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各位
小弟我因為家裡管很嚴
每個月只給我6000,在北部撐一年後實在活不太下去
(之前是拿我暑假幫別人組電腦賺的錢,去年一年就燒四萬多了。)
於是這學期開始找打工,終於在昨天綠取麥當勞。
但是他要求帶帳簿影本去上工
我的帳簿在我媽那邊,我再一個月才20歲。
我應該怎麼跟麥當勞說這種事情?
另外家裡完全放棄溝通。
已經說過很多次了錢不夠,也給支出明細。
我媽還是強調那些錢不是給我生活的,只是給我吃飯的。
要修機車、加油、換機油要我自己想辦法。
如果我去打工六千塊就不給我。
原因是打工會荒廢學業
我真的覺得我媽就是要馬跑,不讓馬吃草的類型。
我旁邊的人一個月大概都是一萬一、一萬二。
我實際大概一個月要吃到八千五~九千。
請問我該怎麼辦,正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