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叔我已經買下列物品讓自己高興
約四萬元以上的包包約十個
皮鞋買一萬元以上約十雙
然後Apple Macbook Pro用十七吋選最高規配備約十萬,
IPad 3/4, IPhone 4/4s/5/5s, Apple TV
二十萬元家庭環繞音響
PS4, XBOX, Wii家裡都有
五千元襯衫十件 上班穿
皮帶與墨鏡用GUCCI去上班
滑鼠墊買GUCCI的真皮的 一個約一萬元
Canon 5D3單眼 與紅圈鏡頭35mm/F1.4, 24-70mm/F2.4第二代
與70-200mm/F2.4, 16-24mm/F2.4大三元紅圈鏡頭都有!!
隨身機用Sony RX1公司貨一台十萬
筆記型電腦除了Apple還有其他廠五台 分別打字用 開會用 聽音樂用
固定每月捐款約五千元給社福單位
然後額外請記得加上前幾篇我寫的每月養家費用約十二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