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抒發] 台大活摘器官...

作者: l42857 (~.~)   2014-11-22 00:00:49
※ 引述《Dialysis (Chiquitia)》之銘言:
: 真的,太專業的東西,講一堆還是讓人看不懂,
: 就分享一下我在醫師社群內見到的反應吧。
: 基本上,就是一片怒吼。
有一個道理簡單到不行.
若是牽涉到活摘器官, 國際期刊會讓它刊上去, 還放那麼多年嗎?
這麼多專業人士 review 的東西.
只有腦殘才會被騙.
作者: kitune (狐)   2014-11-22 00:01:00
KMT:也許海內外醫界都蠢得像豬一樣啊
作者: Decill (inner peace)   2014-11-22 00:03:00
我一直在想這種明顯的騙局 到底是騙人的蠢 還是專騙蠢人
作者: Dialysis (           )   2014-11-22 00:11:00
台灣社會裡,懂"期刊"意義的,我不知道有沒有5%以上...
作者: imlevelone (Samuel)   2014-11-22 00:45:00
法規不一樣國外對NBHD另有規定,而我們沒有看看魏崢會不會出來說話吧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4-11-22 00:51:00
他說話啦 http://ppt.cc/~VS9
作者: imlevelone (Samuel)   2014-11-22 00:53:00
那柯文哲死定了不過在法律上他大概會沒事,因為這已經成為高度政治化的事件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4-11-22 00:56:00
別急啦 才選前一週 選前三天才會爆大的等著看新招吧
作者: imlevelone (Samuel)   2014-11-22 01:24:00
不可能吧,要涉入比這個還重的罪很困難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1-22 01:26:00
死定了?我覺得為了選舉把台灣醫學界跟等待器捐病人的性命拿來當選戰工具的才是該死吧?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4-11-22 01:27:00
死的又不是他們 就算毀掉台灣醫療他們也毫無影響啊雙重國籍的一大堆 出國看醫生超簡單 錢也不是問題
作者: Miaol (魔法の扉)   2014-11-22 02:20:00
弔詭的是,台灣第一例成功心臟移植是魏崢做的(1988年)可是台灣通過腦死判定可以器捐的法律是2004年出來的一個簡單的疑問,為何魏大夫當時可以做心臟移植,然後又沒有活摘器官的疑慮呢? (心跳停止不算喔,楊志良跟魏都這樣說)...其實原因很簡單,科學常走在法律的前方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1-22 02:37:00
刑法對自然人死亡的思辯討論了很久 很大原因就是移植
作者: Miaol (魔法の扉)   2014-11-22 02:38:00
http://tinyurl.com/pdsacv3 貼上證明,魏自己說的話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1-22 02:38:00
能移植的 多半是腦死論
作者: Miaol (魔法の扉)   2014-11-22 02:41:00
http://tinyurl.com/llffntu 腦死準則,2004年公佈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1-22 02:42:00
準則歸準則 其實法律在判斷事實時 有時會納入學說現在訂的法 很多人都討論很久變來的但在之前 有些法官就已經採用學說說法
作者: Miaol (魔法の扉)   2014-11-22 02:44:00
我只是說明,魏崢的說法是在打自己的臉,畢竟第一例心臟移植就是他做的,而當時根本沒有腦死的準則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1-22 02:46:00
要討論一下 為什他當時敢做 這麼大的事 總不能他想就可以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4-11-22 02:46:00
後台夠硬吧很多年前我第一份工作是家裡投資的生技公司,跟兩個醫生合作,我只能說鬼島什麼怪事都有人敢做XD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1-22 02:48:00
除非他是司法後台夠硬 因為殺人是公訴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4-11-22 02:49:00
我那時看到的事情基本上很類似私底下不合法人體實驗了XD
作者: Miaol (魔法の扉)   2014-11-22 02:50:00
我並不是質疑魏崢醫師,以前心臟手術是衛生署列管的要衛生署同意才能做,我只是說他說腦死才能器捐,根本是胡扯,因為那是94年以後法律出來的事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1-22 02:52:00
1988年政府還很大吧 不像現在要依法行政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4-11-22 02:53:00
台面下低調的話我覺得很多事都有人敢做:P
作者: Miaol (魔法の扉)   2014-11-22 02:54:00
柯的paper是2000年發表的,當時根本還沒有腦死的法規套用鄉民常說的台詞,你用明朝的劍來斬清朝的官?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1-22 03:03:00
我看到的說法是 柯的論文是心跳停才移植http://tinyurl.com/nxguq4n魏崢FB 看起來不是腦死法則 是心跳停才做的
作者: legendrl (Legend R/L)   2014-11-22 18:45:00
要摘器官要經過"多位"不同科的醫師判定,不是柯一人能獨斷的;請勿為了一時,而毀了幾十年來,醫界對於器捐所做的努力,以及願意捐出遺體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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