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a。
曾經提過她。
我們相處的過程其實有很多趣事,雖然她現在為人妻為人母了,但是我們好像都默認我可以扮演一個ex的角色在她fb留言。
我最常提的一句話是:
「為什麼當初我不跟妳求婚QQ?」
一眨眼我們也相識超過十年了。
日前祝賀她生日時,沒想太多地留下了這樣的字句。
http://i.imgur.com/86ys2Q0.jpg
發出去後我看著自己打下的文字,嘴角揚起。
有些人,在你心裡就是這樣的份量。
有些人,你不自覺就會對她說心裡話。
有些人,是你一路驕傲又跌撞的人生裡那一片美好的風景。
雖然可以扮演ex瞎鬧,但我們沒在一起過。
Lisa。
結果我曾經有個女同事是她學妹兼粉絲這件事我們提起也是萬分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