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CZEMA (加油!)
2017-09-12 19:24:06筆者目前在美工作,
與女友經由網路認識,
女友穿梭台灣中國兩地,
有自己的事業,
經濟外貌年齡各方面,
女方條件優於男方,
她桃花頗旺。
其實真正同地相處的時間不多,
認識的時長僅一年多也不長,
但相處感覺不錯,
筆者已三十有六,身體機能逐漸下退,
年邁父母也殷切期盼有見兒娶老婆一天,
所以向女友提出年底結婚要求。
但最近女方說她對我暈船了,
我才知道因我之前錯誤表達,
她以為我只把她當床伴,
而我一直以來也只被她當床伴,
最近女方心理上才把我當男友,
尚在調適自己變成女友的階段。
所以問題來了,心態上,
她覺得她不想見也沒必要見砲友的父母,
但又覺得可以嫁給喜歡的砲友。
她一直在問砲友為什麼要見父母??
(很矛盾,我知道)
我是說,要結婚了就不是砲友了
一個方法是偷偷結婚不讓父母知道,
但知道必引起風波,
有其它方法嗎??
p.s. 什麼美國結婚的我早就想過了
女友說不想再飛來倒貼,要我在台灣結
目前最新解法是我買便宜套房搬出
當戶長,結婚登記完拿走戶口名簿
就不會被發現
作者:
henkyu (Yu)
2017-09-12 19:25:00我到底看了什麼XD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7-09-12 19:26:00.... 恭喜老爺 賀喜夫人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17-09-12 19:27:00這篇就當你在開玩笑
作者: genie529 (我有大象鼻子ㄛ!) 2017-09-12 19:30:00
????
作者:
lim3 (林珊小肥宅)
2017-09-12 19:31:00這… 我看了什麼XD
作者:
henkyu (Yu)
2017-09-12 19:32:00所以這是一個他把她當女友 而她以為他把她當砲友 他想娶她當老婆 她也願意當他老婆 可她卻因為砲友二字不願意見他父母卻願意嫁給他的故事…
作者:
ECZEMA (加油!)
2017-09-12 19:37:00henkyu 完美解釋啊
作者:
osuv (歐叔符-勝丼騎士團)
2017-09-12 19:37:00我到底看了什麼0.0
作者:
ECZEMA (加油!)
2017-09-12 19:41:00不不不 相處完全是男女朋友 有談未來和小孩
作者:
henkyu (Yu)
2017-09-12 19:44:00能不能是她喜歡玩角色扮演 比較刺激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7-09-12 19:47:00簡單啊 想結婚不想見爸媽 看來他想私奔那你們就到美國小鎮別回來了
作者:
henkyu (Yu)
2017-09-12 19:48:00哇糙勒 樓上邏輯都出來了
作者:
megreen (米格林輪胎★=(っ′ω`c))
2017-09-12 19:50:00哇這什麼www
作者:
henkyu (Yu)
2017-09-12 19:52:00小南森在你後面 她非常火
作者:
ECZEMA (加油!)
2017-09-12 19:57:00就結束後相擁時,我坦誠之前的一夜情,問她說介意嗎?我以為她說不介意是不介意我有過一夜情 結果原來她一直以為我在問介意她成為我砲友嗎? 女友說她也不好意思追問作砲友還作到追問是否男女朋友 有點太便宜
作者:
net (貪狼)
2017-09-12 20:05:00這id....
作者:
ECZEMA (加油!)
2017-09-12 20:21:00調適完後她說可以 所以提了 結完婚後一年再見父母
作者:
Rex3661 (摁摁)
2017-09-12 21:00:00炮友又不只一個
作者:
takomalu (~(╴△╴)~)
2017-09-12 21:08:00也好啦 之後三年內沒離婚再見父母也不錯
作者:
Altair ( )
2017-09-12 21:11:00這該算奇人異事嗎 XD
作者:
peda (日付剪貼ing)
2017-09-13 00:14:00……她還沒準備好來到跟你結婚的這步吧?
作者:
ECZEMA (加油!)
2017-09-13 00:27:00這也是我想的 不過她說有衝動就要作 我有再三問是否想嫁可以緩幾年
簡單講,就是二個字:試婚。如果像你說的,彼此相處已經有談及未來跟小孩(看起來應該是你主動談),互動如同男女朋友,就算她一開始將你定位為炮友,看你之後的表現,她還會不知道你暈船(至少也會有點猜測)?至於會答應跟你結婚,是因為:跟這個人做起來的感覺不錯->被這個人寵着的感覺也不錯->結婚?嘛,這倒是沒想過,不過既然都說到這份上了,不答應,恐怕會失去這段挺舒適的關係吧?反正暫時也沒其他人,那就試試看也沒差->見父母?的確,結婚是三個家庭的事。不過,是因為覺得跟這個人相處起來還不錯,才答應結婚試試的,如果結婚後走得下去,那再來面對(or才有價值去處理)這些麻煩事;如果走不下去,那之後好聚好散,就當沒這回事。所以見父母(甚至是見親友,辦婚禮宴客之類的)還是先緩緩,省得以後吹了,還得被一堆人關心、跟一堆人交代。你可能會覺得婚姻終身大事,豈可試試?不過,婚本來就是可以離,也可以再結。何況,女方年齡外貌經濟優於你,有自己的事業,那婚姻對她來說就不是必需品(至少對她的意義不是那麼重大)。所以,她確實是有本可以試的。或許你會覺得自己是被拿來解成就。不過,婚姻,甚至是感情,本來就有各種形式,只要處在其中的人覺得OK就好。希望上面說的這些,不會造成你裹足不前。預先恭喜你要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