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之銘言:
: 這是我<離婚後>的心得啦....
: 如果愛情的世界裡
: 要受到"淫威"的傷害
: 那還是算了吧...
: (淫威: 視女人為<二等公民> 直接"命令"女人做家事 不管女人甚麼感受 硬要媳婦聽話
: 不把媳婦當<客人>尊重!)
: 離婚後 徹底擺脫"淫威"~~
: 內心竊喜好幾遍.....
真好 離開了不對的人
為你高興優~
不過話說回來啊 你提倡了這麼久雙姓了
你離婚前是有沒有成功阿?
如果沒有雙姓 是什麼原因? 假如當初成功雙姓了 現在就會不離婚嗎?
如果雙姓有成功 現在離婚了 那小孩要不要改名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