提告
作者:
tnjolin (請幫我找貓 )
2018-01-09 14:58:00驗傷啊在幹嘛?領年終了
作者:
riss (天天)
2018-01-09 14:58:00其實週遭百種人,不只演唱會,日常生活一樣有機會遇到行事偏激的自爆彈,大家自身安全要擺第一
在保護自己的前提下,找工作人員是比較好的作法,因為五月天現在演唱會規模那麼大,你真的不確定會遇到什麼人,但妹妹也不應該挨那一巴掌
心疼原po妹妹,也謝謝原po跟大家說這個事件,下次大家第一次說對方如果第二次還是不聽真的請工作人員來協助會比較好,現在情緒失控失控的人很多,對方會做出什麼行為都很難預測
作者:
hiroko (hiroko)
2018-01-09 15:06:00認真說進場其實要稍微檢查 萬一有人帶刀槍進場@@
作者:
clownyu (小丑魚)
2018-01-09 15:14:00太誇了!
作者:
etrana (Bon Courage NI!!)
2018-01-09 15:14:00傷害罪!不要怕!
作者:
yanice427 (陳小茵yanice)
2018-01-09 15:15:00心疼原Po妹妹,原來被戳就可以打人?神邏輯啊,我企著被後方戳,那麼我也可以打人??原Po公開打人的位置吧.
作者: Tawara (77) 2018-01-09 15:15:00
可以吉, 但妳可能會怕影響公司氣氛吧
作者: frostaw (尊貴大大養生房) 2018-01-09 15:16:00
這麼心疼妹妹還不提告?以後你妹就從你身上學會被打要忍耐,要委曲求全,要顧全大局,然後有天被打死?
作者:
vfgrt (纖纖)
2018-01-09 15:18:00太誇張了 妹妹抱一個啊QQ 跟拓元還有相音反應 找到那個人的資料之後提告吧!
來鬧版的人,不要太過份了不是躲在螢幕後面就可以講話不負責任
不要心腸那麼壞,會影響自己和家人的運勢的我在跟別人講話,關你什麼事?看來你真的很想跟我法庭見
沒辦法聯繫工作人員真的很無解 我想超久 唯一想到就是 那第一時間要請周遭的人先當人證?===不要被釣魚====
每個人每天都會走在路上.騎車出門,大家都這樣生活著,誰也不知道自己和家人的下一秒是什麼情況,給自己也給家人留點福份吧,或許原po和妹妹曾經是或未來是會對你或你的家人伸出援手的陌生人也說不定
對方太誇張了 對方是馬上離開嗎 還是演唱會結束才離開
如果是演唱會結束才離開 應該要當下要求他道歉吉他都可
一般觀眾沒有權力制止XDD 火車遇到有人在你座位 你也不能叫他起來 一定要找列車長? 講一下都不行XDDDDDDDDDDD
作者:
mynewid (before sunshit)
2018-01-09 15:49:00為什麼要戳人家?
我想以當時情形,原po一時也沒有想那麼多,因為是突發
講跟提醒是個人的權力 沒有強制力 但可以自發性提醒
哈 我可以說不能拍照不是嗎?我也可以說你闖紅燈 不能說?
當然,很多板友都點出了日後可以預防或當下可以進行的
如果你說刪除裡面的照片的確沒權利 但是說不能拍照??
措施,相信原po也已經收到了,不必要的紛爭還是請停止
檢討受害者的人真的是很..也許阻止的方法有激怒了對方
打人就是不對了,如果動粗者覺得被「戳」的不舒服,他可以去向工作人員反應,再怎樣也不能打人
縱然我知道可以請有權力的出來處理,但換做是我也會無法做到,因為當下並沒有很快速的方式可以提供,而且我
今天打人的如果覺得委屈可以來回應阿 目前的確單方面來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15:55:00樓上言論是否可以套用在如果你覺得前面在拍照不應該應該是通知工作人員不是戳人家吧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15:56:00工作人員在門口不難找吧
作者: cherry531 (cherry0) 2018-01-09 15:56:00
太扯了啦!應該先通知工作人員反應,打人就是不對
我可能會先保護好和觀察我家人的狀況,然後找機會請其
他在附近的人向工作人員聯繫我會把人身安全放第一,等安全無虞再來追究工作人員在門口,但原po位置在中間啊,走到門口找到工作人員時說不定人早就跑了還是躲起來了,反正再多的事後檢討也改變不了「過去」要追究起來其實是有完沒完的,不如反映到相音官方看他們有沒有更好的方式可以處理此次突發事件囉
Ja大,或許原po的位置不好找工作人員,但事實是我們都不清楚現場狀況,但我想表達的是「不論怎樣,先動手打人就先不對了」
作者:
Edwarce (笑容的背後)
2018-01-09 16:03:00既然是實民區 聯繫主辦開吉了啊名
作者:
bomda (蹦大)
2018-01-09 16:03:00我也最討厭別人亂戳 有事?不爽告知工作人員就好
作者:
ianlblt (IAN)
2018-01-09 16:07:00有些人的位置真的不是那麼好找工作人員啊而且這真的很難,如果不碰到對方要提醒不能拍照錄影聲音一定要夠大對方才會聽到(也影響旁邊的人了)碰觸到對方又有危險,難道要大家真的漠視嗎
位置在中間…辛苦出去找工作人員,來回進出是否也會被抱怨干擾別人?
