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edo (鷲嶺之魂)》之銘言:
: 不好意思,勞煩您指正問題與應該要有的細節。
: 因為在知道1969年以前的軍事人口並不納入民政與警政體系的戶籍管理機制時。
: 就得有認知,台籍兵因為屬於軍隊並不在以戶籍為主的人口統計內。
: 內政部的人口統計還是基於戶籍得來的人口數據。
: (台灣省戶籍統計要覽48-50年年報、台灣省民政統計50年版)
: 除非可以結婚的軍人,需要申辦戶籍,或是1958年公布軍中戶口查記辦法。
: 統一規定以外已婚跟營外軍人申報程序。在營者免辦戶籍。
: 若以鄧善章、官蔚藍的解釋是為了保守國防機密來看。
: 在戶籍總人數+男女個別人口已經不算入軍隊人數的情況下。
: 自然也應無理由在1947年直接算入台籍兵的傷亡數字。
: 按台灣省統計要覽,1950年以後其「現住人口動態登記數」,
: 在「遷出人數」類別下除「他縣市」間、「省間及國外」之遷出,
: 另列有「其它」一項,並註明該項數據的內容「包括註銷復籍、註銷空口
: 、註記行方不明者,服兵役、勞役者」;而「遷入人數」類別下亦列有「其它」一項,
: 統計的內容「包括補籍、外僑歸化者、撤銷遷出登記、註銷遷出登記、
: 退除役軍人遷入及自本縣市他鄉鎮註銷行方不明者」。
: 既然是1950以後才有登記與統計,我也應該不用回到1947去打人臉了。
因為很簡單,基於兩點,我認為被征台灣兵還是會出現在人口統計上
1.日據時代已有相當完善的戶口資料
2.KMT公務員的差不多慣性
因此,我認為1946的人口統計數字只是當時拿日本時代的資料做重整,
把日本人去掉,然後剩下的人自己來報一家有多少人就算了事,因此,
去當兵的人當然會被報入
至於軍人云云,1950之前不特別統計,因為都是外省人,他們是來屯駐的,一段日子
就走了,而1950之後很長一段時間不統計,說機密應該是一種藉口,認為沒幾年就
回去所以沒必要/懶得登記恐怕才是主因
當然,所有造成台灣人口統計誤差的數字,應該在1956人口普查後消滅,只不過
失蹤的台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