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出去 + 分手
三個問題一次解決
你經濟能力沒問題 這薪水夠租屋了
媽媽養我們很辛苦 小別勝新歡
與其天天住家裡像米蟲 (幹 我也是有給錢的好嗎)
不如周末回家裡當小財神 (媽~這是我這個月的薪水)
女友跟女友媽媽問題
無解
所有問題最爛的解決方法就是用嘴巴說
說不說在你 聽不聽看人
基本上你女友個性是來自她媽媽的
你再怎麼解釋 也抵不過她媽教育三十年
你這種條件還在給她嫌
人家只是為嫌而嫌 覺得價喊的高 打個八折還有房 打個五折也有車
房子登記在老婆名下沒什麼
相處和樂 氣氛愉快 孩子我都可以給她姓
平時被討薪水 孩子出生被討奶水 過年回家是不是要捐血水
這樣的生活品質 我連機車都不想登記在他們母女名下...
放生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