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處理原則
(一)板主對於違規之文章或推文可於公告後刪除。
(二)欲檢舉者請於置底檢舉區推文,恕不接受站內信檢舉。
(三)對於板主判決有異議者,可先寄站內信向原判板主說明,原判板主會判定是否
變更或維持原判決。對最後的判決仍不服者,可前往組務板 L_TalkandCha 看
板進行申訴。
二、板務規定
(一)文章內容或推文嚴禁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誹謗、酸人等行為,
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處分,惡意連續推文、未經他人同意刪除或修改他人推文
者視同挑釁,違者禁言30日。
發言內容具有對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等情
事者,板主得視情節輕重給予禁言30日以上與退文之處分。
(二)禁止發表問卷、廣宣等文章,違者禁言30日。
(三)文意過於簡略者,未滿30個繁體中文字,違者禁言30日。
(四)每人每日限發5篇文章,包含自刪與板主刪文,違者禁言30日。
(五)轉錄文章需符合板規並徵得原作者同意,非原文作者本人需增加30個繁體中文
字以上的心得,違者禁言30日。
(原轉錄文之內容或推文有違反板規者,則由轉錄者概括承受)
(六)禁止恐怖連結、噁心連結、病毒連結、18禁連結,違者禁言30日。
(七)使用者於禁言期間,禁止分身發文或推文,經帳號部判定為同一使用者帳號時
,原禁言帳號及分身帳號除違規之禁言日數外,追加禁言90日。
(八)禁止未經同意公開他人水球記錄、信件、照片、個人資料,違者禁言30日並退
文處理。
(九)非本板板主、直屬組長或群組長、站長,禁止使用或回覆公告,違者禁言30日
並退文處理。
(十)惡意鬧板者,板主得視情節輕重,處禁言30日以上與退文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