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7eapp1e (我們要互相虧欠)》之銘言:
: 一對二,一對三都是賤人,
: 但談戀愛不是婚姻,
: 一對二或一對三跟交一個換一個,
: 以結果論來說感覺沒有差,
有差啊!
雙方都是一對一:
一對一,如果走到最後,結婚了那OK。
如果走不下去,兩個人都失去對方,同樣也OK。
一個一對多,一個一對一:
結婚了,就代表有N個人要失戀了。
如果沒結婚,那一對一個那個就啥都沒了,一對多的那個還可以跟其他人接關。
這是不公平的。
如果雙方都是一對多:
結婚了互相綁定,也挺公平。(只是這時候雙方的另外N個情人很雖小)
沒結婚,各扣一滴血,自己找其他人接關也很公平。
所以其實我們可以發現,被譴責的並非一對多這個價值觀本身。
而是一對多卻找到一對一的人。
那此時那個一對一的人就被傷害了。
如果去找跟自己一樣接受一對多的情人,雙方達成共識。
其實外人是沒什麼閒話好說的。
: 就像有人進蛋糕店吃一個蛋糕,覺得可以慢慢品嘗它的美味,
: 但我就是想一次吃很多個,品嘗很多不同的滋味不行嗎?
: 全部的結果就是賽啊~
但,全部品嘗的話,老闆會跳腳。
因為都北你咬過沒人買了啊幹!
: 當然我只是想想而已XD
: 真的有這種男生我也覺得很爛
從生物性上來看,雄性應該比較擅長一對多。
畢竟我們就負責播種而已,不會懷孕。
雌性懷孕的時候就沒辦法重複受精啦~
這個問題我覺得法克由應該有更深的見解。
我記得以前看過法克油的長長推文,什麼鮭魚產卵的。
好像對生物學頗有研究。
留給他談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