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跟紙膠帶有關但和帳務無關的推這裡

作者: Yshing1206 (愛與和平)   2018-07-23 09:51:13
因為下午在忙,剛剛才看到purplemood在15:14寄信到我的Gmail信箱。
她似乎對於我們的質疑還是存在著很大的疑問,我寫了封長信回覆,向她舉例說明,就算
是平常的買賣,都沒有要求顧客吸收庫存的事情,希望她能明白。並且我承諾她,如果她
願意誠實告知所有的實際情況,我依然願意付律師鐘點費帶著律師去幫助她,給予她法律
上的建議。
靜待她的回覆中。
———
(增加報警重點提要)
因有人陸續詢問該如何報警,我想,這應該都是大家的第一次吧XD,我個人之前的訴訟經
驗是民事,牽涉罪責嚴重的刑事也是第一次XD,不過聽律師說,刑事案件走比較快。
建議要報警的苦主們,就告訴警察說,我們是因為他說要義賣才買的,結果他現在東拉西
扯之前沒有說過的事就是不捐,不但拿出一些不正確的數據亂扯,還說義賣的錢不是就這
樣捐出去,還要扣掉她剩下的沒有賣出去的庫存,加上她把一些資料都刪掉了,怕再下去
有湮滅證據之虞,所以我們想報警,請檢察官查扣凍結她的帳戶,請檢察官查扣凍結她的
帳戶,請檢察官查扣凍結她的帳戶(很重要,說三次)還我們的一片善心一個公道。
—-
剛剛與我身邊的法律和帳務專家通過電話,他們要我提醒大家:
因為我和其他要採取法律行動的人,不管是提告還是報警,我們都是合理的推論質疑,也
就是說,如果沒有這些推論質疑,我們也不會決定採取法律行動,所以我們在推文裡說的
話,都會出現在報警的紀錄裡或訴狀上或者將來的法律程序裡,總體來說,就是原告當事
人的主觀認定,所以不會有問題,但我要提醒「決定不採取法律行動的」人,推文時請注
意文字的使用。
公開版面,言盡於此,望大家了解我的意思。
之後,因為即將走入法律程序,我基本上不會再更新回報我的法律進度,但希望如果我有
上來向大家求救某些證據資料,再麻煩請大家如果方便的話不吝提供協助給我。
謝謝。
(以下的話,律師和會計師都交代我講這段話一定表達清楚,因為將來她一定會東拉西扯
說我們威脅她。先跟大家破梗XD)
向大家說明一下我的立場,因為律師沒有退錢這件事,7/27我就會把錢全額匯進律師事務
所帳戶,宣告正式委託提出告訴,就算未開庭,purplemood想和解,律師也不退錢,因此
,既然我錢都給了,沒有就這麼把錢丟到水裏的,她有太多時間和機會了,哪有等我花錢
了才要和解的,我不划算,所以,一旦7/27下午三時半,我把錢匯進去之後,就沒有所謂
和解這件事,大家都沒有回頭路,我會陪著purplemood走到底。
容我提醒purplemood,我不和解的最終對妳的影響是,妳有可能會坐牢。
這也是我拖那麼久,一直都希望能先好好講的原因,結果妳一直堅持莫名其妙的不合理,
不知道是搞不清楚還是故意拖著大家的進度,總之,要知道,那是我們的錢,妳除了依照
原先的約定捐出去,妳無權做任何其他處置。
最終還是走到這一步,是妳,purplemood,是妳自己造成的,與人無尤,真要說,我比妳
還無辜,為了善心花錢買6個膠帶250元,竟然還要為了正義公道花10萬討回來,想想,真
瞎透了。
—-
我的條件很簡單:
1、不吸收完全不關我們五版事的剩餘庫存,就算是買賣關係,也沒有叫顧客吸收未售出
庫存的大荒謬,更何況,這是義賣。
2、儘快釐清正確捐款金額,迅速捐出去,讓這件落幕。
以上2個條件,少一個,都不行。
跟大家說一下。
————
另外夾帶一下,昨天還有人來問我為什麼不找律師跟purplemood好好談一下?幹嘛這樣?
她就是處理不了啊!有需要這樣子對待她嗎?
這真的太好笑了,雖然不是我一個人的事,但是為了早早好好的解決問題,幫助五版恢復
往日的歡樂、正常運作,我早就說要自掏腰包找律師去協助去談去協商,有一直在follow
的人就知道,這件事我都講多久了?她有理過嗎?我甚至從7/10就發文希望組成處理小組
去談去對帳去協商,那個處理小組的募集,我在版面上掛多久了?她有理過嗎?
