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大家有沒有在孩提時代,做錯事被師長和父母過分放大的經驗?
像是原PO在國小三年級的時候,和一群同學在玩鬼抓人之類的遊戲,當時只是順手從老舊
的司令台(因為當時的校舍是三四十年的舊建築物)上撿起一片「冰棒棍大小」的碎木
片。
而在玩鬼抓人、紅綠燈這類遊戲的時候,一群孩子一定往不同方向跑,人一多的話,場
面不能說不算混亂。
總之,就在那個時候,原PO把手上的碎木片隨手丟出,根本也沒想過會打到什麼人。
結果一個小女生好死不死地就往那個方向閃,那片冰棒棍大小的碎木片,剛好就擊中她
的左眼,她愣了愣就開始大哭。(想當然耳,周遭的同學也開始瞎起鬨。)
雖然經過檢查後沒有外傷,視力也沒有因此受到任何減損,最多只是被嚇了一跳而已。
但班導師還是因此,當眾狠狠地訓斥了原PO一頓,除了打手心免不了之外,又在聯絡簿上
用紅筆,寫了幾個大字:「今天在學校用木頭打同學眼睛。」
當時一看到這句,WTF!大哥,你不覺得你省略了很多事情嗎?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嗎
?有造成什麼人受傷嗎?距離5、6公尺遠,眼睛大小的目標,還能故意用冰棒棍一擊命中?
你眼前的只是個小三學生,不是個受過專業訓練的飛刀手耶?這根本是過分簡化的謬誤吧?
但另一個問題是,原PO家裡的常態是,只要看到老師寫了紅字,不問前因後果,不論是真
是假,一律先抓過來罵一頓。如果弄清事實發現沒罵錯,那就再罵一次,而且父母兩邊
分別計算(同一件事情被罰四次以上的狀況是有的);如果發現弄錯了,也不會有任何
補償或賠償,因為「罵你是為你好(爸媽邏輯)」。
當時為了迴避這種狀況,原PO就刻意不把聯絡簿拿給雙親簽名,基本是自己代簽,但紙終
究包不住火,一個多月後,事跡敗露,原PO就因為「為掩飾犯行而說謊,顯無悔意」被班
導和雙親重複處罰了數次。
講簡單一點,整件事情其實是被班導師和雙親給放大檢視的,至於一事二罰還有罪刑不
相當那是後話。
想問問大家有沒有類此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