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抒發] 拒絕選舉蟑螂!! 還我饅頭天堂!!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1-16 10:41:46
※ 引述《cigxm (不想當備胎 >_<)》之銘言:
: 我是覺得登入次數可以做為篩選的門檻~
: 而且發文門檻 投票門檻 競選門檻 三者應該脫勾~
: 以 發文門檻最低 投票門檻次之 競選門檻最高~
: 還有文章篇數應該依看板 個別統計 並納入門檻條件~
: 這樣一來 像那種從來都沒在饅頭板發過文的人 自然就沒有資格選板主~
: 就算選舉蟑螂有20個分身 要讓每個分身達到投票門檻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 我舉個例子 今天假設饅頭板的:
: 發文門檻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5-01-16 11:03:00
你就想說你20幾篇嘛,全選舉相關是得意殺小?每次選前就裝可憐,選後就濫權,你演不累?大男人一天到晚苦肉計,你不會不好意思?被條檢舉狂檢舉桶七天也要得意,看你的心態
作者: a22511497 (大胃)   2015-01-16 11:09:00
暗樁在說自己哦?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5-01-16 11:10:00
A22,他就是這幾招,裝可憐、假公正,為票不擇手段
作者: a22511497 (大胃)   2015-01-16 11:16:00
我還算清楚XD~ 抵制她人人有責!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1-16 11:17:00
那直接限制參選條件100篇,我不就贏了XD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5-01-16 11:18:00
你的行為大家心裡都有數,你就想騙新警察投給你而已,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1-16 11:19:00
對耶 恭喜你獲勝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5-01-16 11:19:00
犯得著演這麼久?誰像你一直回選舉文充文章數?板務,選舉相關板務,你真會解讀,逼大家都動分身嘛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5-01-16 11:29:00
你實在很認真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1-16 11:29:00
如果比照現實生活,參選有門檻、投票權有門檻、且一人一票。所以除了前兩者以外,還要想辦法怎麼禁止分身投票。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5-01-16 11:35:00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1-16 11:38:00
蘇凱文可以講解一下你的連結嗎?有看沒董...我太少看八卦板了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5-01-16 11:39:00
他就一個以自己心證執法的人,完全沒有言論自由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16 11:39:00
我新警察 看完鄉民百科關於檢舉王的簡介後還是不懂為什麼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5-01-16 11:40:00
新警察去八卦板 / 一下他的ID就好了板變人不變,有什麼不一樣?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16 11:41:00
我知道檢舉王的爭議很大 可是基本上和饅頭板沒什麼淵源吧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5-01-16 11:42:00
一個人有這麼多人討厭,這是正常的?討厭他的未必被整過若論淵源,他除了選舉文也沒發文,你看他上次選舉,他連板都不看,不看板選什麼板主?http://ppt.cc/GjUM 他自己承認沒看過板,那選了幹嘛?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1-16 11:49:00
警告妳不要玩太大! 惹火板友抓妳去東京很熱拍片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16 11:51:00
連超級我都不認識那就真的...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5-01-16 11:52:00
一個沒事天天站在路口指揮交通自以為交警的人要選里長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16 11:54:00
那可以請問一下偽娘或是boyo算是相對評價比較高的板主嗎?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5-01-16 11:56:00
他們不選,不討論,建議你去看一些各板公告文和組務基本上BOYO只是火爆一點,性情中人,偽娘會來看,他很關心檢舉王的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1-16 12:01:00
如果都自己承認沒在看板的人,卻發參選文。能不能請板主判定鬧板呢?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5-01-16 12:03:00
不行,參選是每個人的權力,與看板無關,但是其心可議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1-16 12:04:00
那發文也是權力,為什麼鬧板文挑釁文就能判?發文也是權力,罵人也是可以水桶的阿@@"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16 12:06:00
可以請問檢舉王到底為什麼那麼想當板主嗎?誠心發問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5-01-16 12:07:00
發文罵人影響人,所以罵人要有技巧,選舉不影響別人使用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16 12:07:00
就像勝文說他不是為了利益是真心為了服務市民才出來選可以請問檢舉王的出來參選的初衷嗎?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5-01-16 12:08:00
在路口自以為交警指揮交通的,你覺得他在想什麼?
作者: mokai (台灣民主假面)   2015-01-16 12:10:00
就他媽的吃飽沒事幹阿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1-16 12:10:00
蘇凱文,你就想,不是台北市民卻出來選市長。這樣意思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16 12:14:00
我看過政見了 不過你沒說為什麼需要成立檢舉板的理由啊還有其具體的功能等等的說明也沒有 我哪知道檢舉板要幹嘛不然至少先解決一下大家的疑慮啊 ex沒在看板 之類的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1-16 12:20:00
那是 12/10號的文章 現在是....1/13號了吧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1-16 12:21:00
日期不能證明什麼啊...你十年前殺過人,十年後事實還是不會變啊...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1-16 12:24:00
所以你覺得 12/10~1/13 都沒在看板?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1-16 12:27:00
你之前沒在看板也參選板主,誰知道你這次是不是一樣?你要怎麼證明你有看所以才選?
作者: shishio7 (紅心7)   2015-01-16 12:36:00
抓個小蟲...應該是"權利"不是"權力"
作者: KANSAI (kuan)   2015-01-16 12:39:00
請問檢舉王上次得票41票當中有多少是分身和親友團灌票的?還有可以請你另外發一篇闡述關於成立檢舉版的政見嗎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1-16 12:43:00
幹,問題的根據都是他的自由心證。他也可以說其實他只有一個分身= =
作者: shishio7 (紅心7)   2015-01-16 12:45:00
找親友來灌票根本抓不到吧(IP不同)
作者: a22511497 (大胃)   2015-01-16 12:45:00
妳都叫人a妳了 沒在這個版發過啥文討論過啥事也來選?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5-01-16 12:54:00
檢舉王你現在開始改過自新,選下一屆版主還來得及
作者: ferminyu (素小天)   2015-01-16 12:56:00
一直選一直選一直選,不會膩嗎?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1-16 12:57:00
你回答親友團,沒回答你分身的問題。你用分身投幾票?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1-16 13:10:00
誠實的說 不只1票 XD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1-16 13:11:00
所以確切數字到底是幾?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5-01-16 13:16:00
40吧
作者: 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   2015-01-16 13:30:00
我們要玩 一直猜一直否認的遊戲? 沒辦法耶
作者: ferminyu (素小天)   2015-01-16 16:12:00
為什麼那麼想當版主?還有你有辦法一次管理兩個以上的版嗎?搞臭一個版很容易
作者: kitune (狐)   2015-01-16 16:45:00
光是看到你要選八卦板我就覺得你該退選這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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