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10-05 0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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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詛咒在法律上並不成立犯罪:
(一)按中華民國刑法第26條:「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
又無危險者,不罰。」
(二)查詛咒為行為人使用超自然力量來從事犯罪之行為,為
不能犯中的行為不能,法律上認為除了不能發生犯罪結果外,並且又無
危險。
(三)故詛咒在法律上並不成立犯罪。
二、詛咒在某些宗教上認為是犯罪的:
(一)在某些宗教強調動心起念即造業,萬法唯心造,現象界
的一切皆為眾生之意念所交互作用而形成。
(二)詛咒是以意念來從事加害其他眾生的主要方法,或僅是
在心中作用,或是用言語文字述之,或是以儀軌為之等等,就人之五官
並不能看出其作用,但實質上已如蝴蝶效應影響了這個世界,因此詛咒
在某些宗教認為是一種罪。
(三)而詛咒的反作用力最終是會回到施術者身上而自作自受
的,此即宗教上之因果律。
三、綜上,鼓勵他人多多詛咒是不適當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