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我有問題!不知道各位有嗎?

作者: swli1 (zoso)   2014-09-11 17:20:33
其實和你腳臭不臭沒有關係,
真正的原因在於你犯法了,
所以有人去檢舉你,
很有可能不是你對面的鄰居,
而是有人閒閒到處看而舉發你的.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公共場地是不能放私人物品的,
可以開罰四萬元,
所以根本上就是你觸了法,
台灣人本性為求和氣大都可以忍受通融,
大部份的社區生活規約有會有這條,
公告後未清可強制清運,
大樓管委會多半不願扮黑臉,
但若遇住戶檢舉,
往往直接向工務局通報,
工務局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依法張貼公告罰則,
等公權力介入這事情就難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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