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mentalk板變屁孩板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作者: ELF004 (艾爾夫澪澪肆)   2015-05-06 02:45:54
噓 rxxas: 心證太多了 很多時候根本是藍色窗簾的過度解讀 05/06 01:54
→ rxxas: 說甚麼前後文推敲 脈絡啥鬼的 說穿了也只是你心證罷了 05/06 01:55
這位朋友,我認為您說的可能稍微有失公允
我不喜歡的一個人曾經說過:
"兩者都為主,那便是說兩者都不是主。所謂'綱舉目張',甚麼是綱,甚麼是目,
務須分得清清楚楚。"
因為不以人廢言,所以我覺得他說的很好
BBS發展那麼久,我發現最近部分人士有個毛病,就是常常不爬文直接伸手
所以常常各大板會出現犯了錯被水桶了,才大喊沒看過板規,或是說板規不合理
這其實是很不好的,進板本來就應該要知曉板規,要罷免,要申訴,也該照規定來
不是嗎?
小弟資質駑鈍,先前把板規看了看,怎麼看也看不懂
幸好我記得一句話叫做不恥下問,所以很誠懇的向板主請教過
板主往往一一解釋,還會舉例說明
所以我在這邊僭越向您報告我理解的脈絡是什麼
A推文:我好想知道XXX的事哦
B推文:我想說OOO但怕被水桶,你到GGG來我跟你講
這裏B就犯了板規 "宣傳"這條
C發文:我今天%^&#@$了,請問怎麼辦
D推文:歡迎到QQQ板查詢資訊
這裏D就沒有違規
我想看到這邊,脈絡是什麼應該不用多說了
如果您還不清楚,小弟實在汗顏,對我過往不努力感到慚愧
無法以簡單清晰的邏輯向您解釋清楚,實在是愧煞我的邏輯學老師了
作者: rxxas   2014-05-06 01:54:00
心證太多了 很多時候根本是藍色窗簾的過度解讀說甚麼前後文推敲 脈絡啥鬼的 說穿了也只是你心證罷了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06 02:51:00
不實指控 掰掰什麼?不實指控在哪裡?他沒有說是宣傳那條 你就逕自認為是宣傳那條,根據現有版主認定版規方式,已經違反了不實指控。什麼?你說是舉例而已嗎?以有失公允來指稱對方,並舉例錯誤,同樣符合現有版主所認定的不實指控,掰掰。
作者: roxas (旁白)   2015-05-06 12:35:00
...不好意思我看不太懂你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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