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代碼(AID): #1KjSEZs2 (MenTalk)
這是我當初參選的文章,當中政見有以下三條。
政見:
1.廢除永桶
(水桶上限改為板主任期期滿)
2.依據與現任板主討論後的新板規,對於已卸任板主所裁決水桶依然持續中
的板友重新審理。
3.修改板規
(文章代碼(AID): #1KgbwDuM (MenTalk) [ptt.cc] [討論] 板規建議)
其中1、3已經兌現,我修改板規後,現行版本的板規是沒有永久水桶的。
只有重複違規慢慢把水桶期限加上去。
現在只差政見2還沒兌現。
雖然有人跟我說政見沒有人在全部兌現的啦。
可是俗話說:人無信而不立
不守信用的話以後就會立不起來。
所以為了自己的性福著想,我還是必須兌現政見。
只是說兌現方式是有些差別的
1.發公告聲明符合怎樣的條件情況下,可主動找我提出重審申請。
然後有申請的才重審。
2.我去看水桶名單,一一站內信每個符合條件的使用者。
告知他們可以來找我申請重審,有找我的才重審。
3.直接自己去把所有符合條件的案件都重審一次。
各位覺得123哪個比較好呢?
我個人是覺得按照順序,3對使用者最有利,1對我最有利。
還是說有沒有人有其他好建議?
到時候大概會發起個投票希望大家表決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