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restige (麵包師路非)
2014-09-03 09:02:19今天早上看新聞
被判30年
居然還二審判比一審重
但李有說
有人當時說舒服
事後還一起去吃晚餐
還有隔天早上一起去吃魚翅的
怎麼還判那麼重?
有沒可能是嫉妒心作祟?
或者是為了滿足大多數人的期待?
看跟甚麼比,若跟被總統指為共諜卻沒事/帶中國攝影師偷拍台灣軍事基地卻沒事/貪污卻沒事的狀況來比的確太重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4-09-03 09:11:00他偷拍了30個人判15年, 查查那些在捷運被抓到拍了幾十個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9-03 09:11:00不是法律專家實在無法評論 不過對於這些所謂受害者我也無法給予同情心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4-09-03 09:12:00女生內褲的手機色狼的判決, 就知道台灣法官多愛測風向了
作者:
et803 (喵喵)
2014-09-03 09:16:00偷拍規偷拍 問題是又不是他故意放在網路 判成這樣很怪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4-09-03 09:17:00redbull5566 看過判決嗎? 我指的只是偷拍這塊, 不是迷姦這塊, 請問同樣是刑法防害秘密罪, 為什麼不能比?迷姦那是另外的刑期, 不在這15年內好嗎?
作者:
icarusk (kkKK)
2014-09-03 09:28:003個月
作者:
SamMark (里維士官長)
2014-09-03 09:30:00姦殺搞不好不會那麼重 台灣的法律真的要砍掉重練了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4-09-03 09:30:00有女生因為這樣取消婚約,也是報應巴呵呵
樓上那例子正好是內行外行的分野,外行只要憑感覺就好了,內行的一看這無殺人犯意又是多重結構就肯定輕判了不過李宗瑞的確是判太重了有很多操作在裡面,警方都沒去追究偷拍內容是怎麼流出來的哼哼(會有人砸自己腳?那李只有偷拍沒流出,卻判了15年? 哼哼
作者:
et803 (喵喵)
2014-09-03 09:44:00好奇問一下 檢方還特地一個一個找被偷拍的來問案有的人還不知道 那既然沒有實質的損害 那故意找人來問是要加罪名嗎 反而檢方自己影片流出來問題才最大吧
碰到有錢人沒轉彎? 這是哪國法律 鬼島太讓我失望了
作者:
SatoTakuma (éµç›¤è©•è«–家)
2014-09-03 10:12:00酒駕撞死好多人也沒他重
作者:
Decill (inner peace)
2014-09-03 10:14:00可能是花錯地方吧 有錢要也是弄張免死金牌搞不好比較有用
應該是有錢無權,他爸大概也不想保他,檢方為了做大業績又故意把檔案流出鬧到很大,最後變成完美的肥肉
作者:
sunlman (小人)
2014-09-03 10:17:00推樓上 檢方保護證據根本有大漏洞 今天流出的是偷拍光碟其他案子不知道流出了什麼
檢方流出散佈其實犯了刑法,五年以下,一句查不出了事
作者:
DaHahn (熊熊最讚\⊙▽⊙/ )
2014-09-03 10:24:00是其他垃圾判太輕
作者: eterbless (守護之翼) 2014-09-03 10:30:00
不是他太重 而是其他的太輕
作者:
lovecut (值得憂鬱的季節)
2014-09-03 11:12:00酒駕撞死人重判1年六個月 頗喝 其他的判太爛
判了79年合併執行才變30年 79年等於判死刑 我認為真的太重了
應該是一罪一罰累計起來變79年吧 併罰上限30年十幾件性侵 十幾件妨害秘密 一件1,2年加起來也很可觀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4-09-03 13:08:00我很同意測風向那個講法,渣瑞再人渣也沒渣到要這樣判那個證據流出最後好像還是查不到簽結的,科科
作者:
amury (快馬加鞭)
2014-09-03 13:31:00太重+1
作者:
Harionago (Harionago)
2014-09-03 15:23:00因為比他渣又輕判的例子真的太多了
其他的太輕+1 尤其酒駕...只是看撞死人或撞傷人而已
作者: Eallychang (Echang) 2014-09-03 16:04:00
大多數夜店妹是自願的,你覺得重嗎?
簡單來說可以幹 但是不能拍 他就只是偷拍了還被外流
作者:
ahiru (地獄野鴨)
2014-09-03 19:38:00一罪一罰加到那種長度我沒意見,但執行刑30年有點扯鬼父強制性交女兒40幾次宣告刑120年結果執行刑8年,李乘機性交11人、強制性交1人、強制性交未遂1人結果執行30年其實說實在,這兩種案子惡性很難說服我後者比前者嚴重
超重 有些噁心的鬼父也才四年 殺人撞死人也沒這麼久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9-03 21:07:00相對其他判決真的太重
作者:
Ct730d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
2014-09-03 21:14:00太輕是其他案子太輕 本件根本剛好而已 沒關到79年就不錯了
作者:
ahiru (地獄野鴨)
2014-09-04 00:17:00根本不可能關到79年,法定上限就是30年
作者: Xavier114 (不要不要不要~~~) 2014-09-04 02:05:00
誰曉得被下藥的到底是自願還是非自願.以他的財力需要嗎
作者:
peda (日付剪貼ing)
2014-09-04 02:06:00不覺得重耶 啾咪~
作者:
waspie (曾為派)
2014-09-04 02:22:00其他太輕+1 反正也不會關這麼久 只是對受害者來說有安慰效果
作者:
billiomos (billiomos)
2014-09-04 08:31:00最濠洨的是查不出誰外流
作者: ikkoku999 (紫羅蘭獅子) 2014-09-04 10:36:00
不是判30年,是法律規定最多只能關30年樓上有女生說他雖,換成妳是女主角看誰比較雖
作者:
sougly (5566得第一)
2014-09-04 11:39:00一罪一罰本來就這樣,拿來類比的例子也要乘上30倍阿
作者:
tomalex (托馬列克斯)
2014-09-04 19:08:00因為法官被罵恐龍罵到怕了 只好拔草測風向
作者:
DC81 (...)
2014-09-05 10:06:00追究李先生罪責同時 是不是也該問一下那群女人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4-09-05 17:50:00太重了 他真的罪大惡極成這種地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