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很抱歉我衝動了」 攝影師旅拍卻強暴女

作者: 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2018-08-16 17:20:17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RSvlEO3 ]
作者: kent (老肥宅)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很抱歉我衝動了」 攝影師旅拍卻強暴女
時間: Wed Aug 15 11:19:37 2018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815/1411284/ 有照有片
攝影師莊杰達
聯合報 「很抱歉我衝動了」 攝影師旅拍卻強暴女模判4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310050
莊姓業餘攝影師透過臉書「互惠合作約拍攝團」結識一名模特兒,他邀約女方到旅館「旅
拍」,並要求她到浴室泡澡放鬆,卻乘機摸她肩膀;女模坐在床邊等莊取鏡,慘遭性侵。
莊事後道歉「我衝動了」,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莊4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
被害人曾說「做愛這件事是互相喜歡才做的」,高院認為這是對於莊最直接且中肯的「性
平教育」,更破除所有男性傳統教育的「半推半就」性文化想像迷思。
從事鋼鐵業的莊姓男子(27歲)前年7、8月間與女模約定拍照,莊出價1萬8千元。被害女模
表示,10月9日約好「旅拍」,莊沒有明確講要拍的尺度,但他是先傳的例圖並無露點;
當天到土城一家汽車旅館,她以為要在浴室拍照,便脫光泡澡,沒想到莊卻沒帶相機入浴
室。
女模說,在浴室時拒絕莊觸摸,她裹著浴巾出浴室,問莊「要不要拍?」,對方卻推託,
之後便強摟、強吻,再強暴她。女模遭性侵,覺得噁心,後來莊命令赤裸身軀的她拍照,
還叫她看鏡頭、換動作。女模事後向男友訴苦,男友報警抓狼。
莊男承認性交,但辯稱是兩情相悅,並指他拍下的照片裡,女模仍能「擺姿勢」,而且還
搭他的車離開汽車旅館。莊事後曾傳「對不起」、「說這樣很不負責,我知道」、「我很
抱歉我衝動了」等簡訊,但解釋這只是要安撫對方,不代表性侵。
新北地院勘驗兩人對話記錄,女方曾問「你禮拜天的時候啊,嗯..你有射在裡面嗎?」,
並擔心月經沒來,斥責「太久沒有也不可以強迫別人跟你做愛啊,如果是別的麻豆怎麼辦
?」,而莊則是回答「可是就我、就我的感覺,你是蠻半推半就的啊」。新北院認定莊為
滿足私慾而性侵。
莊上訴時主張,女方在偵查與審判時的證述不一,還常回答「不知道、不清楚、忘記了」
,並認為可能是合意性交後,心有未甘或害怕遭責難才這樣反應。
不過高院認為,遭受性侵害或暴力犯罪傷害的被害人,對受害過程多抗拒而不願回想或面
對,這是人之常情,當時被害人與莊處在密室,可以認定她不敢反抗而屈從,況且莊後來
拍的照片,被害人「面無表情」甚且顯露無奈。
高院斥責,男性加害人理解的「半推半就」,是一廂情願地不尊重女性性自主權,還誤以
為是女性「難以啟齒」。同時,合議庭認為莊和他的律師犯了「理想被害人」形象的迷思
,認為被害人都必須是純潔無辜、大聲呼救、事後驚慌報警、害怕厭惡加害人,正因被害
人不符「理想被害人」大聲呼救、事後驚慌報警等刻板印象,反遭莊和律師質疑遭構陷。
莊上訴雖遭駁,但仍得上訴。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8-08-16 17:31:00
以單純旅拍行情來說,好像這價格有點高。
作者: ourswetday (阿蕉)   2018-08-16 17:43:00
這篇到底是女模太厲害還是台男太笨 又或者記者再帶風向呀!! 這記者根本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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