作者:
ianlblt (IAN)
2018-01-09 16:08:00先不管原PO妹到底怎麼戳,但我們永遠也不知道自己的「拍會不會被對方定義成「打」啊..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16:09:00打人就是不對 碰觸對方也一樣不對 有這麼難懂?? 找工作人
作者:
ianlblt (IAN)
2018-01-09 16:09:00推卡在我中間的B大,我覺得其實拍一下對方小聲提醒已經
作者:
ianlblt (IAN)
2018-01-09 16:10:00是最不會影響其他人的了。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16:10:00員 是很困難?? 一定要私下戳來戳去 才能了事???
作者: piggybean (Jenny) 2018-01-09 16:10:00
到底為什麼一定要告知工作人員 而不可以直接跟犯錯的人指出他的錯誤? 圖書館有人大聲講話我也不能叫他安靜一點嗎?
作者:
aopjeo (CHI)
2018-01-09 16:13:00你可以制止他 但戳別人也很沒禮貌
『拍、碰、戳』每個人感受不同…所以整場都看到大家進進出出找工作人員?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16:13:00可以叫他安靜 完全沒有問題 但你幹嗎要戳他呢????
作者: piggybean (Jenny) 2018-01-09 16:14:00
可以啊 所以你覺得直接叫別人安靜是不對的?
作者:
aopjeo (CHI)
2018-01-09 16:14:00可以請他安靜阿但不需要碰或拍吧?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16:14:00如果 進進出出都覺得麻煩了 那還真的拜託 不要當正義魔人要想維護正義 本來就不要怕麻煩 不然就吞下去
作者: singing333 (聽聽歌,暢快無比!!!!!!!!) 2018-01-09 16:16:00
p大,我想大家是在討論制止方法有沒有更正當的方法,不是在討論能不能“做”!
作者:
soyyo (心還透明 就能折射希望)
2018-01-09 16:16:00為什麼在檢討原PO妹妹 如果他不拍照 會有人去碰他嗎?
作者: piggybean (Jenny) 2018-01-09 16:17:00
同意用戳的確會讓人反感 但我看到推文說「觸碰不對」覺得莫名其妙 用喊的聽不見 就要觸碰啊 拍拍也不行嗎?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16:18:00就說了 他拍照=錯誤 你戳別人=錯誤 用 錯誤 對 錯誤
作者:
aopjeo (CHI)
2018-01-09 16:18:00不能因為別人做錯事就把自己的錯誤合理化
作者:
ianlblt (IAN)
2018-01-09 16:18:00所以看到拍照錄影,對你們來說唯一解就是找工作人員?
作者:
soyyo (心還透明 就能折射希望)
2018-01-09 16:18:00我就是會拍前面的人提醒不要拍或拿螢光棒擋住手機的鏡頭
作者:
MapleWings (Maple with Wings)
2018-01-09 16:19:00某樓好笑,好心提醒也要被打巴掌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16:19:00喊的聽不見 就請工作人員 絕不是自己用戳的錯誤行為去對付
作者:
soyyo (心還透明 就能折射希望)
2018-01-09 16:19:00如果他不先做錯誤的事情 誰會沒事拍他 不叫他 是要怎麼說?
作者:
ianlblt (IAN)
2018-01-09 16:19:00連「這不是危害到你的權益」都出現了。我真的開眼界..
作者:
soyyo (心還透明 就能折射希望)
2018-01-09 16:20:00而且 他已經提醒過一次了 他又再犯OK?如果他不再犯 誰會沒事一直拍人 還惱羞成怒打人
作者: piggybean (Jenny) 2018-01-09 16:22:00
那如果有人在演唱會看到前方的人錢包掉了 拍拍他提醒你會覺得「觸碰別人身體本來就是不對」「應該出去找工作人員提醒他」嗎?
