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多行不義必自斃

作者: yoanzhong (Frank Castle法蘭克城堡)   2018-08-18 12:17:25
※ 引述《TANK8 (無敵盔甲)》之銘言:
https://m.lnka.tw/detail.aspx?articleId=10367
有一個人,每天都在造惡業,當他造惡時,業力就反撲到自己身上,因造惡過多被老天爺
給減壽,本身就短壽命格,這下更是縮減,也因所造惡業過多,無法善終死於非命,命終
後會墮地獄
這個人,板上滿多人都認識,他目前還活著,但快被天收了
作者: nnnlllnnn (nn)   2018-08-18 12:22:00
消滅哪裡?這裡是小圈圈板?剪矩丸要被中校告了,聽說被告的原因是-沒有證據隨便誹謗他人是不受歡迎使用者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7-08-18 11:01:00
哦 樓上我好怕 怕 怕你都被桶還開分身 誰違反板規用跳板挑釁啊 科科你覺得你跟檢舉王鬥鬥的贏他你也太天真了 醒醒好嗎?老話一句 如果被噓就受不了 去玩低卡吧 只準自己挑釁別人 還不准別人噓 因為是自己是州官膩 (哈欠)
作者: nnnlllnnn (nn)   2017-08-18 09:00:00
我覺得是在說某c為什麼某c違反板規不用入桶?特權?還是看人辦案?為什麼有人推個文就被永桶?還有 h板主是如何判斷woooow是不受歡迎使用者?有送帳號部嗎?一個不斷挑釁、謾罵他人的人為什麼不用入桶?一個涉嫌觸犯公然侮辱罪的人,為什麼不用入桶?如果某人到時被起訴(中校說他已提告),請問到時是否會水桶他?本板有特權法條嗎?哪些人適用?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7-08-18 08:59:00
能桶我早就桶了(攤手
作者: yoanzhong (Frank Castle法蘭克城堡)   2017-08-18 08:21:00
版主這個可以入桶嗎?
作者: CCLLOW (饅頭宅男廢女神)   2017-08-18 06:51:00
我個人覺得是中校
作者: TANK8 (無敵盔甲)   2017-08-18 01:48:00
就一位走邪道路線,修到走火入魔卻毫無自覺的人前陣子他還有派兵將攻打民間信仰版的網友,這人已經無藥可救了有神通的屆時可以觀看他如何受報
作者: yellowring (人間失格)   2017-08-18 01:15:00
是在說誰?雖然我也是這樣難道是d兄?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8-08-18 12:52:00
12/7的告了沒 那個罵成這樣都告不成 你覺得其他告的成和秋
作者: nnnlllnnn (nn)   2018-08-18 12:56:00
我是建議還是不要故意觸犯刑法比較好
作者: makinoyui (大商共主・仙劍哥)   2018-08-18 12:56:00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8-08-18 12:57:00
唉 罵成那樣我都替忠孝感到QQ
作者: nnnlllnnn (nn)   2018-08-18 12:58:00
那個據中校的說法,是偵查隊行文ptt沒有回應,查IP只查到共用網路的點,他是用共用的WIFI某C 你有用共用IP的網路嗎?沒有的話很快就會被找到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8-08-18 13:06:00
要我教你怎麼從分享器撈資料嗎?那個人明明就有用手機上網 你為什麼沒看到呢?
作者: nnnlllnnn (nn)   2018-08-18 13:07:00
不是我告的偵查隊只認定發文該篇的IP偵查隊對於這種案子沒什麼辦的動力,要他們去撈資料?哈哈哈哈哈 結案都來不及了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8-08-18 13:10:00
我跟你說ip分享器內會有mac對照ip address的資料 不管你有沒有跳vpn這些都會被你手機跟電腦經過的路由紀錄存下來 作為電磁記錄 當有重大刑案發生這些就很好用 這也為什麼之前有人模仿鄭捷讚賞鄭捷 用vpn開粉絲團還可以被抓出來的原因,所以快用這個去抓 你很快就可以抓到了
作者: nnnlllnnn (nn)   2018-08-18 13:11:00
偵查隊不會這個啦!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8-08-18 13:12:00
然後分享器會有瀏覽紀錄 你可以參考一下這個成功子。就可以順便連我一起端了
作者: nnnlllnnn (nn)   2018-08-18 13:13:00
重大刑案偵查隊往上送才會被查到另外,我是資工所的,不用跟我講這些mac碼不是都會被登記的,平板的mac碼有要登記嗎?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8-08-18 13:17:00
..........你乾脆跟我說你鄉公所好了 我要去忙了 忠孝我們晚一點再玩
作者: TANK8 (無敵盔甲)   2018-08-18 14:12:00
yoanzhong,若無估錯,半年後我就此不會在發表相關文章這幾年來辛苦各位網友了,請見諒~正確來講,半年不到
作者: CCLLOW (饅頭宅男廢女神)   2018-08-18 16:43:00
期待某人快離開
作者: TANK8 (無敵盔甲)   2018-08-18 17:51:00
某人離世,我就會離開了,我比你還期待這天的到來生命如此短暫且美好,有的人卻不知珍惜人身,自取滅亡,下輩子是否還會當人未知數
作者: KasmirLo (科科科~)   2018-08-18 18:29:00
既然你都知道打擾板有 也知道生命短暫 那怎不現在就離開你他X當這裡的人都活該被你打擾就是了
作者: TANK8 (無敵盔甲)   2018-08-18 18:30:00
那個人,近來跑去拜師,又學了更高深的邪術害人,如此這般作為,當然下場十分淒慘,用無形法害人,時間一到,報應往往來得措手不及kasmirLo,這裡雖然不是孽緣起始點,但也是事發地
作者: KasmirLo (科科科~)   2018-08-18 18:36:00
你這些事跟現在在這裡的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所以就因為這這樣就活該被打擾?