我真不知道這樣的理所當然的質疑是從哪裡來的?為什麼會有人只會坐在那裡、忽略別人
到底已經付出過多少的善意和努力,然後無理的質疑最終不得已才只好站起來採取法律行
動的人?
我知道這種人很多,只是現在的風向都不敢浮出水面,我想一頭霧水的跟你們說一句「既
然這麼關心purplemood,既然這麼同情她,既然覺得她很無辜,為什麼不自己出面出力幫
忙解決?為什麼不自己花錢請律師去跟談?這些事沒有買膠帶的人也可以做的,因為律師
是公正第三方,沒有買紙膠帶的人更適合。」
不是一句「我沒有買紙膠帶」,就可以語帶諷刺質疑我帶頭起哄而沒有責任。
底下推文鬧場者,本人一律做主觀認定,會截圖一併送交檢察官處理。
作者: ann1994tw (Ann)   2018-07-23 11:42:00
推Y大的熱心和正義感
作者: mayday1122 (五月天晴)   2018-07-23 11:52:00
加油
作者: eightting (小8)   2018-07-23 12:00:00
那可以分享結果嗎 沒買膠帶也想關心善款結果處理如何
作者: mickeybo (小寶)   2018-07-23 12:30:00
Y大辛苦了!加油!雖然我沒有買膠帶~但支持你的行動!
作者: bluesecret (藍色祕密)   2018-07-23 12:34:00
我沒有買,但是支持絕對提告不和解…
作者: newsuchi (Shizuka)   2018-07-23 12:35:00
加油!!
作者: heyhah1118 (穎)   2018-07-23 12:35:00
謝謝Y大願意站出來
作者: Jane0210 (珍)   2018-07-23 12:38:00
加油!
作者: nicole6428 (RED)   2018-07-23 12:42:00
辛苦Y大了~
作者: JAY2005jay (*芙*)   2018-07-23 12:53:00
支持提告
作者: xiaofeng5 (小楓)   2018-07-23 12:56:00
謝謝Y大 辛苦了!!
作者: xmas1224kimo   2018-07-23 13:23:00
辛苦了。
作者: pscutie (卡洛琳 [還記得...])   2018-07-23 13:37:00
沒買,之前有板友提到版權問題?
作者: josietao (揪西)   2018-07-23 13:49:00
推~加油,希望結果可以分享在版上
作者: yustarbalaja (阿馨)   2018-07-23 13:52:00
辛苦了!
作者: melodyhid (律~*)   2018-07-23 14:04:00
謝謝你!
作者: misthera (小孩)   2018-07-23 14:14:00
辛苦了
作者: g48119 (豆漿)   2018-07-23 14:25:00
謝謝你
作者: wcgg (廁所GG)   2018-07-23 14:26:00
推行動力
作者: snoopy63 (忙死了)   2018-07-23 14:33:00
堅持下去!對那些無止盡的善良跟寬容的路人可以不用理會~
作者: ashinmic (包仔:))   2018-07-23 15:05:00
謝謝Y大!希望之後可以分享結果+1
作者: WACLEE (MAYLEE)   2018-07-23 16:44:00
謝謝Y大,辛苦了!
作者: amsbigcookie (餅)   2018-07-23 16:55:00
辛苦!支持你!
作者: kacofish (fish)   2018-07-23 17:00:00
推一下Y板友站出來
作者: pattyshin (光)   2018-07-23 17:29:00
謝謝你
作者: conanchien (家有一胖貓,如有一大寶)   2018-07-23 18:22:00
我沒買紙膠帶,但推y大的熱血正義,這個社會敲鍵盤的多,起身去做的人少
作者: judy2004123 (小樹)   2018-07-23 18:40:00
我也沒有買,但是鬧了這麼久真的蠻傻眼的,也感謝Y大的熱心!
作者: a89108 ( 圓PO是女的)   2018-07-23 19:45:00
辛苦了 加油
作者: yu130930 (語)   2018-07-23 19:48:00
辛苦了~這一仗可能會打的很累,加油!!!也謝謝願意用行動去實現正義
作者: wendy00558 (Tang058)   2018-07-23 20:01:00
大家加油
作者: e011082 (我說今晚月光那麼美)   2018-07-23 20:21:00
謝謝你 辛苦了
作者: minnie1218 (萱萱)   2018-07-23 20:29:00
我也沒有買紙膠帶,不過整件事真的拖了好久!!謝謝Y大辛苦了,加油!!
