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保險(俗稱「意外險」):保險公司於被保險人遭受意外
傷害及其所致殘廢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意外傷害,指
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者。
保險費的簡單計算公式:
總保險費=純保險費(即保險金額×危險發生率)+附加保險費
(即保險公司的行政費用+業務員佣金+利潤等)
傷害保險的危險發生率基本上是以職業類別來區分,一般分成
六類,甚至還有拒保的職業類別。職業類別愈高就是代表愈危險的
職業,因此保險費率也會愈高。
但上面是人壽保險公司計算傷害保險之保險費率的方法,後來台
灣也開放財產保險公司可以承作傷害保險,我見過有些產險公司將職
業類別一到四通通列為同一種費率的,因此可以多比較一下產險公司
的傷害保險商品。
某些產險公司對這類商品的設計方式是小保險金額的個人責任保
險+傷害保險+傷害醫療保險,而且還加了一些什麼搭乘大眾交通工
具發生保險事故又理賠多少倍的保險金額之類的,只能說便宜又大碗
,所以我家現在都沒人投保壽險公司的傷害保險或傷害醫療保險了,
而是向產險公司買。
如果是死亡保險的話,就不會區別職業類別了,美國那邊還會區
別吸煙者跟非吸煙者的費率,但台灣沒有這種費率的區別。所以也可
以考慮一下投保短年期的定期壽險,因為費率較低,但保險金額高,
保險事故又不限傷害或疾病所致的全殘或死亡。
真的投保金額很高的話,就要注意最低稅負制死亡給付超過二千
萬的話,會被課到稅,因此在目前遺產稅單一稅率10%的狀況下,過
去好野人藉由投保死亡保險來節省遺產稅的法子已經沒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