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6-07-29 22:01:37※ 引述《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之銘言:
: 這樣權力未免也太大了吧。
: 尤其是有些判斷是沒有一定標準的,
: 例如"鬧板"、"引戰"...
: 這完全是因人而異的標準呀...
: 板主利用權勢打壓異己...
: 那跟威權體制有何不同?
: 就算是那個板主後來被認為不適任而罷免
: 但是之前被打壓的人權益也回不來了呀
我也是被以前的婚姻版版主 水桶10年說~~
已經有4年 沒在婚姻版發表文章了... (突然覺得 時間過得好快~~)
還要等5.9年(尚有2163天)....
才能在婚姻版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