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reenbag (綠包是賺不夠多ㄎ箱40度;)
2018-10-08 19:56:37如果和一個人結婚
當然是要找既喜歡又適合的人這是最好
但如果是其次呢?
1.很喜歡,但生活或者是其他觀念都不是很合
—>婚後或許可以再磨合
2.沒到那麼喜歡,但是生活很適合
—>婚後慢慢培養喜歡
今天和同事討論的,大家覺得呢?
作者:
kittor 2018-10-08 20:02:00非她不娶
作者:
henkyu (Yu)
2018-10-08 20:22:00找個坐對面 我吃得下飯就可以了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8-10-08 20:26:00你是不是跟y姐一樣開始幻想了
再怎麼喜歡,都會被婚後不合的觀念磨損殆盡只有喜歡不能當飯吃的,當半夜小孩狂哭而你喜歡的人充耳不聞的話,再喜歡你都想掐死他哦我老公雖然高工時但在家的時候小孩都會主動糾纏他所以還能饒他一命啦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8-10-08 21:47:00來跟我一起厭世
方方是被操道過勞 綠包手什麼我再公司太極打完回家看小孩就舒服了,今天又不小心頂撞綠待退長官
作者:
pesai (飛飛丸)
2018-10-08 22:26:002 喜歡會淡化
作者:
takomalu (~(╴△╴)~)
2018-10-08 22:58:001的話 等磨合失敗把喜歡磨光之後 就知道這之症頭叫作鬼遮眼 婚前腦子進的水 就是婚後流的淚
以前年輕的時候選1 但是現在知道價值觀不同磨合很痛苦2是現在的我會選的 但是一定前提是有喜歡 而且還算聊得來 如果這兩項都沒有 也無法
作者:
Sioli (客人)
2018-10-09 00:23:00一不可能啦 只會吵到發瘋
想結會找到理由結,不想結也會找到理由不結。二還蠻正常的。
作者:
peda (日付剪貼ing)
2018-10-09 01:12:001.還是算了吧
作者:
WNmime 2018-10-09 01:18:00不管1或2,都不如ㄧ個人 = =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8-10-09 01:48:00難怪樓上還是
作者:
WNmime 2018-10-09 11:03:00很好,樓上二位一人1000P吃糖
作者:
Noemi1106 (超級喜æ¡)
2018-10-09 11:54:00哈哈 方方XDD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8-10-09 12:21:00助攻是不是該分紅
小孩剛出生就註冊一個ptt帳號 到時登入次數會很驚人哦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8-10-09 14:25:00當老婆本