作者: xiuyachang (wing)   2018-07-23 20:35:00
Y大辛苦了..我也會找時間去報案..
作者: vvvvviola (夜照亮了夜)   2018-07-23 20:47:00
辛苦了!
作者: kittyfly (喵喵)   2018-07-23 21:00:00
支持你!辛苦了!也謝謝你願意做對的事
作者: yuisue227 (這條路好漫長)   2018-07-23 21:04:00
雖然沒有買,但是支持Y大,也辛苦Y大
作者: wendycute (終於結束的起點)   2018-07-23 21:20:00
雖然沒有買,但推Y大的正義感!
作者: akbobo (BoBo)   2018-07-23 21:49:00
請問Y大要告P大什麼呢?詐欺?侵占?背信?還是其他?
作者: CRATA (crata)   2018-07-23 21:53:00
謝謝你!
作者: Kscking (飛魚)   2018-07-23 22:01:00
我也沒買..但一路看下來y大已經給不少次對談機會了 沒想到還是要走到這步 辛苦了!!
作者: imayday0406 (爆米花)   2018-07-23 22:07:00
我也蠻好奇要告什麼罪名
作者: bobo0745 (人心比鬼可怕多了)   2018-07-23 22:08:00
大家已給無數時間和機會了
作者: anglelin (不相信愛情)   2018-07-23 22:12:00
支持Y大,真的謝謝你
作者: xinya (啵啵虎)   2018-07-23 22:21:00
支持Y大!
作者: angela771115 (呵呵呵小姐)   2018-07-23 22:28:00
欽佩Y大,加油!
作者: ashine7150 (伊藍娜)   2018-07-23 22:36:00
推!我也沒買 但支持Y大正義地站出來加油!
作者: akbobo (BoBo)   2018-07-23 22:45:00
你的律師收了你的錢,有跟你確定背信跟詐欺告得動嗎?你知道告人用錯法條會因證據不足而不起訴嗎?提告是你的權利,但有可能你在偵查那關就卡住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你的主觀意見在法庭上一點用都沒有,法官要看的是客觀的證據。這個你有嗎?
作者: kaoru1992 (黑草)   2018-07-23 23:09:00
那個,我想ak大應該也是好意提醒,怕Y大白花錢啦讓事情更聚焦應該也是好事,希望一切順利:)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8-07-23 23:11:00
背信罪是刑法342條: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法條:https://reurl.cc/drgY2法操的解釋:https://reurl.cc/0zG36這裡的說法是要有「委任、委託」行為,才會構成背信罪當然,每個律師的法律見解不一。可能別的律師認為這樣就夠了詐欺罪就交給其他人研究了 (喂
作者: mayshinwind (潔西卡卡)   2018-07-23 23:21:00
Y大的正義感和執行力太令人敬佩了(起身鼓掌)不過也許是我過度擔心還是希望這件事不要處理到讓媒體關注到不然依現在的媒體素質五月天不知道會不會又躺著中槍(紫色你看看你搞出多少傷人傷己的事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8-07-23 23:21:00
Y大好好吃好好玩XD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8-07-23 23:22:00
我個人會建議,有購買紙膠帶的人,比較師出有名
作者: ashika (藍圈圈轉的頭好暈)   2018-07-23 23:23:00
謝謝Y大的挺身而出!