作者:
soyyo (心還透明 就能折射希望)
2018-01-09 16:23:00對吼 我後面的人拍拍我說我放在以上的外套掉了 我是不是也要賞他巴掌?^椅子上
作者: lovewendy 2018-01-09 16:26:00
「不要碰我肩膀」翻版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16:26:00呵呵 好好笑的舉例喔 錢包掉了 一樣不會碰觸他人 會用講的
作者:
soyyo (心還透明 就能折射希望)
2018-01-09 16:26:00你也好好笑 演唱會那麼吵 你以為用講的聽得到?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16:27:00聽不到是它的事情 又不是我外套掉了 也不是我皮包掉了
作者:
soyyo (心還透明 就能折射希望)
2018-01-09 16:28:00尤其是前面的人 你不拍一下呼喚他的注意 他是會聽得到講話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16:28:00而且演唱會 不是無時無刻都吵的
作者: piggybean (Jenny) 2018-01-09 16:29:00
不是你會不會這樣做 而是這樣做對不對 所以你覺得拍拍提醒對方錢包掉了也是「本來就不對的事」?
作者:
soyyo (心還透明 就能折射希望)
2018-01-09 16:30:00對方是在大叔們延伸舞台的時候拍照 你覺得那時候很安靜?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16:30:00沒錯 碰觸他人本來就是不對 從小父母老師都有教過
作者:
ajalab (é˜¿åŠ æ‹‰å§)
2018-01-09 16:32:00支持提告!!!!!!!!!!!!!
作者: piggybean (Jenny) 2018-01-09 16:34:00
XDDDDDDD 那好吧
作者:
vovhsin (vovhsin)
2018-01-09 16:37:00這應該請工作人員處理吧,戳的的確讓人不舒服,不要正義到把自己當工作人員惹得一身腥
作者: singing333 (聽聽歌,暢快無比!!!!!!!!) 2018-01-09 16:37:00
不是有什麼口號叫"口頭告誡、柔性勸導"嗎?是真的別亂碰別人身體,不然被告性騷擾也是有可能的XD因這個世道是大家喜歡提告!(非指此事勿導入)
作者: milkcoke (笨兔子愛麗絲) 2018-01-09 16:38:00
戳了兩次 演變說成一直戳 又不是拿刀能有多大力,如果會痛他第一次不會說嗎?分明就是惱羞成怒。看來有人也總是易怒碰到就算自己違規,就覺得打人也是應該,遇到這種人有理講不聽。
作者: yaieki (是五迷象迷ㄟ小七) 2018-01-09 16:40:00
現在都流行檢討被害人了嗎 打人的不用檢討了現在推文都被有些推文帶歪到檢討戳這動作
要是我就拿螢光棒爆打他 打給老闆們看 吉死他!!!
作者: singing333 (聽聽歌,暢快無比!!!!!!!!) 2018-01-09 16:45:00
今天如果妹妹走在路上無緣被打,那檢討她是錯的。但今天是妹妹為了制止拍照有動作,現在是在討論這個動作有沒有其他更適合有效又可以保護自己的替代方法,也不要再自動說因為檢討所以贊成打人!沒人贊成可以打人(說100遍)
拍照是有很嚴重嗎?水管上面一堆用錄影的自己還不是看得很高興,不要嘴巴說不要,眼睛倒是看的不要不要的
作者:
mxsonly (我們好好)
2018-01-09 16:47:00樓上的 請問你怎麼知道阻止別人拍照錄影的跟自己在水管上看別人錄影的是同一群人??????
作者:
bbwei20 (bb)
2018-01-09 16:48:00打人絕對非常糟糕,根本沒想到這一拳下去的後果吧!?但一直戳人其實也真的好不到哪去,真心覺得妹妹第二次找工作人員比較好(可能也比較安全),因為有些人就是講不聽,也拿他沒皮條。個人猜測這人應該是想說動手後就不會再被戳第三次第四次了...
作者:
mxsonly (我們好好)
2018-01-09 16:48:00雖然不清楚原PO妹的「戳」是怎樣的戳,視情況真的有可能
作者:
soyyo (心還透明 就能折射希望)
2018-01-09 16:49:00是沒有看到演出前的宣導影片嗎 禁止拍照錄影好嗎?
