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nlllnn ( )》之銘言:
: 我在ptt多年
: 從來就沒告過任何鄉民
: 絕對不是訟棍
: 大家可以去查一下
: 這次我之所以會提告
: 是因為有人欺人太甚
: 我忍無可忍才告的
: 我都被告了
: 為什麼我不能提告?
: 我告人就是訟棍?
: 和解金?
: 呵
: 真要你和解金我敢直接在這推文嗎?
又來了,一直幹事後補強的事,怕和張淑晶一樣強索和解金太明顯?
為什麼老是有人覺得事後做的事可以補之前的錯?
想起家裡的狗,忽然想到軍犬,真不公平啊!
大家都當過兵,有人當兵時見過軍犬吧,
其實就是營區養的狗,有的還有軍階,
軍犬和軍人的差別呢,就是軍人有風骨,言之必行,
軍犬就只會天天叫,還要給他飯吃,吃的還是納稅人的錢,
軍犬自以為我知道牠的身份會害怕,廢話,要是有條狗和我說話我當然怕!
扯遠了,說回來。
要我去投案? OK啊,你也得給我案號,
沒案號? 那也告訴我是哪個檢察官? 不知道? 那是哪位書記?
也不知道? 那是那個股知道吧? 也不知道?
那你把地檢署給你的收條PO出來我自己看行了吧?
也沒有? 還是拿那張警局的三聯單?
你知道警局和地檢署是不一樣的單位嗎?
你說你不是訟棍,你當然不是訟棍,訟棍會有點法律常識的,
你說你不是軍人,你當然不是軍人,軍人是會有點風骨的
還有人把三聯單上承辦人的名字都碼掉,哈哈
草屯分局的電話是04 9236 2066
我打電話去,找不到承辦人,員警說:
『每天都有很『奇特』的人去報案…』
警員真可憐,這年頭啊,警察不如軍人,軍人不如軍犬…
對了,回來正題,麻煩你快去地檢署,真的告我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