作者: akbobo (BoBo)   2018-07-23 23:52:00
1.你從事情一開始就搬出律師來,現在連律師費十萬這個數字都出現了,卻連紫色老師觸犯的刑責是哪條都還沒肯定?那要
作者: ilovee0427 (...)   2018-07-23 23:54:00
建議到八月若無動作可以再投訴一次教育局,讓她新到任的校長知悉。
作者: akbobo (BoBo)   2018-07-23 23:55:00
怎麼提告?法院是看證據的,但我follow大家討論至今,實在看不出有什麼可以告紫色老師詐欺、侵占的有力證據;畢竟你
作者: bobo0745 (人心比鬼可怕多了)   2018-07-23 23:57:00
覺得不要再說某位是老師了
作者: akbobo (BoBo)   2018-07-23 23:58:00
捐了款,卻也拿到了膠帶;紫色老師的捐款當初沒給捐出時間,迄今也一直有在處理,雖然他把帳目交代得很落漆,但這了不起只能說他能力不好,誰有任何證據可以明確指出紫色老師挪用、侵占大家購買膠帶的款項作為私人用途使用?如果有的話,資料拿著就直接去警察局報案了,還等到現在?那些不就只是大家根據他的一些行為所做出的揣測嗎?揣測的東西可以拿上法庭當證據嗎?當然不行,你以為你是宋世傑嗎?所以我上面才會留言問你有沒有客觀的證據,如果沒有,提告也只是白費工夫而已,因為證據不足。而證據這種東西,是你在找律師之前就要自己先準備好的,而不是要跟律師討論後再去找,律師不是當事人,他只能就你提供的資料告訴你有什麼不足之處需要補強,或是你準備方向錯誤幫你修正,律師又不是神!說要提告的是你,我只是就你「提告」這個動作提出我的疑問,如果你在資料準備不足的情況下提告,只是浪費力氣而已。你看完我的回應,不是應該要開始想想你的「提告」,目的到底是什麼嗎?
作者: heyyung (è© )   2018-07-24 00:09:00
那我們去報警可以讓她公布帳戶資料嗎?如果帳戶金額少於她說的收入,那是不是就算是證據,顯示她把要捐的錢花掉了?如果報警不能讓她公布帳戶資料,那什麼方法才可以用強制力請她公布呢?
作者: akbobo (BoBo)   2018-07-24 00:10:00
目前為止大家對紫色老師的這個活動感想共識是「能力不足」,能力不足在刑法上有什麼罪?你要提告是你的權利,但不要錢花了又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結果,最後甚至還落得了一個「誣告」的下場。你自己要先弄清楚,你告人的動機跟目的。他是「還沒」捐,不是沒捐!除非你們能證明他辦這個活動的初心就是想佔這筆錢,不然我不做那樣的揣測。
作者: imayday1123 (小明)   2018-07-24 00:20:00
為什麼會覺得大家對紫色的「共識」是能力不足? 我個人覺得她不僅能力不足、更有意圖要讓某些東西證據消失不見,這是她親自傳微博訊息給我,她說因為中國那邊有在查有關金錢的事,所以要把之前義賣相關微博貼文刪除。 這又是什麼? 我不覺得這是能力不足。
作者: sadaharu (情願當傻子)   2018-07-24 00:20:00
請問這個「還沒」捐要多久才算沒捐?半年、一年、十年、二十年......嘴巴上一直說會捐,但沒有實際行動,這樣就可以一直拖下去嗎?
作者: akbobo (BoBo)   2018-07-24 00:21:00
簡單的入帳跟出貨可以搞成這副模樣,不是能力不足不然是?
作者: imayday1123 (小明)   2018-07-24 00:22:00
當然也是能力不足,但「不僅」是能力不足。
作者: kaoru1992 (黑草)   2018-07-24 00:23:00
應該說,ak大的質疑都是在幫大家想,如果真的提告,可能會有哪些不足之處?如果能在提告前先預備好,就能讓提告的行動變得更加有效,不然律師費也是很貴。QQ意思大概是說,因為法律講「證據」,要「如何」證明其
作者: sadaharu (情願當傻子)   2018-07-24 00:24:00
想請問a大對於這件事可以提供具體讓這件事圓滿的意見嗎?
作者: kaoru1992 (黑草)   2018-07-24 00:25:00
「不捐」而是「還沒捐」?
作者: ianlblt (IAN)   2018-07-24 00:26:00
如果有打算義賣所得全捐款,帳不是本來就要一筆一筆清楚嗎?刪掉資料搞成現在這樣你跟我說本來就有要捐款只是能力不足而已,說不過去吧?
作者: NaBe (若我們不相遇 你會在哪裡)   2018-07-24 00:26:00
y大都行動和提出建議多久了..還是有人裝睡叫不醒欸(黑人問號
作者: sadaharu (情願當傻子)   2018-07-24 00:27:00
大家都不希望走到這步,但當事人完全不在乎,每次的更新只會惹惱更多人
作者: sandylam   2018-07-24 00:28:00
按照某樓的邏輯,借錢的一律都可以用這種藉口一直拖著不還嗎?