作者:
mxsonly (我們好好)
2018-01-09 16:49:00引起對方不舒服/反感。但是現場真的很吵啊只用講的對方根本不會知道你在跟他講話.....(這次制止人有感)
有些人就是青番 覺得花錢就是老大 都不會聽勸這次在A4搖滾區 工作人員很盡責在管制
無限期支持提告。報案後請拓元協助偵辦流程上來說是沒有問題的。過去在協助被黃牛騙的朋友的時候,拓元客服也說過只要警方要資料,就可以協助提供。除非這種情況下警方無權跟拓元要資料,否則照拓元客服的說法,是能夠配合提供的!
作者: milkcoke (笨兔子愛麗絲) 2018-01-09 16:52:00
總是有人在秀下限…被大部分人說了以後才回來補血 洗白帶防狼噴霧器吧遇到動手的瘋子就噴下去 在一起去警局做筆錄看誰對誰錯
那個題外話能不能不要用青番這個字,有歧視原住民的意思......沒有惡意,提醒一下而已。
作者:
raja1003 (野比大雄穿黃素T)
2018-01-09 17:14:00打人不對,但這狀況被打也沒什麼好可憐,有更好的處理方式,把人找出來才重點,不然你po這文也沒什麼意義
作者:
soyyo (心還透明 就能折射希望)
2018-01-09 17:20:00給妹妹一個大大的擁抱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17:29:00
很感謝原po的分享,提醒我在維護自身權益前,務必要保護好自身安全。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17:33:00果然吞下去了 不敢提告 你也知道戳人不對
作者:
hiroko (hiroko)
2018-01-09 17:34:00有必要去說那些風涼話嗎 =.=
作者:
sallyke (擁抱‧生命)
2018-01-09 17:35:00謝謝原po的分享!!
作者:
jojoshoe (the unicorn)
2018-01-09 17:37:00既然決定放下了 就給妹妹一個大大的擁抱吧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17:38:00
可以多一點同理心嗎?不是當事人的我看了都很想哭。
作者: lovewendy 2018-01-09 17:38:00
樓上 演唱會錄影就是不對 你怎麼不說呢?
作者:
jojoshoe (the unicorn)
2018-01-09 17:38:00雖然提性別是不對的 可是我覺得 如果是男生去提醒的話
作者: lovewendy 2018-01-09 17:39:00
動手打人就是不對 你怎麼也不說呢?
作者:
jojoshoe (the unicorn)
2018-01-09 17:40:00偷拍的人應該就比較不敢動手了
作者:
mxsonly (我們好好)
2018-01-09 17:43:00這篇文有提醒作用,謝謝原PO分享,希望你和妹妹都好好的
作者: lovewendy 2018-01-09 17:43:00
演唱會跟看電影一樣有智慧財產權 怎麼不說呢?不要做違法的事就沒事 怎麼不說呢?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17:45:00
他們自己可以實驗看看被螢光棒戳和被螢光棒打巴掌哪個傷害比較大,何況一個是提醒性質,一個是暴力相向,真心不懂為何要這樣再次傷害人。
作者:
nicolexyz (小孩子你笑了我笑了)
2018-01-09 17:46:00您説您妹妹只要願意活在這世上..妹妹如果有特殊情況(沒有要窺探隱私的意思)就用您們自己舒服的方式化解這次的意外吧!祝福您們下次一定會有很平安又快樂的演唱會..
看到那些說風涼話的,真的覺得五月天魅力真大,不論無賴或是老實人都會被吸引
作者: ai20609 (ai20609) 2018-01-09 18:01:00
看起來那位在釣魚的收穫不怎麼樣XD
作者:
tinbu (Tin)
2018-01-09 18:10:00原po跟妹妹都辛苦了
作者: aurore (JY) 2018-01-09 18:12:00
提告驗傷,今天如果碎片扎進眼睛?!!而且原po妹完全就是在做“正確的事情”
作者:
fastfu (1983å¹´å°å··12月晴朗)
2018-01-09 18:15:00是你同事?不然怎麼叫同事?
作者: ENCOREH33456 (XM3) 2018-01-09 18:15:00
妹妹被欺負,啊你都沒還手,忍到現在回來發文?????????????????
