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lu20917 (又又)》之銘言:
: 常常聽到有人35歲還沒交過女友
: 這是真的嗎
: 還是其實這些人是同性戀
: 只是礙於社會輿論
: 不敢出櫃
: 所以都不交女友
: 35歲沒交過女友都是什麼人
: 有人有經驗
我,三十八歲,在三十五歲之前只交往過一個女友,但只交往半年就分手。
所以我可算是你所說得這種人。
但你說我是同性戀,我絕對不是。
你有空看我外表,就可知我是典型的肥宅。
你所看到這個帳號英文字是我用老婆的名字來取的,雖然註冊時是用我本人的真實名字註
冊。
但重點在於我在三十六歲認識一位比我高的女性(我180),也在今年和她結婚成親。
所以你判斷我是不是你所說得人呢?
再者這些版很多超過35沒教過女友,並不是他們能力不行。
而是當時的台灣(應該說是全世界)不適合他們去施展舞台。
我以前認為這裡的人都是耍嘴皮的人,想法也跟你一樣。
但直到我接交一位有在底層工作的人,我才知道台灣環境是多麼險惡。
而這罪魁禍首就是大家心知肚明的那些人,在此我不用多說。
這兩者如果沒有徹底根治,那就會有一大堆你所說得人繼續在這世上過苦日子。
所以你要多看看世面,而不是只在這裡講沒用的廢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