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ioli水桶3.2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4-02 18: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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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L7G5JSl (MenTalk) [ptt.cc] Re: [閒聊] 太誠實是不是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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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oli: 你覺得害羞那是你 破壞人家玩興幹麻 04/02 17:08
3.禁止對他人做出人身攻擊與不實指控,含推文。
初犯水桶3日。二犯水桶15日起2倍遞增。
初犯公告發佈前之相同當事人檢舉重複違規,
一次追加一天水桶。上限30天。不適用板規9二犯判定。
例:A從1/1~2/3對B進行人身攻擊10次,於2/1初次受B檢舉,水桶公告2/3發佈。
則A的水桶期限為3+9=12天。
(本條板規平時不會主動處理,僅接受當事人檢舉,或短時間之內出現大量此
類型發言板主會出面制止。)
3.2.不實指控:任何對他人或發言描述之非讚美文字,經當事人檢舉成立。
無違反3.1情況下可證明屬實者不罰。
3.4.於他人文章內發言,無從判定對像者,視為針對原PO。
Sioli水桶3日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15-04-02 18:33:00
挖操這樣也會被桶 這版真的別推文了
作者: beaswallow (四月)   2015-04-02 18:36:00
這樣也是不實指控喔?
作者: bbbing (無)   2015-04-02 18:38:00
我很害羞啊!
作者: horain (虎懶)   2015-04-02 18:40:00
好誇張...真的還澳梨子假蘋果的一堆
作者: DMPBBOY (bboydie)   2015-04-02 18:44:00
射了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15-04-02 18:44:00
挖肏 你版主自己釣魚桶人歐以後發篇廢文通通都說不舒服就可以桶歐
作者: ellis5566 (艾莉絲)   2015-04-02 18:48:00
害羞=人身攻擊 說你說xx法官會不會被桶
作者: Lastorder (最終之作)   2015-04-02 18:49:00
耶~好棒棒
作者: beaswallow (四月)   2015-04-02 18:52:00
S應該是在跟原原po說話啦,因為原原po刪的文裡有提到要女生懂得保護自己,表示若換成原原po的立場,大尺度的照片可能會覺得害羞,但那個女生不一定會有相同的感受,所以提醒原原po一下而已
作者: lovelyvv (vv)   2015-04-02 18:53:00
幹 那一堆人說我噴照的是不是都該被桶了我本人覺得可以美食呀 真是不實指控 要開桶嗎?或是噓的我的美食心靈受損 可以桶嗎?不實指控 非贊美文字呀 不就是板規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4-02 19:20:00
請看板規「他人」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15-04-02 19:23:00
想桶人就桶人 說害羞也可以桶那推個魯蛇怎麼辦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4-02 19:25:00
也是可以的,除非能證明對方是魯蛇。
作者: Rex3661 (摁摁)   2015-04-02 19:30:00
誇張
作者: solidworker (板橋達利 歷劫歸來)   2015-04-02 19:38:00
要怎樣才可以修改版規阿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4-02 19:40:00
板主可以修,有什麼想法或建議嗎?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2015-04-02 19:45:00
男版越來越無聊,要沒人囉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4-02 19:48:00
爛透了
作者: snakelalala (snake)   2015-04-02 21:58:00
我覺得這沒啥好桶的= =
作者: LQC (果凍)   2015-04-02 22:08:00
這真的不需要桶吧@@ 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嗎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5-04-02 22:16:00
這判決有問題,指稱他人害羞,你無法斷定其「指控」是否為真,即使當事人否認也不見得是真實的,板主更沒理由去判定。譬如A「指控」B害羞,但是B因為太害羞了然後否認,就代
作者: flameteru (coffee)   2015-04-02 22:18:00
覺得這沒甚麼 還是有人檢舉?y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5-04-02 22:18:00
表B真的沒害羞嗎?同理,可以把害羞更換成「腦補」「跳針」等C「指控」D跳針,D也真的跳了,但D本來就來鬧的於是跟板主檢舉C不實指控,那麼難道D就真的沒跳針嗎?再者,從根本上說人「害羞」這算是指控嗎?這連負面含義都稱不上,如照此無限上綱,改天E「指控」F說你現在很開心吧,但是他不開心所以是不實指控,也要桶嗎?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4-02 22:43:00
現在是看準小組那沒有小組長 所以你喜歡怎麼桶就怎麼桶?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15-04-02 23:07:00
因為那篇就是板主自己發的文然後自己桶人說我不害羞
作者: Fancose   2015-04-02 23:21:00
某個人說:A 你當下腦筋有點混亂,是否這樣也要捅當下腦筋混亂A:我腦筋沒有混亂阿,腦筋混亂的不會說自己混亂,所以要請醫生證明A那時候當下腦筋沒有混亂才可以說不實指控,自己說沒有混亂,根本球員兼裁判
作者: solidworker (板橋達利 歷劫歸來)   2015-04-03 02:22:00
我覺得懲罰有點過重了 可以再輕一點還有言論的自由可以再放鬆點
作者: Fancose   2015-04-03 14:32:00
某人說:A你根本看不懂,是否也要捅我看板規3.2改成不准針對他人做發言好了根本限制言論的自由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4-03 16:20:00
笑了 你只能理解這樣嘛?我有說你用3.2是在沒有小組長後?現在是說這種情況根本亂判 反正沒小組長 依你喜好就可?要抹黑別人也先做點功課好嘛?版主還可以球員兼裁判 反正沒小組長+其他版主 申訴完都出桶了
作者: yyaa (yaya)   2015-04-03 16:57:00
自己腦補
作者: Fancose   2015-04-04 00:10:00
我嘲諷政治人物,但不是指那個人,但那個人認為是在說他別人也認為是他,但真的不是說他,是否會被捅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4-04 00:34:00
你自己先去看看我原本推文 再來 男版不是一般班版校版男版的使用者不少 為什麼不多增設一至兩位板主?版主有受到版規保護阿 但像你這樣球員兼裁判 版友權益誰保護阿 因為你自己的看法 就水桶一個版友 請問有公正第三方嘛?你可別說版主身分的你是公正的第三方阿再來 怕你離題 回到我原本推文 現在是說依你喜好在亂桶有說你用3.2是在沒有小組長之後嘛?自己看錯還說別人問題可不要再腦補說我說你用3.2是在沒有小組長後阿另外 想請問王牌版主 你是根據哪一點水桶版友呢?到底是人身攻擊還是不實指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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