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正經] 徐腎王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8-23 09: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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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真的很屌......的話是沒有啦
不過 對有些人有可能很屌
像是三聯單被妻子兒子知道......的我一樣
◢▆▄▃崩╰(〒皿〒)╯潰▃▄▇◣
再來... 兩年 兩年.....
昏倒
你現在的案例是因為你知道 蘇凱文的個資
兩年才有用....
想到就不爽 我報了一個 只有罰500塊的刑法
警察我報完案 也不能幫我調資料
害我都想去偵查隊看看能不能幫忙了
※ 引述《nnlllnn ( )》之銘言:
一張三聯單就可以屌成這樣
好像你很強的樣子
你真以為我會怕你啊?
先關心一下自己被告的事吧!
恐嚇罪是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跟你類似的案件有被判拘役30天的
而且這種非告訴乃論的罪
一旦被起訴了就一定要上法庭
到時你新竹台中來回奔波
一定會非常愜意!

旅途愉快啊!
對了
來台中自由路開庭建議可以順道買太陽餅
呵呵呵呵呵
最後再說一次
我如果個資被知道的話
我一定不敢太囂張
作者: ppccfvy (手心手背心肝寶貝)   2015-08-23 08:55:00
話可以再多一點,檢察官都會列入參考的
作者: motoman (motoman)   2015-08-23 08:56:00
愛放話的通常會輸
作者: henkyu (Yu)   2015-08-23 08:56:00
旁聽
作者: kitune (狐)   2015-08-23 08:57:00
開放旁聽啦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5-08-23 08:58:00
來聽胖丁唱歌
作者: nnlllnn (★真㊣中校★)   2015-08-23 08:58:00
s放的話超多啊,哈哈哈哈哈
作者: laurenceliu (催眠大師 Q'_'Q)   2015-08-23 09:00:00
難怪肚子又痛惹 又是泥!
作者: dogp (撈好回台)   2015-08-23 09:02:00
金排球
作者: laurenceliu (催眠大師 Q'_'Q)   2015-08-23 09:03:00
老狗 對不起 QQ
作者: bluemoon2006 (明鏡止水)   2015-08-23 09:08:00
老梗
作者: nnlllnn (★真㊣中校★)   2015-08-23 09:11:00
s 94放太多話了,才會又多兩條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5-08-23 09:24:00
其實對方只要把這些放話都當成證物上呈 基本上都會恐嚇不成立 因為就是雙方互轟 這都有判例的 哈哈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5-08-23 09:36:00
我怕到笑出來,軍人打仗用嘴?不怕還連發道歉信,我可以公開嗎?
作者: ppccfvy (手心手背心肝寶貝)   2015-08-23 09:45:00
violation
作者: jean0923 (5GGY768)   2016-08-23 09:54:00
嗨嗨
作者: ken720331 (肯)   2016-08-23 1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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