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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新聞有待確認真偽,
所以單純討論新聞中的內容為主,
內容大概是說,
女生跟男生因個性不合而貌合神離,
兩人感情漸漸轉淡,
郎有情 妹無意,
最後男方無法挽回 想玉石俱焚,
買了把刀殺了前女友,
殺完以後不知如何是好,
剛好太久沒運動肌肉有點痠痛,
順勢用刀背幫自己按摩。
其中 1.女方仍和男方同居 但 女方不准男方的肢體接觸
2.日本行 女方玩的有爽 才可碰 離上一次碰碰一個月
不知道各位30CM 溫拿們對這兩點有什麼看法,
小弟我覺得
這女的就是把身體當武器
想辦法勒索 獲得最大利益
這段感情對女生來說 就只是玩玩
基本上 遇到好的對象
我相信大部分的女生都是想結婚的
但 再她身上我完全看不到這點
然後 這個男的也很蠢
明明知道對方 根本不喜歡自己
還竭盡所能的討好對方
最後認清事實 吞不下這口氣 毀了對方
這篇新聞也很弔詭
出來爆料的竟然是"女方男性友人"
這...也蠻有趣的
我在還沒看這篇新聞之前
完完全全的站在女方這邊
就妓者挖出來的背景而言
這女生感覺很不錯
看完這篇後我就覺得
這女生真的也要為自己的行為負點責任
但賠上生命就真的太超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