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 引述《polk5566 (polk5566)》之銘言:
: : 每當隔壁討論時
: : 總是會把要驗DNA的男友砲轟個半死
: : 甚至人身攻擊都出現了
: : 前陣子很多夫妻相處和睦,多年後越來越不像,驗DNA才發覺不是
: : 或者妻子得愛滋,丈夫沒有,小孩也沒有的各種特例
: : 想閒聊看看
: : 如果排除沒錢、被番、很盧等原因
: : 你們會想驗嗎?
: 除了偷吃以外,就像魯叔說的,小孩也可能在醫院被抱錯。
: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 有些人可能覺得即便不是親生骨肉,也有愛願意當自己的孩子養。
: 但是考慮到遺傳問題,不是親生骨肉繼承不到基因啊!
: 我就超希望孩子繼承我的基因。
: 當然爛的就不要繼承了會更好XD
: 比方來說,我怎麼吃就是不會胖。
: 要是我生女兒,那我女兒要是繼承了這基因她豈不是潮爽得嗎?
: 別人在煩惱減肥的時候,她可以整天怒吃猛吃爽爽吃。
: 那她肯定會很感謝繼承老爸的基因。
: 我妹跟我就剛好生顛倒。
: 我妹超壯的...她比較像我爸的體質。
: 然後我比較瘦,像我媽的體質。
: 我們都很羨慕對方,想跟對方交換基因。
: 這樣我不用這麼努力吃東西增肥,我妹也不必這麼從小被我嗆胖子嗆到無感XD
: 話又說回來,如果一段關係不穩定到。
: 要驗DNA就要離婚,那其實離了也剛好而已啊= =a
: 信任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逐步累積的。
: 有機會增加兩人之間的信任的事情,其實就結果來看會是好的。
: 驗了之後舒緩了丈夫的疑慮,換來的是信任。
: 這反而能讓感情更穩固啊!
: 今天把腳色對調一下,如果妻子說要打電話查勤。
: 丈夫一聽到就跳腳說:好啊你打啊!打來確定我在上班我們就離婚。
: 這不是很莫名其妙嘛= =a
今天熱騰騰的新聞
吳男何止一個慘字啊…
雙胞胎養5年 才知是小王的種
2015-02-15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一句童言童語,讓父親從懷疑到心碎!北市吳姓夫妻育有一對
雙胞胎女兒,長相卻不像吳男,2名女兒5歲大時,某次童言童語「媽媽說我不姓吳」,吳
男直覺有異,驗DNA得知女兒竟非自己的種,氣得離婚提告,追討育兒費用2000萬元,台
北地院審酌後,判吳妻陳女必須賠償100萬元,可上訴。
吳男與陳女交往10多年,決定攜手度一生,婚後3年陳女生下雙胞胎女兒,但陳女忙於工
作,常到中國出差,吳男便捲袖當起奶爸。但一人照顧雙胞胎,睡眠嚴重不足,經常央求
同事代班,因而遭受排擠,但為了女兒,一切甘之如飴。
2名女兒長到5歲,親友卻不時認為「長得不像爸爸」,吳男始終半信半疑,直到某次吳母
幫孫女洗澡,2名孫女天真地說,「阿元爸爸幫我們洗過了」、「媽媽都在阿元爸爸家洗
澡、睡覺」,吳男得知消息,回想女兒常說「媽媽說我不姓吳」、「媽媽說爸爸不是我爸
爸」,原以為只是妻子沒教好孩子,如今才知自己都在替小王養女兒。
吳男又痛又氣,驗DNA確定女兒與自己無血緣關係,決定與陳女離婚,要求她把帶孩子帶
走,並提告求償育兒費與精神慰撫金共2000萬元。
陳女則說,她不知道女兒不是丈夫的種,如果知道,「根本不會生下她們」。陳女辯稱,
當初因工作需要往返中國應酬,恐是酒酣耳熱之際,遭人下藥迷姦,她沒有養小王,「阿
元爸爸」並不存在。不過法官認為,陳女若遭迷姦,應會報警或向親友求救,認定孩子是
陳女與第三者所生,判吳男勝訴,但求償金額過高,審酌後判吳男可獲賠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