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明明po文說明是寫7.徵文:不定期徵文專用,誤用者一律刪文不另通知
不排除是某人下台前在那亂搞
這是題外話
話說前幾天騎車下班回家
前面有個看起來像大學生的男生嚕到分隔島自摔
因為在我前面只好緊急煞車
想說都煞車了沒辦法當作沒看到 只好留下來幫忙
幫他叫了救護車後等他上救護車才騎回家 (另外還有一個外賣哥 跟計程車運將也來幫忙)
結果回家後看到新聞 有人明明自己的過失 自摔
還凹別人要求賠償 推文都在說這種事越來越多 就不能怪社會冷漠
其實當大學生摔車時我也在想會不會因為我在他後面 他會誣賴我擦撞他之類的
同時也有 "沒有行車記錄器這樣留下來好嗎 的想法"
但終究還是留下來了 感覺是臉皮太薄
覺得如果就這樣騎走好像有種良心不安的感覺(雖然講到底不甘我的事)
但與其說是幫他 不如說是幫我自己
從那種良心不安的感覺解脫出來
想問問男版大家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會怎麼做?
(通篇跟灑花好像沒啥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