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henever7963 (Picket Destroyer Type-0)
2016-11-21 13:57:43┌─────────────────────────────────────┐
│ 文章代碼(AID): #1O9QCf1V (ID_Multi) [ptt.cc] Re: [檢舉] 超過五個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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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32 s 11/11 Makotoyen R: [檢舉] 超過五個帳號
方才在下到多重帳號處去巡視,發現此案已被S,應是已執行完畢。
願該使用者再一次通過註冊時,能夠改過自新,別再給站務人員製造麻煩了。
在下知道有人資助該使用者繳交罰單,在下並不想追問此事的任何細節。
也許有人覺得擾亂秩序或者破壞規則「好玩」、「有趣」、「刺激」云云,
但是,看在板務人員的眼裡,這就是製造麻煩。用這種方式並不會得到任何人的關注。
另外,某個組長也該學會一次教訓了,別再去找法務部的麻煩了。大多數人的訴求,
只是希望你不要亂說話而已。不要到連最後一個願意幫你的人都離你而去。
自重而後人重。
※ 引述《whenever7963 (Picket S-Fighter Type-0)》之銘言:
: 所有的八卦都在ID_Multi,有興趣的人可以自行前去搜尋關鍵字「超過五個帳號」。
: 我也不知道為甚麼會有人這麼無聊,無聊到非開一堆帳號和自己對話不可。
: 光是某篇文章內出現的ID數量就達到六個,就算想要裝作不知不去檢舉都很難辦到。
: 不過總比某個被退註又發廣告信被開罰單,現在又大鬧法院板的組長好多了。
: 說真的,廣告信是事實,而且並非只有商業廣告才算廣告,怪罪判決的法務更是無理。
: 還有昨天似乎有人問我的八卦,我只能說,本站不歡迎以受處分為目的而違規的使用者。
: 就算我不去檢舉,違規的事實依然存在,我只是公開一項事實請求主管單位判定該行為
: 是否違規而已,我並不認為此行為有何不妥。況且,要不是某人自己洗板十篇被全數退文
: ,以致於ViolateLaw那邊有紀錄,我也不會注意到這些帳號的關聯性。這些都是顯而易見
: 的違規行為,我不能當作沒看見。
: ※ 引述《richard6655 (小小林)》之銘言:
: : 各位安安
: : 最近在爬教主文章
: : 突然發現obvo很愛冒充教主
: : 為什麼會這樣@@
: : 有哪位大大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