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務業打滾了也快10年了
一休一例不是變相增加勞工負擔
而且相對剝奪補假以及加班費的權利
較有制度的公司遇到例假,基如果上班必須給加班費而且要補假,變成一例一休,用服務
業的角度來講,少了補假,以及加班費的不確定性,對於勞工剝奪感較容易感受的到。
如果呢,一些小公司小企業,現今制度就一堆沒讓員工休八天呢。(月休4天以及月休6天
的滿街跑)
更不要談加班費了,能讓你報的還真的要好好把握呢,這些在勞基法三不管地帶的企業,
沒有加班費或者變相偽造打卡紀錄,沒有補休,沒有週休二日。
現今制度是週休兩例都這麼慘了,改成有休一例是要勞工跳樓嗎?
勞工部有guts落實勞檢,再來談後續啦。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只是政策有沒有被落實?
隨便問過親戚朋友都會跟你抱怨公司不照勞基法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