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我不要再痛苦了

作者: qwer2009 (qwer)   2014-11-13 20:35:40
我是男生,和前女友分手一陣子(二年)
這期間還是當好朋友,也有曖昧,也有外出過夜過
例如親臉,但沒到全壘
因為還不能接吻,看的出她不愛我了,但她希望慢慢來
也曾和我說過,要是沒機會,不會和我出去之類的
一個月前我爆氣,一直想知道答案,搞得大家現在變成陌生人了
現在對我是完全的冷淡,前幾天要約她去台東玩,但她說這樣不好吧
也約不出來吃飯
真的,心好痛,她真的完全不給機會了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4-11-13 20:37:00
這樣才比較好吧...
作者: bahn (簡大頭)   2014-11-13 20:37:00
你浪費了兩年、分手就斷乾淨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14-11-13 20:42:00
藕斷絲連浪費時間
作者: takizawa5566 (本島皇民 滝沢)   2014-11-13 20:44:00
人家當你工具人而已,那麼認真幹嘛?
作者: t25885233 (唐晨)   2014-11-13 20:49:00
你真是傻得可以
作者: bt55123 (來自綠島的神父)   2014-11-13 20:55:00
別吃回頭草 要有點尊嚴!
作者: amury (快馬加鞭)   2014-11-13 21:01:00
你放棄後,說不定他反而對你獻殷勤
作者: Damnguy (大門牙)   2014-11-13 21:05:00
感覺就是會繼續痛苦下去的po文呀
作者: girl33456789   2014-11-13 21:21:00
好馬不吃回頭草
作者: TearForYou (互相尊重很重要)   2014-11-13 21:22:00
分手原因是什麼?
作者: action9527 (九五二七)   2014-11-13 21:53:00
不吃回頭草+1
作者: BColangelo (Toronto Raptors)   2014-11-13 22:42:00
能否復合要看當初的分手原因 不過變這樣死心吧
作者: fantasy7854 (老叩叩)   2014-11-13 23:21:00
等你有錢複合的時候應該不遠了
作者: arnold3 (no)   2014-11-14 00:16:00
兩年還吃不到早該換人了
作者: martinmask (Michael)   2014-11-14 07:13:00
不是初戀還這麼喜歡?換下一個 然後就會好了
作者: wuevelyn (小虎牙)   2014-11-14 11:36:00
分手就斷乾淨了吧
作者: king9112002 (大肚男)   2014-11-14 18:17:00
過一陣子,你會發現當初自己有多傻,看開一點吧
作者: maninpower (馬寧炮兒)   2014-11-14 23:07:00
斷乾淨吧!如果他對你沒感情了,再繼續相處也只是讓自己更難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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