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以一個可能交往的前提認識了女生 他真的讓我感觸良多
他的收入比我低一些 家境應該和我差不多 頂多稱上小康
但他是標準的月光族
不管去哪邊即使兩站捷運的距離都只搭計程車
幾個月固定會出國玩
收入大多都花在交際費娛樂費
而我是薪資扣掉固定開銷 能省則省至少有四成可以存起來
兩個人的用錢觀念完全相反
其實這個女生真的很可愛 從外表到行為整個人散發了可愛的氣氛
給他一個形容詞大概是小公主吧 無論是行為還是可愛程度
以前我一定覺得這不算什麼 但是這次我打退堂鼓了
我們兩個再過一年多就要三十歲了 但這次我想找的是可以結婚的對象
不是說他不好 只是我驚覺我自己想要的真的不一樣了
在此發表一下自己的小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