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這兩天是不是寢食難安啊?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1-27 12:35:32
不會耶!
※ 引述《a000D00000 (月工芒果老師)》之銘言:
: 怎麼我一po文你就出現
你自我感覺也太好了吧!
大家看的是PTT,不是你的個人粉絲團。
: 是不是一直待在板上期待我的出現啊?
老實說,我是有點期待看你怎出糗或崩潰。
哪知道你馬上就刪文擦地板了XD
: 我知道被告的壓力很大
抱歉,我目前為止只有告人時被反告,還沒當過完全被告,有點期待你履行承諾。
: 因為我也被告過
關我屁事?
: 不過我是覺得飯還是要吃
牢裡也能吃,你不必擔心。
: 覺還是要睡
有發明尿布,你不必擔心。
: 不然是會生病的
有健保就醫,你不必擔心。
: 呵呵呵
: 放心啦
: 警察不一定可以找到你
應該可以,我家附近的警局可能不少警察都認識我。
告訴我你哪個警局報案的,我可以向該警局自首。
: 找到你也不一定會被起訴
廢話,你以為我為何一直看你出糗?
: 安啦!
: 就我所知
: 警察要找到你至少要一個月啦
想太多了,你這句話只證明你連警局與訴訟的作業流程都不懂。
: 一個月後注意一下掛號信或是警局電話
麻煩沒知識也要有常識,沒常識也要常看電視。
其他懶得向你解釋,警察不可能打電話通知。
: 不要漏接了!
不要漏尿了!
請到你附近轄區派出所報案,報案三聯單序號給我,查證屬實我向該分局自首。
不必因為你們找不到我當藉口。
我說的夠清楚了吧!
作者: JinAnfield (Liverpool)   2017-11-27 12:54:00
嚇尿惹
作者: CCLLOW (饅頭宅男廢女神)   2017-11-27 13:33:00
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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