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之前收了不少私信
最後就要msn 要fb 要line
現在學乖了 有什麼就公開講 免得又被扯說我跟誰誰誰是一國的
我慎重聲明
1
我完全對事不對人
2
也不加任何小圈圈
3
更不想跟連名字都不知道的網友有任何私交約炮之類的
(連當朋友都不方便啦)
所以
只要你是有理的
被霸凌我會聲援你
被惡作劇我會提醒你
不管公主y姐神尼還是忠孝 我都不加入霸凌行列
我是熱情有愛心的nonocom
但是請不要私信我 尤其是男版友
私下寫信給我 我很避諱的
因為這樣更容易造成有理說不清的情況
今天有人寫信給我說我攻擊他(之前也收了好多好多水球)
我己經在推文裡說不是攻擊你了
前後文也都有了
不知道為什麼還要私信解釋那麼多...
請問你希望我解釋什麼呢?
更奇怪的是 為什麼版面不能討論呢?
這理不是聊天版嗎?
請在公開版面聊吧
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 為什麼不能在版面上聊呢?
也太奇怪了吧...
隨便你 以後你被霸凌 我都閉嘴 真是好心沒好報搞得還要私信安慰你 我才不要呢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2-07 14:09:00不用理他,只會嚇唬欺負不懂的誤導大家。即使真的成立案件,也是警察或檢察官通知妳。哪有原告自己通知被告的道理,萬一是傷害案件,原告再上門去給被告再打一次嗎?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2-07 14:12:00我逼他去報案是有原因的,才能知道他是誰。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2-07 14:14:00他說他親人偵查隊長,他查我IP我才能檢舉他們啊XD
嗯 可是他刪文就沒證據了真是見鬼了 明明我罵的又不是他 他從來都只說家人家人的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2-07 14:16:00我有站內信到自己信箱,不動聲色是為了蒐證XD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2-07 14:17:00如果公然侮辱那麼容易成立,我早告他了==
嗯 挺矛盾的 要告人又一直挖洞給自己跳我對他還不夠寬容 亂用分身約炮也沒講半句話就被咬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2-07 14:19:00所以我才不擔心他報案,只怕他不報案啊XD
很難說 之前某王那樣帶頭霸凌羞辱他 就可能會成立他邏輯不好 但也不能這樣亂罵他 罵過頭也算是污辱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2-07 14:20:00他關鍵挑釁的我都有轉信箱存,足矣。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2-07 14:22:00路見不平,拔刀殺豬XD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2-07 14:23:00好哦,但應該用不到,他告我的很難成案。晚上我會問承辦員警哪些能成立能告他。
我記得開庭費用是他要付吧...... 不想浪費社會資源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2-07 14:26:00前提是要能成案檢察官提起告訴+不和解。未提起告訴、開庭後和解,都沒有訴訟費用讓他付==
J版友所在地也在台北嗎?若起訴想辦法讓他北上就好了 不見面沒有和解的問題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2-07 14:32:00網路管轄權比較複雜,不知道會選擇在哪(如果成立)有些事情不想說破,是不想變向鼓勵大家罵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