作者: akbobo (BoBo)   2018-07-24 00:28:00
我再重新說一次!提告,是權利;告不告得贏,看證據。你們提告,我沒意見;你們的證據呢?我就只問這個。不管你們要告紫色老師詐欺、侵占、背信、......etc,證據呢?沒有證據,或者是證據不足,你們的提告,最後都是沒有意義的。紫色老師,好吧,可能也有人想知道我對她的看法;
作者: ianlblt (IAN)   2018-07-24 00:31:00
那認真的問,除了提告之外,有什麼動作可以強制她把帳戶交出整理或庫存點清的嗎?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8-07-24 00:32:00
imayday1123講的事情很重要,
作者: akbobo (BoBo)   2018-07-24 00:32:00
我不揣測她是否有其他動機;她就是把一件美事搞砸了,身
作者: ilovee0427 (...)   2018-07-24 00:32:00
其實ak大的論述是在保護Y大不做無謂的損失,不是不追著打紫色就是站在他那邊好嗎==
作者: Kscking (飛魚)   2018-07-24 00:32:00
所以a大覺得能採取什麼行動呢...?還是又要繼續讓他拖下去?
作者: ianlblt (IAN)   2018-07-24 00:33:00
我是真的覺得提告(對正常人而言)一直都是傷己幾分傷人幾分的動作,正常如果有其他方法可用,大家也不會想走到這步的:(
作者: akbobo (BoBo)   2018-07-24 00:33:00
是紫色老師事後的處理態度跟方式!生病不是原罪,不要把自己犯的錯用病症來擋,大家都是成年人,這不是解決問題應有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8-07-24 00:34:00
需要更多資訊,如果和紫色沒接觸、沒有一直追資訊
作者: akbobo (BoBo)   2018-07-24 00:34:00
的態度與作為!講難聽一點,紫色老師這個帳號,在五版已經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8-07-24 00:35:00
只有表面上的這些,很難逼他趕快處理吧
作者: akbobo (BoBo)   2018-07-24 00:36:00
沒有人肯信賴了,如果她真的就此擺爛,還真拿她沒辦法;目前的她已經不能再躲了,之前那些因為害怕而做出的各種逃避行為,我可以理解,但無法原諒,因為她的職業關係,讓我對
作者: dividi (道阻且長)   2018-07-24 00:38:00
牽涉法庭攻防策略的詳情本來就不該放在對方看的到的地方
作者: akbobo (BoBo)   2018-07-24 00:38:00
她的言行採取更高一階的標準。世界說大很大,說小也很小,
作者: ilovee0427 (...)   2018-07-24 00:39:00
當然因為個資法也許有些人手上真的有交易金流截圖或往來信件不方便公開但可以證明她是惡意詐欺侵占,那就是證據啊。有證據就趕快去提告,目前就檯面上看到的真的很難成案。
作者: akbobo (BoBo)   2018-07-24 00:39:00
紫色老師可以從此不進五版,遠離五版,但你還有這個真實世界要立足、要面對!如果下次你又發生類似的事情,你要躲去哪裡?他說他現在努力在核對帳務資料,其實我真不知道從錯誤(缺漏)的資料中如何能核對出正確的結果......除非作弊!遇到這種事情,大家都是輸家,只能期待別輸得太慘;紫色老師真的該好好想想,這個活動最後該怎麼畫下句點。我還是相信你辦這個活動的初衷,是無瑕的善念,是對五月天的摯愛,
作者: m06 (桂冠湯圓)   2018-07-24 00:46:00
發生什麼事了?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8-07-24 00:46:00
同意,法律上的攻防不能攤在對方也看得到的地方要不要想辦法約出來見面?交換比較安全的聯絡方式
作者: akbobo (BoBo)   2018-07-24 00:48:00
這是一次很痛的錯誤經驗,我們都在痛中學習到一些,我希望紫色老師儘快完成你能做到的最極致,好好地向大家說明,好好地向大家道歉,好好地把這件事情完成!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8-07-24 00:52:00
akbobo講的比較人性本善有心要追究的版友,可能需要花自己的時間、力氣
