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多少收入才能維持一家四口的基本開銷??

作者: tompi (大波動)   2014-06-03 16:59:52
根據主計處統計
五等分位家戶年度消費支出(不含房貸)
最低所得組 327,157
次低所得組 531,922
中間所得組 700,722
平均家戶人數 2.8人
若以4口之家 4/2.8=1.43
在不同分位下分別約為:
467,180 759,584 1,000,631
所以您那位大哥是對的,一家四口一年約要1百萬開銷(不含房貸)。
存下來的錢才是錢,不必要的開支節省一些,一年70萬也是夠的。
供您參考~~
※ 引述《cigxm (力量的來源)》之銘言:
: 小弟今天跟一位大哥聊天 這位大哥已婚 有兩個小孩
: 聊天之中 提到在高雄市要維持一家三口一定水準的基本開銷 每月收入大概要5萬元
: 若是多生一個小孩 一家四口 可能每月收入要8萬元 才不會導致家庭入不敷出
: 以這樣的收入 如果是夫妻雙薪 5萬應該還OK 8萬的話 就繃太緊了
: 大家覺得呢??
作者: bndan (seed)   2014-06-03 22:28:00
這樣看起來單薪就硬多了= =..不是年薪70~80可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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