作者:
fastfu (1983å¹´å°å··12月晴朗)
2018-01-09 18:16:00她怕影響到月天的演唱會啊><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18:17:00
是要怎麼還手,何況還手也不是好的處理方式
作者:
wakeup (wakeup)
2018-01-09 18:20:00太誇張的行為了
作者: SY082022 (沒有暱稱) 2018-01-09 18:21:00
你可以檢舉他,但是請不要觸碰別人的身體
作者:
ama555 (是不是就只能往前)
2018-01-09 18:26:00這真的太誇張…
作者: bluamayda (沐浴乳) 2018-01-09 18:29:00
我今天不是氣你阻止我 我是氣你碰我肩膀 不能碰我肩膀!呵
作者:
babako (babako)
2018-01-09 18:33:00推妹妹很有勇氣 但下次任何行為都注意自身安全為優先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18:36:00
沒錯!被不守規定的人傷害是很不值得。下次要多保護好自己喔!
作者: tungyanyuen (tungyanyuen) 2018-01-09 18:53:00
為什麼重點是戳他而不是打人!?拍照本來就不對!
有些人重點放在有點奇怪的地方 唉...拍照本身就不對打人就更加非常不對
作者:
hsdheart (開心拯救世界)
2018-01-09 18:55:00純噓OAOA檢討受害者
作者: mhtmht7961 2018-01-09 18:59:00
直接動手打人真的有夠沒水準,可以告了~
作者:
Midiya (還是當å¸ç”Ÿå¥½å•Š... (茶))
2018-01-09 19:02:00看到你們的遭遇覺得很難過 被打之後一定整場都很害怕心情一定嚴重受到影響 演唱會那麼吵講的聽不到得用接觸對方的方式提醒很正常啊 不懂一堆推文還那邊兇什麼...只希望觀眾素質能夠提升 這樣守規矩的人和工作人員才不用那麼辛苦 看演唱會台要提心吊膽(比如制止了然後被罵或打)或者生悶氣(不講但氣在心裡) 素質啊素質~~~吉不吉當事人自己決定 鄉民就不要喊燒了 跑法院很麻煩的最後只希望你們不要因為這次的事件留下太深的陰影啊~拍拍!!
支持阻止違規的事 不要臉偷拍還敢腦羞打人 這種水準憑什麼看老闆精彩的表演
作者: aurore (JY) 2018-01-09 19:18:00
跟朋友看的兩場也有少許人拍照攝影,我們都直接大聲口頭提醒,那些人也收斂許多。感覺這是個可怕的特例,但也提醒大家要適時的保護自己,還是很不開心有人會這樣暴力相向。
作者:
sallyke (擁抱‧生命)
2018-01-09 19:23:00明明就是對方先違規拍照,影響別人看演唱會,怎麼會被簡略成先戳人....
作者: HeleneLin (Helene) 2018-01-09 19:27:00
不能用不爽能成為合理化任何事的藉口 總是有釣魚的人注意自身言行
作者:
barrytw (barry)
2018-01-09 19:35:00看到有人推文.....吸引無賴 www 這次演唱會光怪陸離的事真不少,也算是大開眼界了XD
作者: tungyanyuen (tungyanyuen) 2018-01-09 19:43:00
樓上,是因爲他違規拍照才會被勸導啊!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19:44:00
真的,好像自己都不會犯小錯一樣戳或輕碰還有討論空間,但是拍照和打人就很明顯不對
嚴以律別人(不可以觸碰我),寬以待自己(我是因為被觸碰才會回手的)
只怕每個人 都關上雙耳和雙眼 都害怕去改變..想到這句歌詞 推原po願意站出來讓我們知道這種誇張的事情竟然
作者:
yirusg (毛毛)
2018-01-09 19:56:00不知道以後演唱會可不可以有那種即時管道讓歌迷可以透過手機傳訊息告訴工作人員哪裡有人正在違規,跨年場一直聞到酒味但也離工作人員太遠唉
作者:
hiroko (hiroko)
2018-01-09 20:05:00這次演唱會好像沒說不能喝酒耶 @@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20:05:00沒有戳人就沒有打人懂嗎?一堆人邏輯真的蠻奇怪的,你不爽他違規可以用嘴巴說或者告知工作人員何必侵害到人家身體還一堆人以為戳沒什麼若你被不認識的戳你作何感想最後打人就是不對,希望這個人被吉
作者:
ppt19 (little sun)
2018-01-09 20:06:00錄影是犯法的,提醒他沒什麼問題,打人也是犯法的,這次不下次他還是照犯,而且更理直氣壯。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20:07:00可以用說的提醒何必用戳的?你在後面戳人家知道你要幹嘛嗎?可能只會覺得你在挑釁吧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20:07:00
那人家也有道歉了,是人都會犯錯。
作者:
mxsonly (我們好好)
2018-01-09 20:11:00沒有違規拍照也就沒有戳人啊
這麼吵一定用吼的 不會影響到別人嗎?我相信用說的他還是會打人
作者: HeleneLin (Helene) 2018-01-09 20:13:00
回h大-有說禁止酒精或含酒精的飲料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20:13:00邏輯蠻奇怪的沒違規就沒戳人?嘴巴說或找工作人員很難嗎?講實話啦先動手的人是戳人的人,但打人的動作太超過了
