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的是幹架,不要想歪。
路邊幹架嘛...在當兵前就累積了不少經驗。不過像我現在要說的幾小時之內差點兩次還真少見。
第一次,夜裡下著雨,我撐著傘出來買些東西,在超商門前看到一個女孩站在屋簷外淋著雨,及肩短髮都打濕了,更重要的,她赤著腳。
我幫她撐起傘遮雨,食指向屋簷下指指示意她先進去避雨,她不說話搖搖頭。
「哥!不要理她!」一聲有越南腔調的話響起。
我看到在前面飲酒的一群人中一名男子站起。
喔,情侶吵架,我突然秒懂。
BUT,一個女生赤著腳淋著雨。
這個我很難看得過去,我稍微加重了語氣要他把她帶回家。
他走進我前方一米的範圍,他有醉意,所以有酒脾氣。
這是差點要幹起架來的前一瞬間,他跟她吵架不爽,我看他對她這樣不爽。
我腦袋還很快轉了一圈,幾種怎麼使用現場各種條件的打法。
我沒事跟人家打這架幹嘛?
所以就對他說,不要對她這樣,就走了。
幾小時之內的第二次啊?我先休息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