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toman (摩托人)》之銘言:
: 可以去婚姻 外配相關板問問 或許有更多的資訊
: 你先問問自己 是不是希望有小孩
: 然後再衡量一下自己的條件 再重新開始一段婚姻容不容易
: 假如是這樣 那就以拿到小孩的前提去和對方交涉
: 反正都撕破臉了 相關的問題 贍養費等等都問清楚 以免被連續敲詐
: 我有個同事35歲 和老婆離婚
: 他最後有拿到小孩 但是含房子以外的東西 通通賠給前妻
: 現在租屋過生活 然後請原生家庭協助照顧和提供金錢援助
: 我覺得小孩無價 但還是要考慮自身條件再判斷
: ※ 引述《kevin73 (威力不凡的布丁)》之銘言:
1.我去婚姻版問好了
2.現在就是基於本身失業也久,積蓄也都為了跟他打官司耗盡
然後自己身體狀況也出問題...皰疹一直醫治不好
真的很累很累...
卻又不知道該不該就乾脆就這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