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nanono (米娜諾諾)》之銘言:
: 從交往到現在,
: 各項消費一向都是各出各的,
: 頂多他幫我多出個位數~幾十元零頭這樣,我也不太討禮物,
妳自己有收入 不需靠他養
要買甚麼 自己就有"能力"買 其實不需他的甚麼禮物 (小孩子/沒收入的人 較需禮物)
P.S. <家事>抵<<共同家用>> (家事做越多 家用付越少)
: 之前討論到結婚,
: 桌錢、婚紗照喜餅之類的他出錢,禮金歸他,
其實 桌錢各自分擔 婚紗兩人近1:1付出 各自收禮金 應該更好! (我和我先生如此)
(錢的事情 沒甚麼好凹來凹去的 又不是多窮....或出不起
更不是女方哪裡要被凹 所以要從錢那邊凹回來)
: 只有蜜月我希望他出因為我之前繳學貸、某項固定醫療費、房租幾乎收支打平,
沒去外國蜜月 就在台灣環島 也很好
沒必要為了男人出蜜月錢 婚後女人被迫做其他"不開心"的事 (尤其是兩性不平權之事)
甚至犧牲娘家的天倫之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