作者: TANK8 (無敵盔甲)   2018-08-18 18:37:00
這裡有一些與他還有往來為伍的朋友,都有神通,物以類聚,心術也沒很正,提醒他們,[他]的下場就是借鏡,也提醒其他旁觀的網友kasmirLo,我又沒有常發文,何來打擾?更何況這裡是公開版面,有限制這類話題不能發表嗎?我之後還會再發表一篇[惡夢終於結束了]的文章,這篇才是我真正在饅頭版的終局勸世文不喜看的話請略過,像我也不喜歡看那人在饅頭板發表自己老二很大的廢文,但又能如何?說到這,這人有在歐兔用神通法術害見面的女子他真的用無形法害不少人,就這樣!我不喜歡他的朋友助紂為虐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8-08-18 19:03:00
你是哈到他的老二??不然怎麼突然冒出這一句
作者: TANK8 (無敵盔甲)   2018-08-18 19:07:00
克萊,不要講那種噁心話語。知道他這號人物的網友都曉得他最常在饅頭版發表這等沒水準的言論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8-08-18 19:08:00
好啦 拍謝QQ堆噗起
作者: TANK8 (無敵盔甲)   2018-08-18 19:09:00
說到他在饅頭版的朋友,明知他用無形法害人還不勸阻,更是歡心鼓舞的看戲叫好,以業力來講,也有背負到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8-08-18 19:11:00
ya力引爆惹
作者: TANK8 (無敵盔甲)   2018-08-18 19:31:00
mobile01網友說我跟他是「量子糾纏」,還真是這回事。我因他的無形法吃不少苦,這些年無法過正常生活,身心靈失衡,終於要落幕了從103年害我到至今107年,民間信仰版網友有幾位都知道「他」非泛泛之輩,但在怎高超,也敵不過老天有眼與自身業力的反撲信不信由你們啦,知道他底細來歷的多半都不敢跟我有接觸,連提他都不想提,一提就連結等他走後,我就可以重獲新生,安心工作,修行,睡眠,準備國考,不需要再於任何網站版面訴苦傳遞負能量。快了,上面有人看不過去這人一直造孽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8-08-18 19:59:00
公開版面不代表妳可以一直講同一件事或是散佈怪力亂神的東西造謠 板主有責任管理板面 妳不要以為板主真的拿妳沒辦法 別得寸進尺
作者: CCLLOW (饅頭宅男廢女神)   2018-08-18 20:16:00
真的討厭這種怪力亂神的東西
作者: TANK8 (無敵盔甲)   2018-08-18 20:45:00
所謂造謠是指捏造莫虛有罪名,陳述的事實,何來造謠?版主如果有意見,自會做出裁決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8-08-18 22:33:00
有憑有據請拿出科學證據而非妳腦子自以為是的東西拿不出來即為造謠
作者: KasmirLo (科科科~)   2018-08-18 22:59:00
每次出現就發一堆文還說不常發文 自己都承認打擾結果一下又說沒有打擾 你根本錯亂了吧是以為自刪後一會文章屍體會不見就不算了是不是?
作者: TANK8 (無敵盔甲)   2018-08-19 04:19:00
barbarian72,我有人證可作為佐證之物。他就是用無法提供具體事證的法術來規避法律,才會毫無忌憚的一犯再犯kasmirLo,以周數天數來講,確實不常發言。之所以講打擾兩字,是因他人不喜歡看,即歸類為打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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