第一次戳 就已經收手機起來 第二次戳 你又剛好也是在拍照 這樣不夠明顯嗎?就是要請你不要拍照!明知故犯還敢打人!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20:16:00背後有人在戳你會知道他的意圖如何嗎?沒有人有義務去理解你戳的用意吧,而且幹嘛不用說的或找工作人員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20:17:00
突然覺得沒有戳人就沒有打人這邏輯也很怪...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20:18:00有嘴巴不會講你的意圖只能靠戳來警告別人,邏輯也真的蠻奇怪的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20:18:00
那個男的第一次被戳時知道是被提醒不能拍照的喔
作者:
mxsonly (我們好好)
2018-01-09 20:19:00現場很吵,只用說的對方真的不一定聽得到……(工作人員大吼都有人沒聽到了) 戳人這個動作是為了吸引對方注意,原PO妹也有說不好意思不能拍照啊@@ 又不是說戳了人又不講話
作者: endlesskaze (小攸) 2018-01-09 20:19:00
前面講過幾次用講的可能聽不到,為什麼一直鬼打牆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20:19:00
而且原po妹妹也有同時出聲提醒啊!並不是只有戳而已
作者:
IiTK (*0*)
2018-01-09 20:20:00某些人的言語讓我想到"少年他的奇幻漂流MV" 難怪鹹蛋超人會倒下 蠻心寒的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20:22:00原來戳沒有侵犯到人家身體及挑釁意思,人家還要去了解你戳的用意,神邏輯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20:23:00
最根本的解決方法就是,請各位參加演唱會的人都守規矩,不要拍照錄影就好啦!
作者:
mxsonly (我們好好)
2018-01-09 20:23:00為什麼要一直鬼打牆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20:23:00我只是不懂為什麼第一時間不是找工作人員或者用講的,聲音大可以用比的吧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20:24:00科科 只要你錯 我就可以戳你 大概是這個意思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20:24:00你要不要站在我前面我一直戳你你知道我想表達什麼嗎
出座位有困難呀,原po不是有說 而且 工作人員也不好進來呀...
作者:
mxsonly (我們好好)
2018-01-09 20:25:00你站在我前面,我用比的你看得到?
作者:
bobo0745 (人心比鬼可怕多了)
2018-01-09 20:26:00違規還打人,還有人幫護航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20:26:00下次可能看五月天能夠看到一堆人再拿螢光棒戳人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20:27:00從頭到尾我沒提到打人是對的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20:28:00
我們是去享受演唱會,沒事也不會想去動別人好嗎?唉…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20:29:00我不知道是理解還是邏輯有問題,我不懂你在人家背後被人家一直戳人家還有義務去理解你想表達的意思好嗎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20:29:00
一直重複解釋好累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20:30:00人家違規 你可以戳人?? 神邏輯!! 都沒看到事主為戳人道歉還要辯嗎 都知道戳人是不對的 別硬凹了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1-09 20:31:00而且他有說明他的戳法嗎?或許他的戳法過於激烈才引起人家動手打人吧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20:31:00
她有為她戳人的行為道歉呀
作者: endlesskaze (小攸) 2018-01-09 20:31:00
前面不是有為戳人道歉了....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20:32:00ting03251206 文章都不看完的 妹妹都說道歉了 你硬說沒有你眼睛怎麼了 要看醫生嗎
作者:
hiroko (hiroko)
2018-01-09 20:33:00我覺得這篇後面已經一直跳針了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20:35:00
t大辛苦了,我剛也以為自己眼花
作者:
mxsonly (我們好好)
2018-01-09 20:36:00t大v大是不是言語上的誤會@@
作者:
hiroko (hiroko)
2018-01-09 20:37:00就算是被後方戳的不爽也可以用講的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20:37:00
對啊!不是說動口不動手嗎?
