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違反站規應該要有處罰

作者: Pachinko5566 (柏青哥⑤⑤⑥⑥)   2016-04-12 21:35:06
※ 引述《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運)》之銘言:
: 今天的第五篇就給你了 本來想用來問 Pachinko5566 的ID 哪四個的
不就真的很想串 程式自己會寫自己查 記錄ip從用戶中過濾阿
當伸手牌虧你還有臉來跟我要 嚇西嚇景
今天單獨桶我就算了
你用引戰或者其他三小名目我沒差 反正在八卦我也被你刪到歪頭
上述幾篇文章很明確講出要板主同意了
那你未照程序檢舉這要算誣告還是無視站規
今天出來發聲單純看到二當家直接被黑九天想讓他保外就醫
才來問有沒有問題嘛
二當家真的很冤枉,聽你跟某116跳針重點都被抹滅了
程式檢舉有時候也會出錯阿 幫你debug還不好?
全鄉民都是你的檢舉測試員
塊去改程式碼,有問題站內給二當家看是哪裡有錯啦
: 前幾天有人寄信給我 說我當初有用該板規定檢舉facebookptt 聚眾
聚眾啊...只有我一個也算聚眾 底下也沒系列文 真是不簡單
那聚眾跟個案可以有明確解釋當例?
: 問我能不能用那個來檢舉
: 所以我看了看就依照三年前的檢舉案當範例檢舉了
作者: wen750711 (認真の魔人)   2015-04-12 21:35:00
肛他
作者: chenhsiutsai (肛榨隊長:十萬火雞)   2016-04-12 22:06:00
真不懂得這麼愛檢舉是哪招欸,莫非心裡有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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