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mlitq (潮流不懂Nancy)》之銘言:
: 我在網路上看到7招蠻典型的作法
: 1.朋友介紹
: 2.相親
: 3.網路
: 4.共同興趣活動
: 5.婚友社
: 6.職場
: 7.隔壁同學
: 大家對這7個做法有什麼感覺啊
幫你總結一下,其實要認識人就只有兩種方式
Active and passive ways
主動和被動
從這串裡面分析,1 2 5是被動方式,是被介紹。
而3 4 6 7 則是需要自己主動去接觸。
另外還有一個大項沒有列出來,也屬於主動,叫做搭訕。
簡單分析一下,可以發現,自己主動去接觸的種類比較多。
同時,主動接觸的能碰觸到的對象的質量也都比較好。
所以同樣作為魯阿宅,個人覺得還是要走出去搭訕人比較容易認識人。
就別坐在電腦前幻想,有對象會從電腦跑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