作者:
hiroko (hiroko)
2018-01-09 20:38:00就像有小朋友看演唱會會踢前面椅子 難道你會賞他一巴掌?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20:38:00都先戳人了 人家幹嗎要用講的 當然還擊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20:39:00
會不會又說,是踢椅子,沒碰身體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20:40:00小朋友踢第一次 還沒被揍吧 是小朋友踢第二次 才被揍的
作者:
hiroko (hiroko)
2018-01-09 20:41:00演唱會被螢光棒打到戳到其實很常見 你不溝通就還擊
作者:
hiroko (hiroko)
2018-01-09 20:42:00就算小朋友踢十次 揍小孩還是有錯好嗎 =.=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20:42:00呵阿 那繼續爭吧 你都說不小心碰到 很常見 這個案例 是不小心嗎 根本就是有意戳的 別硬凹好嗎
作者:
hiroko (hiroko)
2018-01-09 20:43:00不溝通就動手本來就錯 有什麼問題嗎 看不懂中文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20:43:00社會上 很多壞人 你要去挑戰嗎 不找工作人員 不找警察
作者:
hiroko (hiroko)
2018-01-09 20:44:00基本上舉證戳很難 但是螢光棒斷掉就是物證了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20:44:00以身犯險 本就不可取 還要說嗎
作者:
a880338 (☁☁☁☁☁☁☁☁☁☁☁)
2018-01-09 20:45:00完全不想推 整篇文章跟寫作文一樣 用詞偏激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20:45:00事主都承認戳了 還要想像沒戳 到底是哪個平行時空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20:46:00再說 事主都吞下去了 也對戳道歉 也不敢提告 還要辯解甚麼
作者:
hiroko (hiroko)
2018-01-09 20:47:00戳很多次就可以動手也是神邏輯好嗎 =.=
作者:
j10731 (我麻吉呢)
2018-01-09 20:49:00這很過份!一定吉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8-01-09 20:50:00到底有誰說 動手是正確的 大家說不該戳 直接去找工作人員處理 而不是自己擅自戳別人 懂否??我沒說你 一直戳 我只有說你不該擅自戳我應該不是跟您對話吧 我是跟推文網友對話吧至於你吞下去了 就只能說 科科
原Po不用在意他們的刻意發文啦,這樣只會讓他們更得意而已看的心煩就暫時關掉PTT,看看演唱會影片心情會好些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21:06:00
對啊~原po已經做的很好了,加油~
再次謝謝原po這篇文的提醒~以後大家演唱會注意安全還有再次強調演唱會禁止拍照錄影哦!
作者: ai20609 (ai20609) 2018-01-09 21:11:00
原po不用跟某些人認真 他們單純想挑釁而已
不能用螢光棒戳(會不爽)不能大聲喊前面那個額頭很高的瘦子(會說攻擊外貌)不能用手拍(會被說打人)不能說前面那位聽不懂人話的(會被告公然侮辱)嗯……所以要放棄自己看演唱會的權利跑出去請工作人員來抓嗎?打人巴掌那位就不會腦羞成怒?
作者: dodo577 (dodo) 2018-01-09 21:12:00
誰亂戳我一定打回去。原po自己要去戳人挑釁難怪被打,明明用講得就可以
作者:
sallyke (擁抱‧生命)
2018-01-09 21:14:00原po別跟那些人認真了...覺得您已經處理得很好了
作者: wendymo (mimi) 2018-01-09 21:15:00
真的,不要往心裡去,以免傷心又傷身。
作者: morila 2018-01-09 21:16:00
可以偷拍 可以打人 就是不能戳人唷
作者:
soyyo (心還透明 就能折射希望)
2018-01-09 21:18:00給原PO 不用跟那些故意來鬧的認真
作者:
babako (babako)
2018-01-09 21:19:00推原po別在意~~
你妹妹很勇敢~可惡的是那傢伙,他會有報應的…亂打人~沒品的傢伙~這次在某場也有跟一個偷拍的人說…這裡不可以拍…還好那個人自知理虧把手機收起來…
作者:
debbieyy (我們一起幸福快樂)
2018-01-09 21:25:00工作人員與字幕MV都有講,也有撥放規則!拍照被講一次,就不應該再次發生,第二次被講…根本是腦羞成怒才動手!這種人就是要被告,才會得到教訓!
作者: ca2418 (catherine) 2018-01-09 21:25:00
給原po安慰
作者: cpo1201 (cpo) 2018-01-09 21:30:00
相音有公告不能拍照,是維護智慧財產權,偷拍的人就是偷竊不懂嗎?!今天有人阻止小偷,還被說被打活該,這社會病的也太厲害!
