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板被亂就是因為偷吃不擦嘴
還要訴諸公堂
請法官證明 人家不是QJ 而是堂堂正正的頂進去 哼哼
雖然不一定證明有頂 但是當事人有沒有頂 都心裡有數
摁 他男友這個綠帽真大頂啊
再掰啊 再掰啊
幹
不過就是要給男友一個交代
例如:妳提告了證明你不是有意跟他睡的
否則就分手
為了現在的感情 只好先隱藏小秘密 撒個小謊
然後想來想去又覺得不對 內心極度憤怒
到底為什麼要憤怒也不知道
於是就去了心理諮商 然後怎麼樣的
總之 避重就輕這種屌事 我見多了
為了拿錢 為了證明自己的貞操 甚麼狗屁話都願意說
台灣只是沒有發生過打過砲之後出了甚麼事的這種
那是因為大多數人還是文明人
哪天出了事情影響到聲譽了 就會很有意思
例如 因為某年被告過QJ於是就不能面試某公司 雖然QJ不成立
然後再某些情況下 造成了報復
先別急著否定 現在沒有不代表以後沒有
一眼看下去問題雞巴多 還一堆人跟風
你們是沒看過玫瑰瞳鈴眼還是沒看過狗血劇本
對 現實社會就是如此的狗血
操弄無知群眾 上來哭哭討拍 就一堆人腦殘要幫腔
有病 得治
作者:
weliche (時雨)
2016-08-29 23:14:00現實社會比電視影集還扯
再看過中國的案件之後我覺得 並不是很扯但是覺得 一群人跟風炒這件事情 就是 IQ自以為高但事實上根本不懂得分析
作者:
henkyu (Yu)
2016-08-29 23:21:00提油澆活,現在倒好了阿,話題失焦,八卦肥宅湧入。GG
作者:
BerITh (戀愛修理亮)
2016-08-29 23:52:00昨日已棄追 所以真的因為被傳開所以提告?
作者:
peda (日付剪貼ing)
2016-08-30 00:00:00只有看了原始文和(翰)標題原文,覺得,兩造都感覺可疑。
(笑) 我想 根本不用在意真偽你只要看哪邊避重就輕就可以了對話都可以捏造 斷章取義 都沒有問題重點都可以避重就輕但是督了 就是督了 被幹了就是被幹了當事人自己清楚
作者:
peda (日付剪貼ing)
2016-08-30 00:09:00是啊,所以..在那追究也沒什麼意義,兩邊都是講對自己有利的至於其他證人,個人感覺也不是多正派。
作者: Probie ( ) 2016-08-30 00:11:00
兩造搞到都上娛樂新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