作者: sister4949 (咕雞)   2018-07-24 00:55:00
看到能力不足真的覺得很好笑 我個人比較暗黑一點啦從頭到尾只看到了她在假裝"能力不足"好博取大家的同情心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8-07-24 00:55:00
才能達到不要讓這次的義賣毀掉的效果
作者: tinavivi (我是搖滾媽咪)   2018-07-24 01:02:00
我老公正在修讀法律。他曾跟我講過課堂上的案例,簡單就是用眼睛看用耳朵聽都知道是有罪的事情,沒證據就是贏不了,法院真的講證據要走上法院這條路的話,所有的證據都不要對外公怖比較好
作者: doris0513 (海洋離子水)   2018-07-24 01:15:00
我看了紫色小姐的文有提到公開徵求第三方的公證人,既然她願意接受清查款項紀錄、帳目、廠商資料等...那倘若
作者: jackyzhes (金寶)   2018-07-24 01:16:00
...恩 誣告? 說這個真的知道誣告的成立要件嗎? 沒捏造何來誣告..... 告不告的贏是一回事 沒告就一定贏不了
作者: doris0513 (海洋離子水)   2018-07-24 01:18:00
目前證據不足的話,是否先改找會計師查帳,若有問題要提告,那查帳紀錄就是份有力的證據啦!這是我的淺見啦,我也不知是否可行,只是想提個方法。雖然我並沒有買膠帶,但五版發生了這種事,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目前的狀況確實很另人失望。
作者: eightting (小8)   2018-07-24 01:29:00
覺得上面有人突破盲點 以目前已知的紙膠帶收入數字 不管是報警或提告以至能去凍結查詢紫色的資產 他資產如果少於那個數字是否就至少肯定成立了她花掉大家的錢並涉嫌侵吞善款?畢竟她某次更新似乎有說說他已經先代墊了所有紙膠帶成本 等於目前他資產也不能扣除成本而應該要有台灣中國收入總額?因為他是在付了紙膠帶製作費用後才收入中國及台灣的紙膠帶金額的 勢必為了承諾她在完成捐款前得先保留大家匯入的錢吧?畢竟那是買家的錢在完成承諾前不能挪作私用吧?
作者: melodyhid (律~*)   2018-07-24 01:49:00
我覺得光是刪除資料就很奇怪了 即使一開始不知道 那當發現資料被刪除之後好像也沒有要留的意思啊?
作者: puchen   2018-07-24 02:52:00
純好奇提問,紫大最一開始宣傳說的是義賣所得將全數捐出,之後才又改口成五萬以上才捐,這樣算不算詐欺得利啊?畢竟是因為相信他會捐出才有人購買的對吧?而如果他是尚未捐出,不是不打算捐,就該像上面推文說的帳戶裡的善款還要在而在捐出前裡面的錢都不該變動對吧?畢竟他沒有侵占意圖嘛
作者: WACLEE (MAYLEE)   2018-07-24 08:28:00
ak大的提醒會不會也是紫色老師的想法,所以紫色老師才會慢慢來(八點擋般的處理-不是不處理,沒說不捐-只是時候未到)天啊,到底有什麼方法能讓她自願(或非她自願的公權力)公開帳戶被大家檢視。真的頭很痛耶,被這件事搞到快有躁鬱症了,煩死了!
作者: bonneluck (ㄅㄆㄇㄈㄉㄊㄋㄌㄍㄎㄏ)   2018-07-24 08:33:00
誣告咧...請問真的知道誣告的要件嗎?請查明法律要件以後再發表,不要亂嚇板友謝謝
作者: wakeup (wakeup)   2018-07-24 08:39:00
只能靠媒體或是投訴教育局,只是這件事跟「教學」沒直接關係,也不確定這樣做效益有多少。當然客觀來說,收了錢不捐款,在道德上站不住腳,就是觀感差,有沒有到「不適任」也不知道。
作者: fayecan (珊)   2018-07-24 08:56:00
推一下 辛苦了
作者: kamila (把你畫在我的圈圈裡)   2018-07-24 09:15:00
辛苦你了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8-07-24 10:14:00
拍拍 辛苦ㄌ
作者: eightting (小8)   2018-07-24 10:24:00
反正紫色的每次更新都活生生留證在那 大家是因為他的言論 及多次各種管道呼籲外加無數次提出幫忙不被接受才走報警提告這個下下策 不然當大家很閒嗎已經嚴重危害五板今天又不是只有一個人質疑他 已經無數人覺得不合理但大家又拿他沒辦法 只好訴求法律幫忙怎麼會牽扯誣告?就是不能動用私刑強行去看他帳戶才需要法律公正的幫忙說能力不足這個理由 卻又拒絕任何人幫忙這不就跟生病但堅持不看醫生不吃藥 那病怎麼會好????