作者:
samdi (躲起來)
2018-01-09 21:44:00來亂板的讓我想到新聞常見的酒醉鬧事一言不合然後烙兄弟來然後也有路過圍觀湊熱鬧的,這些罕至五板ID突現應該是類似的總之大家回應小心點,免得被釣魚..人家有的可是有帶雞絲的
好多人來賺年終的感覺XDD就繼續活在自己世界吧~~
原PO不用理會那些人 你已經做得很好了 看開一點不用因為
作者:
starsky051 (I love Taiwan)
2018-01-09 21:57:00如果不偷拍不會惱羞成怒打人,如果有些人想要助長施
作者:
j54321 (小羊)
2018-01-09 21:57:00心疼妹妹和謝原po提醒。不認同正義魔人的說法,只是大家
作者:
starsky051 (I love Taiwan)
2018-01-09 21:58:00暴者,請離開吧。沒必要在這裡自已為正義
作者:
j54321 (小羊)
2018-01-09 22:00:00在維護自己權利的同時,記得用能保護自己的方式!支持原po做適當處理:)
作者:
starsky051 (I love Taiwan)
2018-01-09 22:02:00任何行為都不能是施暴的理由
作者: ilinOe0 (Oe0 Ilin) 2018-01-09 22:04:00
不針對這件事 生活上任何人違規我都會制止 但你見到身邊的人默默裝不認識 好像這樣事情就會解決 不然就覺得你怎麼敢 不怕被打嗎
作者:
fghvbn (紫玥)
2018-01-09 22:13:00實在太過分了,支持提告…好險我旁邊的男同事沒一掌給我…
拍拍原po妹妹,我也會制止身邊的人拍照錄影,如果是我被打我就吉到他不敢再看演唱會,暴力就是不對
作者: toto131 (Bunny) 2018-01-09 23:21:00
原PO不是已經解釋戳這個詞用詞不當~到底理解能力有什麼?就是點一下需要到動手打人嗎?你們都不拍誰需要浪費時間浪費錢請一堆人來抓你們拍!!動手就是不對!!!再說提醒你的那一秒~我就少看五月天一眼~浪費生命阿根本動手就是不對!動手就是不對!動手就是不對!管你是男是女就算只是打我的手~你還是打我阿~希望原PO妹妹好好的!還有那些愛偷拍的~你再怎麼拍也拍不過現場專業攝影師幹嘛不好好看表演回家看官方照片就好??
作者: yah13305 (martos) 2018-01-10 00:08:00
提告了啦 快告
作者:
tt42916 (Wisteria)
2018-01-10 00:29:00推原po別在意一直跳針來鬧的人 !
動手也太誇張?一直拍是怎樣?我覺得拍一兩張 一小段影片(兩分鐘以內)當作紀念還可以接受 但是拍整場會不會太誇張? 是花錢享受表演還是花錢拍照錄影啊??
樓上a大,不能拍就是不能拍!回憶是你我存在的地方,不是相片或影片!請尊重五月天的表演!
看到某些推文真的想翻白眼,都會說被螢光棒戳所以不舒服而生氣,那難道看見那些人不守規矩,就不會生氣嗎?論起對錯,怎麼想都是拍照的人,怎麼會在檢討想維護演唱會品質的歌迷?不管是否真的因為位置的問題而告知不了工作人員,我們本來就有權也應該要去阻止這些不守規矩的事情發生,好的秩序好的環境本來就靠所有人一起建立起來的不是嗎?
作者:
orangenosea (æ¯å€‹ä»Šå¤©éƒ½æ˜¯ç¦®ç‰©)
2018-01-10 06:31:00這篇真是奇推文共賞~
作者:
jo0929 (軒阿軒)
2018-01-10 09:52:001/5在A6最左邊也有一位男士不停拍照,他還會等工作人員經過後來我直接去拍背請他不要照!!! 後面就都沒有再照了:)
作者:
comjj45 (我吃飯很慢)
2018-01-10 14:50:00這早就要吉啦!現在才發這篇是不是太晚?
作者:
gluceth (nana)
2018-01-11 04:38:00奇文共賞 快來~
我不會制止,但會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去處理,上一次前面四個對岸來的錄音又錄影,真的有夠誇張
作者:
smartdato (achunchun)
2018-01-16 22:36:00打人超誇張的,你們應該當下反應,不然現在這樣大概也只能吃悶虧,但想提醒原po和妹妹下次還是不要用螢光棒人了,要是我會覺得不太舒服...*戳人因為不知道你勸導的對象是什麼樣的人,多注意一點也算是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