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要去偵查庭了
乾
2009年在某宅論壇回的文也被告
令娘卡好 一氣之下關閉帳號
有鍵盤法律人救救我嗎
偵查庭 照實講就好嗎
不和解會不會要跑很多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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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usstin (腦弱臭酸肥宅)
2016-09-19 12:33:00有專版吧
作者:
WWWWW123 (嗨!我是5W)
2016-09-19 12:36:00119 偵查隊應該要查到你了
作者:
WWWWW123 (嗨!我是5W)
2016-09-19 12:37:00昨天他叫你道歉你為什麼不道歉?
這個可以告喔 反正不成立就對了我幹嘛道歉 關你屁事啊
作者:
ausstin (腦弱臭酸肥宅)
2016-09-19 12:38:00沒什麼啦 上次看過這篇意外眼熟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6-09-19 12:38:00你這個是被公司告,這個很麻煩,可能要花點錢,看你打算
作者:
WWWWW123 (嗨!我是5W)
2016-09-19 12:39:00公然侮辱罪追訴期是六個月,他是告你什麼?看到了,妨害名譽
人家多重人格每個都性格迴異 這個怎麼像一個模子出來的
作者:
ausstin (腦弱臭酸肥宅)
2016-09-19 12:40:00標題看一下好嗎…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6-09-19 12:40:00別又充專業,追訴期和查到人的時間是兩回事,軍校XDDD
作者:
WWWWW123 (嗨!我是5W)
2016-09-19 12:41:00公然侮辱屬妨害名譽,追訴時效是半年,為什麼他可以告你?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6-09-19 12:41:00還以為報了案只能抓半年? 唉,軍校XDDD
作者:
WWWWW123 (嗨!我是5W)
2016-09-19 12:42:00他是最近告你的嗎?
作者: Vincent6964 (肆陸玖陸孫文) 2016-09-19 12:43:00
叫他證明正妹嫁了啊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6-09-19 12:43:00你搞錯了一點,對方告你在半年內,但是查到你本人可能
作者:
WWWWW123 (嗨!我是5W)
2016-09-19 12:43:00偵查隊的案子不可能拖這麼多年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6-09-19 12:44:00起過半年,所以不用著重在這個問題,對方是公司,很少會
文刪掉沒什麼用啦 對方應該都會留底 你這個有點麻煩了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9-19 12:44:00陰間的都會比較慢一點 不奇怪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6-09-19 12:45:00你當然要準備答辯啊,你在答辯庭看看檢察官的反應答辯狀資料要準備好,和解條件要想好
發文的是婚友社嗎? 還是發文的問特定婚友社?又或者回文的是婚友社? 狀況不同決定你的結果
作者:
WWWWW123 (嗨!我是5W)
2016-09-19 12:47:00原po,請問你是最近被他告的嗎?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6-09-19 12:48:00有人會怕哦,自己去八卦查查,人家兩年前告的都有XDDD
作者:
WWWWW123 (嗨!我是5W)
2016-09-19 12:49:00某人先煩惱自己的案子吧
如果是狀況1 你在婚友社發的文這樣回 基本上你GG
作者:
WWWWW123 (嗨!我是5W)
2016-09-19 12:50:00這已經過追訴期了啊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6-09-19 12:50:00哈哈,我好煩惱哦,那要怎麼和解呢?
狀況2 發文者已經問特定婚友社 你這樣回 很大可能GG
作者:
WWWWW123 (嗨!我是5W)
2016-09-19 12:51:00這不會有事的
狀況3 特定婚友社在回文回應 你這樣回關他屁事 沒事啦不過你既然沒指定 都還是可能沒事 你就拿槍手新聞說你只是要原PO小心詐騙 不過最好還是詢問專業的好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9-19 12:54:00真的,某人應該先煩惱自己的案子真的,某人應該先煩惱自己的案子
發文的人都指定問了你還這樣回喔....這樣真的不好說耶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6-09-19 12:56:00偵察庭看檢察官的態度,起不起訴就看他了不過我覺得,口才沒對方好的話就少說,打官司口才很重要那不管,只要眾人能看到,就有風險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6-09-19 12:58:00還有,搞清楚是不是只告你一個?
作者:
WWWWW123 (嗨!我是5W)
2016-09-19 13:00:00路邊某隻被告的豬還可以充當顧問啊!哇!果然告人告出經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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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oli (客人)
2016-09-19 13:03:00「被告」的豬? 「告人告出經驗」「告人」?嗯...被告的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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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WW123 (嗨!我是5W)
2016-09-19 13:04:00偵查隊查不到人就簽結了,什麼兩年,唬爛成這樣我剛特地賴了偵查隊長
反正廠商一定會想導向妨害名譽 你就問個法律諮詢看怎麼處理吧 你這個沒說死 都還有機會 和解可能也沒多少錢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6-09-19 13:34:00謎之偵查隊長又出現了XDDD,可以把他的賴給我嗎?XDDD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09-19 13:40:00告訴期間跟追訴期間是不同的~~不懂就不要濫訴來浪費司法資源又造成他人不便,不然遲早被起訴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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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ven (夏舞楓)
2016-09-19 16:08:00你就找找相關新聞吧,證明你說的是真的發生過的事實用意是提醒要進入婚友社的會員慎選對象,並不是要誹謗該婚友社去法院又沒甚麼,不要自己嚇自己(話說你私信問別人時好歹把前因後果講清楚一點,任何一個細節都有可能翻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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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6-09-19 16:28:00就說你這個人熱愛吃豆干 每年花上萬元在吃豆干 並呈上證物豆干一包現在你的弱點就是那句花幾萬塊入會員連手都牽不到 只要對方找一個會員說他有簽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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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da (日付剪貼ing)
2016-09-19 16:47:00三芝鄉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虧你想的出來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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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oli (客人)
2016-09-19 18:07:00那句話會是弱點嗎?不然直接交三萬就一定可以牽手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