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老媽最近分到一間房子是大廈2樓
但是是一間空屋(完全沒裝潢...)
1~7樓全是親戚會住進去
6兄弟姊妹只有我媽跟他2妹不打算自住
家裡情況是只有一間房子而且還在繳貸款(剩約5年)
房子是我哥的名字而貸款也是我哥在繳(一個月3萬)
分到的房子明年年中開始蓋約2年後完工
家裡的生活費開銷則由我支付(一個月2萬多)
爸媽想法是蓋好後貸款出來(約500萬)裝潢然後出租
裝潢花200萬 剩300萬給我跟我哥一人一半自己去另外買房
出租錢(滿租初估拿3萬6)給他們養老費(等於我不用再支付費用)
而出租的房子貸款出來的錢(500萬)一個月約還3萬多
錢是爸媽出1萬剩下我跟我哥平分還= =..
這我覺得對我們後面買房負擔還蠻大的..
而我跟我哥的想法是覺得把這房子貸款出來200萬裝潢好就賣掉
應該可賣過1000萬(是在新北中和中山路上靠捷運環狀線華中橋站那)
賣出來的錢我跟我哥各拿150萬 剩下的錢我爸媽處置
因為我們覺得房子出租應該是自住的房子都擁有了(畢竟大家都要結婚= =)
真的多房子出來才用來裝潢出租
這各有各的想法吧哈哈
不過我們家還蠻好的是對我們來說只要做到對大家最有利的房子處理方式
大家都同意那樣做
不知道版友如果遇到這種狀況會怎麼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