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正經] 是我想得不夠多還是對方太強詞奪理

作者: NewMacpro (可口可麥(mio'A'oka))   2016-08-30 14:02:54
※ 引述《wanderer80 (Skyice)》之銘言:
: 大家早安
: 這篇原本想發在女版的
: 但因為被靜板所以暫時發在男板 願大家能認真評論
: 事情是這樣的
: 我跟兩位系上的學弟 一起共同創立了一個介紹生態的粉絲專頁
: 在管理制度中 有個規定是要在發文回覆時要標註自己的名字 而且這制度已制定許久
: 但昨晚有個同仁 在未經討論的情況下 回覆的時候不署名
: 理由是他對署名這個制度有意見(他常這樣)
: 我請他立刻補上 因為這個想法還未經過討論與投票 在新規定正式頒布前都要照規定走
: 而不能因為你現在覺得不想署名就不署名
: 但他堅持一定要聽到一個好的答案才補上署名
: 於是昨晚就有了以下對話
: http://i.imgur.com/d1UfXtY.png
: 我想請教大家 問題應該出在誰身上?
: 我承認對話過程有被他氣到 所以某部份的語氣不太好(當下也想也想乾脆踢掉他封鎖他)
: 我是覺得 規定就是規定
: 但他就以自己疑問還沒解決為由堅持不改正
: 還辯說 現在這樣做不代表以後都要這樣做
: (我哪知道你以後會不會繼續這樣 當然要現在阻止你吧)
: 希望大家能公正評論一下 我很想知道這件是問題出在誰
: (此文稍晚會刪除)

能家和尼說
綜觀來看
1 那位同仁是低能 這點可以確定
2 規定揪是規定
如果你是主辦人之一 卻無法詳細執行這個守則
踢人就對
如果尼是同行者之一 大家卻無法有這個共識
那”全部人都很低能zzzzZZZZ“
大家心聲是這樣想「反正又不是義務的 爭執這個揪在花時間」
窩建議尼 全踢 重新找當初的合夥人再創造一個
U些人揪很喜翻在特例當中活出自窩 噗用和他們一般計較
反正規定揪是規定 不執行 一般見識 根本浪費時間
作者: genie529 (我有大象鼻子ㄛ!)   2016-08-30 14:04:00
推倒小麥>///<
作者: wanderer80 (Skyice)   2016-08-30 14:27:00
即便如此 他在學術界還是享有一席之地 還上過新聞真不知道這種人怎麼走過來的zzz
作者: laurenceliu (催眠大師 Q'_'Q)   2016-08-30 15:05:00
捨抹ma ma嗎 不太可能壓那方面的生態 真好奇
作者: wanderer80 (Skyice)   2016-08-30 15:44:00
作者: laurenceliu (催眠大師 Q'_'Q)   2016-08-30 16:49:00
只閃過一葛人前陣子有葛學者上山研究發生山難身亡然後別人FB在發文感慨的時候底下留言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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