作者: aaron70221 (Freshman)   2018-07-24 11:32:00
作者: wendy00558 (Tang058)   2018-07-24 11:37:00
我想問 有人寄信給她給她建議 然後 她有回覆嗎?還是依舊東拉西扯?
作者: pscutie (卡洛琳 [還記得...])   2018-07-24 12:16:00
只希望有進展,付出心力時間金錢的都值得!
作者: melodyhid (律~*)   2018-07-24 13:29:00
印象中他不會回到我們原本知道的學校所以投訴應該給教育部嗎 但要怎麼說我要投訴誰啊 完全不知道他的資料 誰投訴完畢的可以站內信跟我說嗎謝謝~
作者: ilovee0427 (...)   2018-07-24 14:15:00
她某張自己公開貼出照片中有姓名
作者: feitenie (薑餅丁)   2018-07-24 17:09:00
Y大辛苦了QQ
作者: Yveeity   2018-07-24 22:26:00
辛苦了
作者: sadaharu (情願當傻子)   2018-07-24 22:54:00
辛苦了......期待她這次主動聯絡Y大能真的解決這次事件
作者: lisalai1012 (伊莉莎白)   2018-07-24 23:33:00
Y大辛苦了
作者: barrytw (barry)   2018-07-25 01:10:00
提告自然法官會派專業人士查金流查物流,不用承擔反告的風險
作者: qmaloy (綿花朵)   2018-07-25 02:04:00
我們對她的處理才有很大的疑問吧!幹嘛質疑我們的質疑?真是讓人火大的一個人!
作者: FISH828 (沒有暱稱)   2018-07-25 07:53:00
會不會等他的回應又要好幾天才有回應了
作者: WACLEE (MAYLEE)   2018-07-25 09:05:00
覺得會繼續拖= =
作者: nicole6428 (RED)   2018-07-25 10:57:00
覺得會繼續拖+1
作者: a6170942 (主唱請你愛保重)   2018-07-25 11:54:00
若有需要協助推文更新訂單狀態者可站內信我~
作者: eightting (小8)   2018-07-25 12:02:00
希望不是藉由跟Y大示好去延緩Y大控告他
作者: FBLMD (珍惜眼下就好)   2018-07-25 12:47:00
可協助推文+1 需要者可站內信~ Y大辛苦了!!!
作者: xiuyachang (wing)   2018-07-25 13:04:00
可協助推文+1 需要者可站內信~ Y大辛苦了!!!
作者: bluesecret (藍色祕密)   2018-07-25 13:48:00
謝謝Y大幫忙…我可以幫忙沒有權限的人代推文…請站內
作者: a7766113 (怡嘉)   2018-07-25 18:02:00
可協助推文+1 需要者可站內信~ Y大辛苦了!!!
作者: pattyshin (光)   2018-07-25 18:53:00
可協助推文+1 需要者可站內信 Y大辛苦了
作者: f250174 (鹹)   2018-07-25 21:43:00
可協助推文+1 需要者可站內信~ Y大辛苦了!!!
作者: liga01 (顏韋)   2018-07-25 22:23:00
可協助推文+1 需要者可站內信~ Y大辛苦了
作者: petcat0515 (奶茶小憶)   2018-07-25 23:05:00
可協助推文+1 需要者可站內信~ Y大辛苦了
作者: lyyun (liz)   2018-07-25 23:37:00
Y大辛苦了,謝謝!可協助推文+1,需要的請站內信
作者: milkcine (你是我最完整的廢墟)   2018-07-26 00:17:00
你太帥了!!!!!我非常崇拜妳!!!!!!!
作者: maydaylovely (Janice)   2018-07-26 00:58:00
可協助推文+1 需要者可站內信,Y大辛苦了!
作者: crolya   2018-07-26 11:56:00
辛苦Y大了,希望此事能儘快解決,不要讓Y大到時候公親變事主
作者: kazokunuts (我們都需要讓步)   2018-07-26 19:37:00
可協助推文+1 辛苦Y大了
作者: WACLEE (MAYLEE)   2018-07-27 20:33:00
謝謝Y大,真的是辛苦妳了!
作者: hako (逃離這個瘋狂世界)   2018-07-27 23:45:00
不好意思,P大更新的表單連結,我這邊看沒有特別標底?!不曉得是不是我電腦顯示的問題?!
作者: bluesecret (藍色祕密)   2018-08-01 11:22:00
每天都會進來看好幾次…希望能盡快看到事件落幕,謝謝Y大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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