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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正經] 腎王,睡醒回一下蛤
作者:
ken720331
(肯)
2016-08-26 03:13:27
※ 引述《nnlllnn ( )》之銘言:
: 腎王
: 你要投案嘛?
: 說到要做到啊!
: Harry119 你也要投案嗎?
: 真的還是投案比較好啦!
: 拖太久心裡壓力大而已!
: 不過聽說oooppp是不會去投案的!
: 腎王
: 你真的已經被我告了
: 我真的沒騙你啊!
: 哈哈哈哈哈
: 附上你的文和報案三聯單
:
:
其實我看不懂
希望有比較有經歷的大大們
講解一下
話說要湊滿幾個字啊?
補字補字捕字補字補字補字補字補字
補字補字補字補字補字補字補字補字
作者: genie529 (我有大象鼻子ㄛ!)
2016-08-26 03:20:00
壓馬路補
作者:
peda
(日付剪貼ing)
2016-08-26 03:28:00
…唉 我也看不明白 為什麼連分局名稱和電話都沒有…
作者:
nnlllnn
(★真㊣中校★)
2016-08-26 03:31:00
不懂可以問我草屯分局,三聯單本來就沒派出所電話,電話就是110
作者:
nckuming
(只發U文 不發廢文)
2016-08-26 03:45:00
這不叫告 ,只是報警備案 ,警察也是丟給檢座處理 ,來亂的就沒下文了,警局只限刑事 ,民事不受理 ,每個人都可以去警局報案 ,告訴狀也沒有 ,他應該學一下政治人物 ,高調到地檢署按鈴申告 ,順便拍照打卡 。報案三聯單就跟公家機關號碼牌一樣 ,要幾張就有幾張 ,嚇嚇大學生還可以 ,對社會人士反而泄漏報案的人自己不懂隔壁law版請多善用
作者:
nnlllnn
(★真㊣中校★)
2016-08-26 03:49:00
我就是在地檢署告腎王的啊腎王先罵我又先告我,我告他只是剛好而已現在警察局已經沒有備案了,只有告與不告附上他告我的三聯單
"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ck大,您還有要發問的嗎?
作者:
nckuming
(只發U文 不發廢文)
2016-08-26 04:03:00
樓上事主 ,告不告的成不是警局決定 ,你今天一百張三聯單也可能一件都告不成 ,警局只是受理報案 ,還是要丟給檢座處理 ,警局沒有那個權力,這樣了解嗎?
作者:
nnlllnn
(★真㊣中校★)
2016-08-26 04:04:00
我知道啊偵察庭我都開過啊他被我告恐嚇罪,非告訴乃論,很有可能被檢察官起訴
作者:
nckuming
(只發U文 不發廢文)
2016-08-26 04:07:00
他若罵你 ,你就告他就好 ,犯不著在ptt上這樣搞 ,你自己也難下莊 ,建議你告人低調 ,因為這種小事可能檢座請你們兩個來問話後 ,就直接跟你們要怎麼和解了
作者:
nnlllnn
(★真㊣中校★)
2016-08-26 04:07:00
我不會接受和解啊
作者:
nckuming
(只發U文 不發廢文)
2016-08-26 04:09:00
你們前因來龍去脈我是不了解 ,但你不需要搞成這樣 ,等判決或和解下來 ,你再po版也不遲
作者:
nnlllnn
(★真㊣中校★)
2016-08-26 04:09:00
而且,非告訴乃論罪無法和解啊腎王一直說我不敢告我才po的
作者:
nckuming
(只發U文 不發廢文)
2016-08-26 04:13:00
司法是比誰笑到最後 ,他先拿三聯單出來 ,其實沒什麼,你也拿三聯單反擊也可以 ,但不用到處咬版眾 ,私下默默告 ,告贏再po上來 ,酸一句法院認證 ,風向一定都你的
作者:
nnlllnn
(★真㊣中校★)
2016-08-26 04:15:00
119罵我是狗我無法接受啊我不是畜生啊
作者:
nckuming
(只發U文 不發廢文)
2016-08-26 04:21:00
你這案的妨礙名譽確實不是告訴乃論(已有判例) ,但這種事 ,最多簡易吧 ,一下就下來了 ,你若想讓對方體驗被告 ,效果很差 ,應該不會開庭 ,即使開庭他甚至可以不出庭 ,問完話直接簡判下來
作者:
nnlllnn
(★真㊣中校★)
2016-08-26 04:22:00
這案是告訴乃論啦腎王那兩案才是非告訴乃論我主要是要告腎王
作者:
nckuming
(只發U文 不發廢文)
2016-08-26 04:26:00
你剛不是說你這不是告訴乃論 ,不和解?哦…你們前面太複雜 ,我還沒爬完文
作者:
nnlllnn
(★真㊣中校★)
2016-08-26 04:27:00
目前已告他五條,計有公然侮辱,誹謗,恐嚇…妨害名譽是告訴乃論啊
作者:
nckuming
(只發U文 不發廢文)
2016-08-26 04:34:00
如果是ptt上罵人 ,補充一下若是妨礙名譽告其實還含公然汙辱、誹謗等,是告訴乃論但是刑法部分是不能和解五條…也太豐富了吧
作者:
LongRanger
(孤星)
2016-08-26 06:14:00
這本來就是簡易 一直三聯單三聯單的...(路過
作者:
blindbird
(盲姊0///0 21:30)
2016-08-26 10:02:00
有種約出來喇 不要在那邊當訟棍看老吶用我的兒歌三百首好好開示尼好的不學偏偏學訟棍尼媽沒告訴尼不要浪費社會資源嗎
作者:
nckuming
(只發U文 不發廢文)
2016-08-26 13:21:00
實在沒必要到處咬版眾 ,告人要低調,兩個私下互告就好,拿來洗版,浪費社會資源又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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