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o921080931 (小飽)》之銘言:
: 初犯的話大家建議3天後申請解除水桶
: 還是不要解除去組務板申訴
: 申訴感覺會超過一個月
: 尤其板主到現在還不回信
: 組務板又都是自己人
: 很難翻案
: 但是現在申請解除退文
: 初犯3天的扣打被這樣虛耗掉
: 接下來累犯180天好虧喔
: 該犧牲近期的發文機會換取未知的撤銷退文機會
: 還是申請解除,換板主前不上女板,免得哪天板主心情不好又亂判呢
我覺得你是不是沒搞清楚什麼是退文,什麼是水桶?
三天後申請解除水桶??
你是不是指三天自己消退文??
我不確定你在說什麼,不過看上去是你搞不清水桶和退文的差別。
你按一下I,看看每個板的發文限制,退文一多,就等於全站水桶。
至於要不要申訴?
一個人申訴沒什麼,一百人申訴就不一樣了,
那三個板主根本就不會翻案,你怎麼申請解水桶?
解水桶就是翻案,你是不是誤會女板三寶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